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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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133大爆炸後的兩個選擇6 偏執與從容


2011年6月13日下午1:31

    在宇宙創始大爆炸的一刻已經有了安排。

    為何而活?

    是一個此生不會找到完整答案的問題。

    怎樣的死?

    往往都是由不得自己的事情。

    既然,生命在 創始宇宙大爆炸發生的一刻之後,便由不得“生命體”來決定何去何從,那麼,生命存在的意義又何在呢?

    倘若,從宗教的方向來思考,所有 生命體 的存在目的都只為了榮耀那位 形而上 的;我們只是一種“陳設品”。

    以 隨機率 的方向來思考,那就是萬事萬物都只是一個 偶然。
“偶然”加上一點兒“人為”就是今天的你和我。

    如果,要在 命定論 與 隨機率 兩者之間去選擇“生父”,一個血肉之軀會如何的選擇呢?

    自力救濟 與 神明護佑 的不同之處,就在於一份信念的依歸落在何方?

    或許,“求生”是 人類 無需學習的本能;但是,一個剛剛從母腹中走出來的“人”,又憑甚麼來“自力救濟”呢?

    沒有了“母體”的滋養,人類嬰孩絕對活不到一刻鐘;只需要明白這種現實情況,便會明白到“自力救濟”從來都不是一件與生俱來便擁有的能力。

    就是因為與生俱來的技能並不足以維持一個嬰孩的生命,人類才發明工具來協助“自力救濟”的需要應用到“生存”這個範疇。

    “生存”的欲望支配了整個人生;若不然,擁有能力“自殺”的人類便會在初嚐失敗滋味的時候便會結束短暫的 人生。

    界定了“人類”希望“生存”的欲望之後,單憑一個“血肉”之軀的力量絕對不能夠超脫現實的障礙;於是,“形而上”的概念從“人類”的腦袋裡走了出來。

    這個“走出來”的“形而上”概念並不代表必然是人類從想像中虛構出來的;因為,這個“形而上”直到今天也沒有任何人能夠拿出確實的科學證據來“推翻”;同樣的情況,當下也沒有任何人能夠拿出確實的科學證據來“證明”一個“形而上”在宇宙裡存在。

    故此,在疑點還沒有被釐清的日子,在“有神論”與“無神論”兩派的偏執者都看對方“不順眼”的文明世界裡,爭論是避免不了的!

    以“宣揚”真理為己任的信徒 碰上了 冷眼看世態的 普通人,還不會發生甚麼“針對性”的批評;因為一方是 冷眼看世態,甚麼事情都早已經“放下了”,不以執著的態度來看待“宗教熱情”,便會容人如己;只會偶而對於過份的“宗教熱情”來一個“心照不宣”。

    要去深入解釋一個“宗教”,由信徒以教外的目光來闡釋相比較於由一個非信徒以教外的目光來解說,兩者誰為較合適?
雖然由人去解說,總會受到個人因素影響,不可能絕對的持平客觀;再加上要去解說的是“宗教”的超越“邏輯”,便更加不可以全面;始終,宗教信仰 都是一種個人的經驗吧!

    基督教 是一個“絕對性”的宗教;再加上在中古時期在歐洲大陸上的“教權”膨漲影響政治的洗禮,故此,一份“強權”的“使命感”一直存在於歐洲大陸的傳統基督教社會裡。

    至於 宗教偏執的情意結,在美洲新大陸“登陸”之後,一份盼望擺脫傳統歐洲宗教腐化的理想得到了一個“孕育場”。

    或者,可以把基督教 “登陸” 美洲新大陸比喻為一次“宗教大爆炸”。162011月,英國小帆船五月花號(Mayflower)在馬薩諸塞沿岸登陸,以新英格蘭命名。其後擬定一份公約,由41人簽署“為上帝的榮耀,基督徒信仰的弘揚,和我們國王與國家的榮譽”。

    在一個相對較為短暫的時期之內,不同形式的“基督教思想”一湧而上,來到美洲新大陸之後,以一份“使命感”的熱情企圖把所有美洲土著變成為“基督徒”。

    這在“基督徒”移民而言是一次進入“應許之地”的“迦南之旅”,把一個相較於老歐洲而言“純正”的“基督教會”栽種在美洲新大陸的土壤上,絕對是一件“榮神益人”的美事。

    帶著“文明”“科技”與“槍炮”而來的歐洲移民遇上了美洲大陸土著,一份文化上的優越感佔據了大多數的“歐洲新移民”的心靈;普遍認定“土著文化”是“落後”與“野蠻”;結果,基督教勝利了。

    有“勝利者”的地方必然也會有“失敗者”!

    誰人“失敗”?

    在這個“宗教移民浪潮”之下,勝利的是極端的宗教情懷栽培出來的“美洲大陸基督教思潮”,這個從美洲土壤裡茁壯成長的“基督教思潮”相對於彼岸的 老歐洲基督教世界而言,其自我定位是“更自由”、“更開放”;但是,這也只算是在“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從一個宇宙生成變化的過程當中,人類所擁有的“宗教情懷”也不斷經歷“生成變化”的階段;有些時候這個過程會變得“偏執”,在另一個時候卻又變得從容;或許,人類就是不斷在兩極之間徘徊,直至找到一個中心點讓兩種不同的“東西”找到了平衡之後,宗教的力量便能夠更加造福人群。

    美國雖然是以一種“宗教情懷”的使命感精神達致立國,但是從來沒有以官方權威來指定以任何“基督教教派”作為官方宗教;這種“宗教自由”的精神是從第三任憲法總統杰斐遜 沒有順應教會有力人士要求將“戒食日”與“感恩日”定為節日。

    這位美國總統並沒有以自己的權力變為一份宗教的使命感,要為“宗教”去幹一點“教徒”認為是“好”的事情;他清楚明白把“宗教”與“政治權力”分隔的必要。他以清楚的文字寫道:「人民明智地批准了第一條憲法修正案。既然這個修正案持別禁止國會通過任何法律“確立國教或限制信仰自由”,我認為,憲法沒有授予我宣佈戒食日和感恩日為節日的權力。」

    值得注意的,就是 杰斐遜 在“大陸會議”年代的時候,是極力支持美國需要設立全國性的 齋戒日 和 祈禱日;目的,是希望以宗教的力量來聯合各個州分的美國同胞抗衡英國 的管治。

    杰斐遜 拒絕把宗教節日定為國家節日為他帶來了多方面的宗教領袖批評。但是,這樣的決定,卻為各個基督教派別確立了一個“平等”的地位;也以行動來表達美國與從前的忠主國英國的不同之處。
“公開推崇宗教儀式是英 國 君主制的典型做法,因為國王就是英國教會的首領。”

    或者,杰斐遜 在就任總統的日子,懂得把自己的信仰隔離於政治現實,從一個持平與從容的角度來看待宗教問題。

    若然有人說:「杰斐遜 是得到上帝的眷佑才能夠成為美國統統。」那麼,杰斐遜 就是一個不回報上帝眷佑的美國統統。

    可能,杰斐遜 並不是不回報上帝眷佑,而是知道上主不需要他這樣的去回報。也清楚明白,並不是出於宗教領袖口中的要求,就是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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