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的價值觀念認為“真理”是不辯自明,是能夠經歷時間的洗禮而不失其意義,是可以千秋萬世持續於每一個瞬間讓人類看到“公義”與“仁愛”;是不需要多言,眾人都會心裡明白的。
來到二十一世紀,倘若一個剛剛踏入中學校園的少年人,在人生第一次參與宗教團契的時候,就被告知身為一個基督徒是有責任為基督的信仰“護航”!這代表了甚麼呢?
當一個年輕小伙子手裡拿著厚厚的一叠“護教法則”細心閱讀的時候,“神”就是否變得更加“偉大”呢?
倘若,“神”的“偉大”只是從人與人的爭辯裡塑造出來的,那又有甚麼值得“人類”去終生持守呢?
“真理”是不辯自明的!
當“原則”落在“宗教”的神聖光環上,根本就不會有教內的人會去懷疑自己所“信”的是否就是“真理”,只會“關心”那些還未“信”的人,是以那何種“目光”來看待早已經被自己牢牢放在心裡的信仰!
故此,在某種現實情況之下深藏在宗教裡的“真理”是不辯自明的法則,只適用於“教內”是之;是不同於另一種普世價值觀念,一種較為簡單,樸素的人性善惡觀念。
但是,人類的文化歷史發展到了二十一世紀,其實已經不可能把一種簡單,樸素的人性善惡觀念獨立於“宗教信仰”,也就是說,“人類”讓“神明”存在於萬事萬物當中。
有人抬頭凝望著碧海藍天的時候,會讚嘆“造物神奇”!
有人遭遇劫難的時候,會祈求神明施與援手!
有人尋獲一生至愛的時候,會感謝天父!
也就是說,人生如何的際遇便會衍生出如何的“個人宗教思想”,一念之間往往天壤之別。
若然,目標就是要將身處於兩個極端的“個人思想”拉到同一個“宗教思想”之下而又需要“兩人”同時間都對眼前的“宗教”產生相同的“立場”,心想,就必需要一點點“神蹟”吧!
現代的歐美大陸,掌控了世界上最先進的“科技”,而“科技”往往就是衡量能夠擁有多少財富的指標;“科技”愈是先進,“財富”愈是豐富,就展示出“影響力”有多大。
回來看一看 清代末期
的中國,本來是不假外求的“天朝大國”,縱然“內政不穩”,也總可以憑借內部武裝力量把動亂逐一壓止下來。只是,到了“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之後,驚見“天外有天”;到了“第二次鴉片戰爭”,才意識到“自己”原來是“技不如人”,在急於求成的情況之下,亦只能夠“硬搬”洋人的“船堅炮利”拿來“模仿”,卻不明白“船堅炮利”之下,是包含著不斷改進的“知識力量”。
其實,來自洋人的“船堅炮利”實質威脅,本源於一份“越洋過海”的“宗教信仰傳播”。歐洲大陸的教會修士,將親身在華的見聞寫成文獻報告,廣傳遍西歐各地,吸引了大批“圖利商賈”希望可以在地大物博的中國“發財”。
基督教 與
天主教在中國大陸的傳播,本來就不被重視,甚至被禁止;但是,隨著洋人的“槍炮”擊碎了“天朝大國”的“自尊心”之後,西洋世界的所有東西,彷彿都是比守舊的中國傳統優勝,“宗教信仰”也冠上了一個耀眼的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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