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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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40真心與假意


2010年7月22日上午4:26





    又是一個 老問題!

    “信仰”本來應該是“個人”的抉擇,在“相信”與“拒絕”之間,那種心靈裡的悸動,從來都是難以“言喻”的;只是,很多人卻熱衷於“宗教見証”,把“造物主”的作為透過“人”的言語說出來;這是現代宗教的“見証”;但是,也可以變成“宗教表演騷”!
 
    伊斯蘭教 有一項教件,就是不容許信徒把“人”與“動物”的雕像拿出來作為“信仰的圖騰”,故此,在清真寺裡,在伊斯蘭教徒的家中,是絕對不會找到任何有血有肉生物體的“神像”;在沒有 阿拉真神的可觸摸形像的清真寺裡,在沒有 穆罕默德 畫像的家中,在沒有任何圖騰偶像的信仰裡,伊斯蘭教 讓人有一種“樸素的感覺”。

    相對於 基督教的教堂,禮拜堂而言,牆壁上,天花頂,禮堂中央,都可以看到不同的“天使”,“聖徒”與及“耶穌”的雕像;這是意識形態上的相異之處!
 
    有甚麼相異之處?
 
    在終極歸宿的對像裡,同樣是面向著“造物主”,但是,卻各自堅持著一種“排他性”,是不可妥協的意識形態,也是歷史裡不能夠超越的界線。

    為何兩種 終極歸宿對象相同的宗教,到了現在會變成如此的“不相容”?

    或者,兩種宗教的內容根本上的差異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但是,最難融洽相處的,卻是“人”。

    大家 都各自為“造物主”的神聖不可侵犯而抱不平!在為“神”請命的時候,一切都變得合理,而這個所謂的“合理”卻以“不合法”、“不合情”的途徑去演繹!

    這是“宗教的極端”!

    並不表示普天之下也是如此!

    只是,“極端”的事情,往往都是最顯眼的!
 
    香港的法例裡明文規定“身為黑社會成員”便違法!故此,只要有人對其他人聲言自己是“黑社會”便是觸犯法例,可被定罪判監。
多年前,為了打擊“黑社會組織”,政府實施了一項“洗底計劃”,目的就是給與 黑社會成員 脫離 黑社會組織 的法律承認途徑,只是,參與的沒有幾人!

    為何?

    因為一入“江湖”便永遠都是“江湖中人”,一紙政府的“洗底証明”是永遠洗擦不掉“江湖味道”!
 
    但是,世事無絕對!
 
    “耶穌來了”!

    祂可以洗擦世人所有的“罪”,包括“身為黑社會成員”!
故此,“真心”相信“耶穌”的人,故然可以藉由相信“基督教”,受洗加入教會之後,得以在心靈裡除掉已往一切的“罪”,“賣白粉也好”,“包娼庇賭也好”,一切都成為過去!在“主耶穌”面前成為了一個“新的人”!
 
    “哈利路亞感謝主”!
 
    不錯,“信耶穌”就是表面上如此的簡單,任何人,都可以“因信而稱義”,這是無可辯駁的 基督教中心思想!

    只是,進入這條“洗滌罪孽 ”的通道實在太容易了!除了為“真心”改邪歸正的人開啓大門之外,還給與“假意”的人一張“假面具”,在屬靈的外衣底下“藏污納垢”!

    正因為“耶穌”的到來,就是要去“拯救罪人”,所以,不論是“真心”還是“假意”,“黑社會想洗底”最好就是去“信耶穌”!

    這是一個“極端”,並不是“全部”!
 
    來到這裡,想到了中國歷史裡的“關公”!

    這位“忠肝義膽”的三國英雄人物,其“江湖地位”在“黑”“白”兩道同樣超然!在各大警署的飯堂裡,有供奉“關公”的神枱,清香燃不燼!

    同樣,在所有“黑社會話事人”的起居處,“關公”也是必然的“守護神”,所謂的“忠肝義膽”就是各大社團的不成文“家規”,事無大小,必然會在“關二哥面前”上香以表心跡!
這是不可“辯駁”的!
這就是他們的“信仰”!
 
    可能,“形而上觀念”在不同的人心裡會有千百萬個“形諸於外”的途徑;有人是為求“心安”,有人就是為了追尋“真理之所在”,各自去選擇適合自己的“圖騰”去供奉!

    如此,“神明”是可以去“巴結”。

    “宗教信仰”落在人的手裡開始變得“墮落”!

    一切都變得不真實,也是因為“不真實”,便可以任意去“詮釋”!

    這可能就是“現代人”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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