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日子,這個討論區真的有點兒“比武台”的感覺;
沒多久,敗方便會化身另一人物,再來“挑戰擂台陣”!
時候,敵對陣形的“文字對罵”愈激烈,網上的“觀眾人次”便愈多!彷彿,所有人都被這種“正邪大戰”的立場鮮明所吸引;雖然這些所謂的“立場”並不一定是“正確”!但卻可以讓參與者發揮各自的“小宇宙”,在這個討論區裡無限次數進行角色扮演,在一個旁人認為是不真實的世界裡,找到“滿足感”!
每一場“君子與小人”的大戰當中,兩個陣營的主角都會自認為“正人君子”;跟對方對罵的原因,就是不想有人誤信消息流言而“輸了錢”或“賺不到錢”。
兩個陣營的主持者,都會以同等“殺傷力”的文字來攻擊對方,以顯示出自己的“君子行為”!有時候,只看“文字”內容,真的不能清楚分別出誰是“天使”、誰是“魔鬼”!
或者,“天使”與“魔鬼”從來都沒有出現過;只是,討論區內的所有人,把自己裝扮起來迎合觀眾的需要,在每一場“正邪大對決”穿上一身“戲服”,全情投入於角色裡!
君子 與 小人 的分別;在於 平素,在於平常的一言一行!”
看著這些 討論區的貼文內容,彷彿有一種“君子”與“小人”互相鬥法的感覺!
但是,不論讀者所看的是屬於“君子”或是“小人”的貼文內容,倘若是回應“對頭人”的貼文,都會發現在“一字一句”當中所包含著的,都是“敵意”、“沒有禮貌”、“極盡嘲諷”。
恰似是,不論是“君子”或是“小人”,都是以相同的手段來對付“對頭人”!形容得“透徹”一點,就是大家都“以牙還眼,以眼還眼”!
“目標”不同
“立場”不同
但是,手段卻……!
或者,“君子”與“小人”的分別,真的不可以在單一件事情上來判斷;
在這個世上,當“人”誓言要“維護公義”;那麼,便要不讓“不公義”所擊倒!
要不被擊倒,便要懂得“不公義”的手段是如何的得逞!
或許,有人會認同“公義”在某些日子,必需懂得一點點“不公義”的手段來“對付”所謂的“邪惡”!
所以,便有人“語正詞嚴”的說,“公義的彰顯”可以不在乎手段,只在乎“目標”!只要“目標”達到,那麼就算幹了“一點點的惡事”也是可以接受的!
可以接受這種“道理”嗎?
在重案組的接見室裡,一名疑犯坐在案件主管面前,不發一言;
「我不是一個光明磊落的差人…所以不要責怪我對你做出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案件主管神情冷漠的說:
疑犯還是默不作聲。
「“包公”這樣的公正無私,也有使用“大刑”和“狗頭斬”來對付汪洋大盜;所以,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做一點壞事來讓你這種“大賊”認罪,絕對不為過!」案件主管冷冷的一笑:「我知道是你幹的…!大家心知肚明…我不想在法庭裡跟你這種人磨蹭…你知道我是會把人“屈打成招”的…我可以把你的“老婆”關進拘留室…把你的一半罪證加在她身上,以“雌雄大盜”的罪名把你倆一起關入監房,到那時候,你的女兒便有了一對“汪洋大盜”的父母…你想…她長大後,會有如何的遭遇!」
結果,疑犯在法庭上認罪!
在這個傳說裡,“非常的手段”被應用在一宗“劫殺案”的疑犯身上!
目的是要把犯案者“繩之於法”!
而所運用的手段,卻是超出了“法律”的範圍
有人會說,“法律到此為止”,所以便讓“私刑”在一小段劇情裡發揮他的演技吧!
你來一拳,我來一腳;拳來拳往,死纏不放;
有些日子,還會出現“粗口滿天飛”的震撼場面!
今天,那人說明天會“上升”;結果來一個“倒頭插”。於是另一人便會來一個“棍打落水狗”;盡情嘲諷。
後天,那人的上升理論得到“兌現”;情況便會來一個“大對調”。昨天被嘲弄的變成了嘲弄者。
這種言語上、文字上的“比武”,每一天都會在“公眾討論區”裡發生;不論是誰人,都總會把自己裝扮成為“正人君子”,跟自己唱反調的,就是“立壞心腸”的壞人!
在角式扮演的分配完成後,“好戲”便上演!
每一次的“正邪大對決”都會持續數天,直到相關的股票表現“落實”之後,勝方便會“高奏凱歌”;敗方便“消聲匿跡”數天。
沒多久,敗方便會化身另一人物,再來“挑戰擂台陣”!
時候,敵對陣形的“文字對罵”愈激烈,網上的“觀眾人次”便愈多!彷彿,所有人都被這種“正邪大戰”的立場鮮明所吸引;雖然這些所謂的“立場”並不一定是“正確”!但卻可以讓參與者發揮各自的“小宇宙”,在這個討論區裡無限次數進行角色扮演,在一個旁人認為是不真實的世界裡,找到“滿足感”!
每一場“君子與小人”的大戰當中,兩個陣營的主角都會自認為“正人君子”;跟對方對罵的原因,就是不想有人誤信消息流言而“輸了錢”或“賺不到錢”。
兩個陣營的主持者,都會以同等“殺傷力”的文字來攻擊對方,以顯示出自己的“君子行為”!有時候,只看“文字”內容,真的不能清楚分別出誰是“天使”、誰是“魔鬼”!
或者,“天使”與“魔鬼”從來都沒有出現過;只是,討論區內的所有人,把自己裝扮起來迎合觀眾的需要,在每一場“正邪大對決”穿上一身“戲服”,全情投入於角色裡!
君子 與 小人 的分別;在於 平素,在於平常的一言一行!”
這一段對白是在電影《天國驕雄》裡一名持劍上戰場的聖地神職人員對男主角的“教導”!
“人”不論是以如何的形象展示於人前,都總是希望以一個被別人“認同”的身份來進入“這個群體當中”;在股票巿場裡,“唱好的”跟“唱淡的”,就是一對形影不離“雙生兒”;在討論區裡,一般情況下,“唱好的”,都會是扮演著“好人”的角色,將“天大的好消息”帶給“股海饑民”;“唱淡的”,會以揭露“幕後真相”的神秘人身份將相關股票“不為人知”的“醜事”、“不堪入目的歷史往績”緊隨著“天大的好消息”發送出去;如此的“唱好”與“唱淡”在討論區裡爭持不下,就是這些討論區的特色!
看著這些 討論區的貼文內容,彷彿有一種“君子”與“小人”互相鬥法的感覺!
但是,不論讀者所看的是屬於“君子”或是“小人”的貼文內容,倘若是回應“對頭人”的貼文,都會發現在“一字一句”當中所包含著的,都是“敵意”、“沒有禮貌”、“極盡嘲諷”。
恰似是,不論是“君子”或是“小人”,都是以相同的手段來對付“對頭人”!形容得“透徹”一點,就是大家都“以牙還眼,以眼還眼”!
“目標”不同
“立場”不同
但是,手段卻……!
或者,“君子”與“小人”的分別,真的不可以在單一件事情上來判斷;
在這個世上,當“人”誓言要“維護公義”;那麼,便要不讓“不公義”所擊倒!
要不被擊倒,便要懂得“不公義”的手段是如何的得逞!
或許,有人會認同“公義”在某些日子,必需懂得一點點“不公義”的手段來“對付”所謂的“邪惡”!
所以,便有人“語正詞嚴”的說,“公義的彰顯”可以不在乎手段,只在乎“目標”!只要“目標”達到,那麼就算幹了“一點點的惡事”也是可以接受的!
可以接受這種“道理”嗎?
可以單憑“結果”來分別“君子”與“小人”嗎?
案件主管冷靜自若的凝望著這名
劫殺案疑犯,心中盤算著一字一句的台詞;目的就是要 擊中疑犯的要害,讓他招認 劫殺罪!
數天前,疑犯的
妻子帶同年幼的女兒來到警署探望丈夫;疑犯從拘留室帶到重案組的接見室裡等候與妻女相見的時候,案件主管留意到疑犯的焦急神情;在整個會面過程中,案件主管注意到疑犯是極之疼愛妻女;於是……
「我不是一個光明磊落的差人…所以不要責怪我對你做出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案件主管神情冷漠的說:
疑犯還是默不作聲。
「“包公”這樣的公正無私,也有使用“大刑”和“狗頭斬”來對付汪洋大盜;所以,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做一點壞事來讓你這種“大賊”認罪,絕對不為過!」案件主管冷冷的一笑:「我知道是你幹的…!大家心知肚明…我不想在法庭裡跟你這種人磨蹭…你知道我是會把人“屈打成招”的…我可以把你的“老婆”關進拘留室…把你的一半罪證加在她身上,以“雌雄大盜”的罪名把你倆一起關入監房,到那時候,你的女兒便有了一對“汪洋大盜”的父母…你想…她長大後,會有如何的遭遇!」
結果,疑犯在法庭上認罪!
在這個傳說裡,“非常的手段”被應用在一宗“劫殺案”的疑犯身上!
目的是要把犯案者“繩之於法”!
而所運用的手段,卻是超出了“法律”的範圍
有人會說,“法律到此為止”,所以便讓“私刑”在一小段劇情裡發揮他的演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