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是因為人的生命有限,才顯得生命的可貴;倘若,生命是可以無窮盡的時候,還會有人去珍惜生命嗎?
可能有,也可能不會有;一切都要在乎“人”對自己生命的評價!
在很多人眼中,全身癱瘓了數十年的“霍甘”是一個腦袋仍然活著,但是身體卻早已經死掉了的人;在一個別人眼中的“臭皮囊”活著的滋味,不會有太多人真正的了解,當中的一切,只有霍甘
自己知道。
他的生命裡,看不到“天堂”是有其不需要再去解釋的理由;況且,霍甘
根本就不需要一個“活動自如”的人去理解他的人生;一切都盡在不言中。
假如,霍甘
還相信有“天堂”的存在,或者,他會在夢中看到自己在天堂裡以一雙腿與造物主同遊於“天國花園”裡。
這對於一個超過半生人都被一個癱瘓的身軀禁固著的人來說,“天堂”可能只是一個“童話”!
一則“童話”內容,對於很多人而言沒有甚麼“執著”或“不執著”之處,聽過就是了!
或許,霍甘 的人生遭遇,並沒有甚麼“天理安排”,一切都只是“就是如此”!
在這一點上,霍甘
真的清楚明白“就是如此”,沒有甚麼“神旨天意”;他接受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一個屬於自己的思想被禁固在一個軀體內,就是想去呼叫求援也做不到,如此的生命經歷讓他對“天堂”的觀念有著一個“主觀”態度;絕對有他的理由。
縱然,宗教領袖對於“天堂”的信念是不可動搖的堅定,面對這個科學家的個人感受之談,或者會有幾分“詑異”;為了捍衛那份信仰的觀念而作出了評論;這也應該是無傷大雅的“自由表述”;在科學家的道德觀念裡,應該是可以“容納”得下的;只是,不會有人會真的想以科學的方法去論証這個“天堂”的存在與否,就如沒有人會拿科學的方法去驗証“神”的存在;“信”與“不信”兩個不同的觀念,一直保持著不可越界的默契。
可能,霍甘 的“天堂”觀念,對於很多宗教人士而言,是“越界”了;故此,出現了一段又一段的“悍衛”風潮;神經被觸動了!
神經被觸動了之後,如何去回應呢?
這是一件會讓人縈迴心頭的事情!
倘若,人確信“天賦人權”是能夠歷經萬世也適用於人間的信念;那麼,就能夠容納“非我所想”的念頭;只要“它”存“善”無“惡”就可以了!
若然,“它”並不需要別人的認同,只是個人一生經歷的總和;那麼,“宗教”不是應該要去包容一個“歷盡滄桑”的靈魂嗎?
“他”並不需要“宗教”的救贖,只是忠於自己一段不平凡的人生經驗而得來的“信念”;就是認真的活於這一生!
能夠在“一念天堂”與“一念地獄”之間找到了“人間”自處的地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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