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符合資格去死”?
沒有了心跳!
沒有了呼吸!
沒有了感觀觸覺!
沒有了進食能力!
……
沒有了活著的理由!
以上的“條件”全部都可以在病房裡找得到!
沒有“心跳”、沒有“呼吸”、沒有“感觀觸覺”、沒有“進食能力”;都可以借助“醫療儀器”與“技術”把“生命”盡可能的延續下去。
但是,沒有“活著的理由”就沒有任何“醫療儀器”與“技術”可以去幫助已經枯竭了的“心靈”。
或許,會有人認為“宗教信仰”可以讓人重新尋回“活著的理由”!其實,認真看清楚之後,也未必是如此!
很多宗教信仰都是把“活著”界定為一種過渡性質的“階段”,最終的“喜樂”是在“生命完結”之後的“天堂”、“極樂世界”…;故此,宗教信仰在很多時候都是勸告人們要放下“肉身臭皮囊”;沒有必要一定活下去;在這種“信念”之下,衍生出“活得精彩,死得痛快”的人生觀念。
那麼,如何可以做到“活得精彩”?
又如何才能夠“死得痛快”?
“活得精彩”已經有很多人說了很多“方法”讓“人們”自行去選擇以何種方式讓自己“活得精彩”…不需要 伊德
再談甚麼“絕世好方法”;簡單說幾句說說,就是“有能力”的就去“爭取”更好的東西;得不到實現的“願望”就去接受就是如此,沒有遺憾;因為,已經盡力嚐試過了!(這 對於 伊德 而言,還是在操練當中)
“死得痛快”相對於“活得精彩”而言,就有點大不同!
“生”是有一條延續的線,而“死”卻是一個“終結”;“這一生活得如何”就是在於那個“句號”的落點是放在那裡!
很多人,在人生晚期的日子裡,苟延殘喘!這在“病房裡”“老人院舍”裡的例子多的是;沒有親人朋友來探望,只是一直地躺著!
或許,偶而會有 一兩
個特別的例子,讓旁人看到縱然是歷盡艱辛,已經千瘡百孔;但是,卻依然在別人與自己的心裡“常在我心”。
可能,人們在欲求“死得痛快”之前,一份“常在我心”的實在感覺,就是讓人“無怨無悔”的憑據;因為,此生,已經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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