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神話裡
人
與
神明
之間的關係是充滿
矛盾,有時候形影不離,一個保護守候,一個仰望祈盼;但是,落在另一個極端的日子裡,就會互相仇視,不相往來。
或許,在兩個不同的“境界”位置上,同一件事情出現差距甚遠的理想與現實,就是形成一度不能逾越的鴻溝,讓
人
在真實的人生與夢想的未來之間承受著“求不得”的
磨練。
從一個
旁觀者
與
信仰懷疑論者
的角度來看,世界上所有從人口中宣揚的宗教神明,都是以“人格神”的“屬性”來定位;從“人”的可感知範圍內去闡釋“神明”的種種作為;在這個層面上而言,“神明”是由“人”創造出來的“形而上”;這個“形而上”從古人對自然環境的
不了解
開始,一直被灌注入不同的“屬性”,從
人
的“喜”“怒”“哀”“樂”“愛”“惡”“憎”的簡單個性到“喜而有怒”“哀而有樂”“愛而有惡”“憎而有憐”的複雜聯繫,都可以被解釋成非人性可能了解的一種“形而上觀念”。
這就是古人“造神運動”裡的“智慧”。
今天,人類
宗教信仰裡有多少是從“造神運動”的過程當中“演變”出來的呢?
傳統的主流宗教在自身的定位上往往以“正統”觀念來定位,其他的“非我族類”或者“後來者”大多數都會被界定為“異端邪說”。而在人類文化的滋養與累積過程當中,很多由
人
的腦袋裡創造出來的“神明”都先後在“人類文明世界”裡發揮過重要的影響力,只要這些“神明”在“人類”有需要的時刻呈現在眼前,就會被各式各樣的途徑闡述於那個當下,灌注了“人性”與“感情”之後,與“凡人”同在,一起應對種種問題。
在這種情況之下,“神明”成為了“人”應對
人生問題的“工具”!故此,“神明”時而充滿“憐憫慈愛”,時而“好戰殘酷”;其目的都是為了回應“凡人”的“祈盼”。
說得庸俗一點兒,就是“凡人”想“神明”是如何的模樣,“神明”就會是如何的模樣。
這就是古人在
“造神運動”裡遺留下來的“人間智慧”。
這種“人間智慧”不論是何種境況,都可以為“凡人”的“所想所求”闡述出一位合適的“神明”來擔起人不可能承擔的“包袱”,為本來已經不再存有“活著希望”的
凡人
重燃
生命的燭光,直到面對死亡也不動容的堅強之後,“人間”再也沒有甚麼東西可
吹滅
那度生命燭光。
宗教
就是有這種力量。
只是,每一事物總會有兩方面的
闡釋,宗教
對於人生的作用也是如此!
這一刻,人間
還是充滿著種種的“喜而有怒”“哀而有樂”“愛而有惡”“憎而有憐”的複雜聯繫,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從如此紊亂的空間裡找到“棲身之所”。
如
佛家所言
,人生本是“空”是“無”,又何處惹塵埃呢?“佛”就是參透凡塵種種“喜”“怒”“哀”“樂”“愛”“惡”“憎”,從一個“淨空”的處境來活在“人間”;這種“境界”不就是“超凡脫俗”嗎?
能夠“超越凡塵”,就能夠以肉身之軀活在人間,脫下一身“喪服”的自然與物共融。
如此,人
就可以不再需要“神明”。
凡人
就是做不到!
基於每一事物都會有兩方面的闡釋,剛剛所說的話可以倒轉過來再說一次。
“形而上”為甚麼在創造了宇宙之後卻不留下一丁點兒的“證據”讓“受造物”能夠清楚知道“自身”的“源頭”?
就是給所有“受造物”一個“自由”與“自主”的開始。本來就是要讓“受造物”在一個沒有
神明
的世界裡自力更新;只是,受造物卻千方百計的要把一個“形而上”闡釋得有形有體;最終,以“人格神”的概念來為“形而上”定性。
或許,《聖經》故事裡的
摩西
死後是
耶和華
親手把他埋葬在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目的就是不讓
摩西
的遺骸在日後變成為一個偶像被以色列人供奉,成為了另一個“神明”。
只是,凡人
卻要把
摩西
的遺骸發掘出來。
今天,千千萬萬的宗教信徒都是希望可以把“造物主”存在於宇宙裡的證據發掘出來,沒有想到那個“形而上”卻是從來都不想所有受造物活在自己的“人格神”權威之下。
“形而上”有此能力,卻從來不恃於此。祂去“創造”,只
因為
祂
想“創造”,而並不是為了要有“受造物”來確認“祂”的存在而去“創造”。
當
人
選擇了一個“形而上”的觀念來作為
活著
的依靠,“神明”就被“受造物”從已經被刻意隱藏了的地方拿出來引證到自身的種種問題上。
現實裡,就是有很多人在這個從自身而出的“人
神
互動關係”裡得不到心中所想所求。在存活於“理想
與
現實”的差距愈來愈遠的境況下,誰個沒有一種“偷生的感覺”呢?
人
就是會有各式各樣“辦不到”的事情!如此,神明
才會有被尋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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