“談情說愛”每天都會有很多人積極去參與其中;而“愛”這東西,在某些人心目中卻又真的只需要“say”and“talk”便足夠,無需要去“做”的!
“愛”這東西,“說了便算”或許是“情場浪子”的“必殺技;可以是“大家都是成年人,只是說說罷了,不要太認真”;也可以是“說了作實無戲言”;至於是屬於“前者”還是“後者”,便要視乎“情況”與“樣貌”才可以“決定”!
或許,個別曾經全情投入去追尋“愛”的 你/妳,定必深深體驗過甚麼是“只說不做”的愛與 “只做不說”的愛 兩者是有甚麼分別!
倘若,不幸地感受過“說時天下無敵,做時卻有心無力”的愛,便只能夠對自己說一句“走霉運”!
為何總是碰到“如此的貨式”,只是教人“愛”落空的滋味”,卻從來沒有想過“官能刺激”沒有“愛”在其中的“親密關係”,對於你/妳而言,只算是一種“生理需要”,而“心靈”裡還是“一片空虛”!
“愛”不單只要“說”出口,還需要去“做”得到!
當人基於眼前的需要經常把“弗洛伊德”的“性本能滿足”放在“愛”的基礎之上,把“人生”的一切都以“性”扯上關係來作為一次又一次糊塗賬的解釋;那麼,“愛”便被“降格”了!
“愛”其實是需要去“做”的;除了在“床上那回事”之外,還有在“心靈”裡需要下“功夫”的事情。
或者,從來都是“率性而為”的 你/妳,總是將“性”和“愛”清清楚楚的分辨出來,毫不混淆;因為如此般的私生活,會讓你/妳 感覺到容易處理,自在得多,也會是一種“成熟”的表現。沒有認真想過,如此行,只是以肉體上的慰藉來填補心靈裡的孤寂!
現代人“有性無愛”已經是“平常事”,拿到“結婚証書”對於某些人而言,可能也只算是“合法性行為”的准許証;與伴侶一起的時刻,再沒有“談情說愛”的心靈交通,而只有“性本能”!
從前,傳統的天主教會對“性行為”的態度,只是以“繁衍後代”這目的作為“教會的立場”;除此以外,“性行為”是沒有價值,也沒有對人的“益處”。從這個立場引申出反對“夫婦採用避孕方法”與“反對墮胎”的強硬態度!
若然“性”與“愛”是可以絕對的分離,各不相干;“做愛”降格變成了“性行為”,同時也廣為現代人所認同並身體力行;那麼,究竟人類“心靈”的歸宿又可以到那裡去呢?
“回到上主那裡去吧!”
可能就是“宗教”一直強調的心靈歸宿
但是,人還是要活在世間裡。
“歸宿”除了“形而上”的尋找,還需要可與之觸摸與感受的“實在”!
人,是需要一種“體溫互流,情意互通”的情感交流方式來“表達”與“接收”所渴望得到的“愛”。
把“愛”從本來的“抽象”形態透過實實在在的“行為”化為具體可感受得到的“愛”,可能就是只有“人”才可以做得到!也只有曾經真心相愛的伴侶才會明白甚麼是“做愛”與“性行為”的分別!
很久沒來探你和蒙了, 伯母身狀況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