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有一個教義就是認定“人”是有“原罪”;這“原罪”是從
人類始祖
阿當與夏娃偷吃禁果而來;故此“人”從出生第一天開始,就需要基督的“救贖”來免除這份“原罪”對生命的壞影響。
這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基礎,是不能夠去辯駁,從這個“信仰基礎”開始衍生出來的“一神教精神依歸”,一方面在一個“原罪論”的層面約略解釋了“人間”種種不幸與苦痛的部份答案,也為往後的“基督救贖大能”找到了一個立腳點;從信徒的身份而言,只能夠選擇“信”與“不信”;或許,還可以多一種的信仰態度,就是“存疑但不放棄”;這一種“信仰態度”是最“辛苦”的!
人
活著的日子久了,就會有很多“沒有答案”的問題縈繞半生;或許終其一生還是“看不透”“放不下”;倘若
人
遭遇上的事情是“非比尋常”的
生老病死;而是痛之入骨的人生磨難,那麼單單一個“原罪論”便不能夠為身在“磨難”當中的人帶來一丁點兒的“慰藉”;反之,會產生一種“遺恨”於“造物弄人”的不可違!
嚐試以凡人的思維去一探這個“原罪論”的人生,就恰似是一個“生而為隸”的烙印,是一種“人類宗教信仰觀念”不可改變的“基因承傳”;不論是何種族?不論是何背景?都必然存在於生命裡!
這種宗教性的基礎觀念,讓人必需要接受“基督救贖”成為唯一的出路;“除了我以外,沒有人能夠到父那裡去”!
以教外之人的目光來看這個從“原罪論”衍生出來的“基督救贖觀念”是人類唯一的出路這宗教信仰;坦白的說
不作
修詞
避忌,是有點兒“專制”與“貶抑人性”!
各位基督徒朋友看了請不要發作,這只是一個思想探索問題,並沒有任何“惡意”。
“一神教”就是有這種特徵。
為甚麼今天的
基督教領袖
都普遍認同
人
是不應該去選擇做“世俗”的奴僕,而是應該甘願成為“基督的忠僕”?
同樣是“僕役”於一個權能之下,身份都是“奴僕”,是次一等的身份,那有甚麼值得“喜樂”呢?
很多時候,伊德
都會去想一個問題,對於心中確認有一位“形而上者”存在的人而言,心中的那位“形而上者”究竟是否真的如當下的普遍宗教觀念裡所“描繪”出來的“人格神”呢?
一句“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就是所有宗教派別以“人格神觀念”來詮釋“神”是如何模樣的依據;在這個“依據”之下大量引入了“人性”當中的“善”“惡”觀念來為“神”創造一個“形象”,一套法則;當“形象”與“法則”套落在“宗教信仰”,便成為了不能以“邏輯”去思考的“經驗”;當“經驗”被“宗教觀念”確認之後,成為了“宗教經驗”,人
只能夠選擇“信”與“不信”;而再也不能夠提出一個“為甚麼”?
有沒有想過當年
摩西
從山上拿下來的“法版”並不是從“神”的指頭而出,而只是
摩西
自己用手刻寫下來的“人倫法制”?
這樣說可能會讓一些人認為
伊德
自認是有宗教信仰
是絕對不應該在這裡寫出這些文字讓看了的人受“試探”!
上文己經說過,對信仰存疑的人是最“辛苦”的!
伊德
在人生當中是認定有“造物主”的存在,但是這位“造物主”的屬性、形象、作為,是否就是主流宗教所描繪的那種“人格神形象”呢?
若然是真的如此般的“人格神”創造了宇宙萬物,那麼一切都“容易解決”;人真的只要“信”就是了!
倘若,今天的宗教信仰只是不同時代的“傳奇人物”透過個人的“魅力”自行創作了一系列的“人格神”來宣講理想裡的“人倫道德觀念”;那麼,今天的
我們,是受騙了嗎?
這又回到了“信”與“不信”的兩極鐘擺問題上。
很多人活了大半生,所換來的是一種“偷生人世”的感受;這是一種折磨;宗教信仰對於他們而言,太多太多的人生問題不能夠透過“宗教信仰”找到“答案”;也無法“說服”自己去選擇“單純”的去相信與接受“神的作為人不能夠參透”;這就是對
宗教信仰的
存疑!
當“存疑”累積到了某一個階段之後
就會開始去“質疑”!
“質疑”到了某一個階段之後,就是有可能出現“敵視”!
“敵視”到了某一個階段,宗教
就會“死亡”!
假若,對於自己的人生有一種只是在“偷生”的感覺,那就是說當下的
你/妳
已經選擇了一種“沒有生趣”的人生觀來看待自己的生命;這個選擇並不是一時衝動,而是在已經逝去了的年月裡種種“不如人意”的經歷
把心靈折磨得千瘡百孔;剩下來的,只是“遺恨”!
普遍的“人倫道德”解不開這些人生鬱結;宗教信仰,不能帶來心靈安慰,只是不斷的要求“忘記背後,努力面前”;這對於
你/妳
而言,太單純了!
於是,還在一段又一段的“遺恨”裡掙扎,直到某一天發覺到再去執著於“為甚麼”也是徒然之後,改變就來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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