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家族被滅掉,再沒有在生的人來為他們去“哀悼”;或者,也沒有人知道他們曾經在世界裡生存過;如此的結局,“悲涼”嗎?
曾經說過,“生命意義”,是需要“他者”來確認的!
然,所有的“他者”都不在了,那麼,誰人還能夠見証一個生命的意義呢?
這不是一個“智力問題”,而是一個“哲學問題”。
把一個家庭的觀念放大,變成為一個地球來看待,人類生存在這個地球上的意義,又是由那些存在體在確認呢?
倘若,整個宇宙除了人類便並無他生,那麼,我們的存在又有甚麼意義呢?
我們曾經存在過,便在時空裡佔據了一小部份,這個是“事實”,不可被“駁倒”;再往更深處想一想,曾經存在過的,有“他者”記念,意義便存在;當這些“他者”也跟隨著時間消逝了之後,那些曾經被“他者”記念在心裡的“往者”,便不再有“他者”記念,那麼,曾經存在過的意義便漸漸消失於時空裡,直到所有“他者”也不復存在的時候,一切都消失了。
在一個無邊的宇宙裡,不再有“人”,不再有“情感”,也不再有“他者”來為事物確認“意義”;縱然,“情感”確實存在過。
那麼,當下“存在的生命”的意義究竟是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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