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給後世的普遍印象,在基督教世界思想主導之下,被描繪成為是“殘忍”、“好鬥”、“放縱情慾”的化身,是邪惡的魔鬼。
為何會出現如此般的“劣評”?
在一個選擇以“文化”融合的方法來擴展疆土的帝國而言,多元化社會在大原則(支持羅馬化)之下容許任何形式表達個人意願,接受其他人的生活方式,也預期其他人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在某程度上而言,古羅馬帝國是一個崇尚自由的帝國。
“自由”在
古羅馬帝國的解釋,就是接受別人的生活、宗教、文化,跟自己有所不同。簡單而言,古羅馬帝國是不容許任何群體以任何理由排斥其他群體,以一個獨立封閉的形式存在於羅馬社會裡。
因為,這種排除異己的群體,在某程度上而言,是衝擊著古羅馬帝國的基礎;這個基礎的原則就是開放給任何願意“成為羅馬人”的不同種族,只要他們願意接受其他人擁有不同於自己的文化、宗教、生活習慣;從不同種族的優良處灌注動力進入古羅馬帝國的血液裡,讓帝國取得不同的“基因”以維持一種“動力”。
故此,古羅馬帝國以宗教名義定立的節日慶典,是鼓勵擁有不同文化與宗教信仰的羅馬公民一起參與慶祝;借此機會讓不同階層的羅馬人能夠打破隔膜,消融種族差異所積壓下來的社會問題。
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之後,由耶穌生前收為門徒的第一批基督徒領袖所組成的宗教小團體,以不公開的方式在古羅馬帝國管治範圍秘密聚會;本來,以古羅馬帝國對待宗教信仰的傳統習慣,早期的基督徒聚會是沒有人去理會的;也就是說,遠在耶路撒冷被控以危害社會的“耶穌”被釘死了,在古羅馬而言,根本沒有甚麼大不了;遠在羅馬的帝國中心,仍然奉行劃一平等的宗教信仰政策。只要基督徒沒有具體行為威脅羅馬社會的安寧,基督信仰在古羅馬帝國而言,就跟其他多神教的信仰無異。
問題的出現,就在於基督信仰所提倡的生活質素與道德要求與當時流行於古羅馬帝國的其他多神教信仰有著太明顯的差異;故此,皈依了基督信仰的羅馬帝國子民,都不參與古羅馬帝國所頒布為節日的其他宗教信仰慶典;當絕大多數羅馬人慶高采烈觀看鬥獸場上的生死格鬥,在大街小巷尋歡作樂的時候,基督信仰者卻留在家中把大門關上;這對於當時的羅馬人而言,是不能夠接受的“離群”舉動,明顯地把自己隔離於羅馬這個大家庭。
本來,基督信仰者的群體,以一種共濟的生活方式在羅馬低下層社會傳播其宗教信仰,在古羅馬帝國而言,是一件好事,可以幫忙緩衝社會階層的矛盾;但是,基督信仰者絕不參與其他多神教的節日慶典就給與其他宗教一個借口,造謠攻擊基督信仰者有危害羅馬帝國穩定的陰謀!
從此,兩種不同價值觀念開始對立。
自我定位有異於傳統羅馬價值觀念的基督信仰者,對於崇尚自由開放的羅馬社會有一種“分別為聖”的隔離需要;好色、好鬥的羅馬人生活習慣在基督信仰者而言,是不堪入目!
從後世的目光來看,當時的基督信仰者是把人類的文明與生活質素抱持著一份“使命感”需要去改變;以和平、喜樂、永生的追求來代替在他們看來是屬於“粗獷”“下流”的文化價值觀念。
但是,在當時的古羅馬上流社會而言,他們的權力根基,就是深深的插入在一份人性基本生理需求下的社會風氣。
在帝國各地 鬥獸場 安排的“好色”與“好鬥”節目,就是要去滿足帝國子民的原始觀能;當“本能”得到滿足之後,人群回到社會裡便相對平靜得多了!
要去改變這種管治方式,又或者,有人試途以另一種方式來取代舊有的管治方式,這對於古羅馬帝國而言,太沒有把握可以成功;故此,是危險的!
這就與目前香港的“賭博事業”有著微妙的相同之處。
“好色”與“好鬥”或者就是人性的原始觀能;古羅馬帝國找緊這種人性本能需要,在政治制度上加以利用,協助帝國國力鼎盛時期消融了很多社會結構性的矛盾。
也就是這種“政治現實”的需要,讓古羅馬人在後世的基督教世界觀念裡,被定性為“道德淪喪”的一大群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