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四口之家,結婚之後,育有一子一女,兩夫妻的父母都健在;每個星期六晚上或星期天傍晚,兩夫婦都會預先安排好帶同一對兒女是回到夫家或者是娘家。如果這個週末是回到夫家;那麼,下一個星期便回娘家去。翌日的星期天就留在家中與一對兒女渡過!
這樣的安排本來十分妥當,不會讓夫家或娘家個別有被冷落的感覺。星期天的一家四口家庭生活,讓一對兒女和父母都知道,外公外婆、祖母祖父的家居是與自己的家庭有所分別!
直至娘家出了亂子,這種假期輪番到訪的安排被打亂了!
娘家其中一位老人家生病了,需要女兒經常回來打點家務,有一段日子沒有一家四口回到夫家探望老人家。
丈夫為了妻子娘家的事情亦開始感受到來自孩子祖父母家的壓力,有人開始抱怨已經有一陣子沒有與孫兒相聚!
他們為娘家聘請了一個可以晚上留宿的家務助理!
探望祖父母的時間變得有彈性,不再只在假期的日子!
現實的生活有些時候十分複雜,但卻可以用合乎邏輯的方法來解決!
而宗教生活卻可以說既複雜又不可以經常運用合乎邏輯的方法來解決!
週末夜,是很多家庭的家庭樂,但也是很多教會團契的聚會時間!
禮拜日早上,是很多家庭上茶樓聚天倫的時間,但也是主日崇拜的規定!
如果,同意教會的生活是有如一個家庭般的關係,那麼便會不捨得那份“弟兄姊妹”的情!不會輕易轉換到另一間聚會時間較為適合自己的教會繼續“宗教生活”。
要處理這樣的現世家庭與宗教家庭的生活衝突,便需要首先讓自己清楚在教會中的生活,是“宗教生活”還是“社交生活”!
倘若清楚是“宗教生活”,便會明白到無論往那裡去,神明都會存在於自己的心靈內,無論是轉會到天水圍的教會,或是改為參加星期天晚上的“晚堂崇拜”聚會,也不會是甚麼“靈性上的爭扎”,只是一種現實生活與宗教生活的平衡!
因為現世家中的老人家在主日比造物主更需要一個孩子留在身旁照顧起居生活!
人與造物主相比,那一個會更有氣量呢?那一個會更明白事理呢?
當人需要為有限的時間分配給與所愛的人,往往都會在認為可以願諒自己的人身上拿走本來屬於那人的時間,而問題就在於之後情況許可的時候,沒有想到要將從前從那人身上暫時拿走了的東西償還!而心中認為那人是明白的,不會介意的!
但是,“明白歸明白”,“芥意歸芥意”,沒有任何人會甘願永遠去做一個犠牲者,總會或多或少盼望從身邊的人身上得到一點“重視”和“安慰”!
要跟身旁的人和睦相愛,並不需要高深的學問,而是需要一份細心!而這份“細心”基本上每一個都擁有,只是不能在恰當的時候表達出來!
主日早上要跟大家庭於茶樓早市相聚,那麼便在晚上參與晚堂崇拜吧!
尊為家庭而設的教會團契聚會,應該盡量配合各人的家庭生活,每月一次至二次的教會聚會,既可以讓弟兄姊妹安排得到較多的週末或週日時間陪伴家人,又可以為他們提供到教會肢體的生活!
人長大了,便要接受長大了之後的改變!自己的改變適應環境,很時候並不需要“翻天覆地”,只是需要一點點的調適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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