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不合乎邏輯的“熱爆問題”走了出來之後,必然會引起很多人的好奇;有人會直接簡單的說這個問題不合乎邏輯,沒有必要去理會;但是,“熱爆問題”已經成為了“時尚”的“話題”,就算真的有多麼的不合乎邏輯,還是會有它吸引之處。
這些被歸納為“吊詭”的問題,雖然是不合乎邏輯,不能夠以合乎邏輯的方式去剖析當中所涉及的範疇;但是,卻可以從一個側面去看這些“吊詭”又往往可以讓思考者從剖析“它”是如何的不合乎邏輯的過程當中,更加明白那些用來剖析“它”不合乎邏輯的“理論”的正實性。
或者可以這麼的說,人 是可以從不合邏輯的境況當中,經過更深一層的認知過程之後,更加理解“邏輯的必然性”。
“沒有歪理的出現,又如何體驗持守理性的重要呢?”
理性,就是合乎邏輯的行為表現一個重要元素。
已經 為“一塊拿不起來的石頭”消耗了很多 “能量因子”;之後,聯想到“亞力山大的繩結”的解決問題之道;現在,看到了朋友的一個思考推論“你不及我的清楚自己,難道我不知道自己嗎?”
這一句話,有其吸引之處!
可以為這句說話的發生場景描繪其細節。
兩個人相遇,其中一個因為某些原因對另一個人說了一些批評的說話,雙方隨即發生了爭拗,在各不相讓的情況之下,首先被批評的人說了這一句話“你不及我的清楚自己,難道我不知道自己嗎?”
這一句說話裡,包含了兩個 獨立 而又 對立 的個體;分別有不同的立場,不同的認知範疇,針對這個“被批評者”的“存在”展述。
是為了甚麼原因引發這場爭論,是重要的;但是在這裡可以不予理會,集中力度去理解一下“批評者對被批評者的認知”與“被批評者對自己的認知”是否存在著一些無法協調的理據。
在社會裡,人 是以獨立個體的身份存在於社會群體裡,這種生活環境為每一個人建構出很多不同形式與立場的“人跟人的關係”。
在這種“人跟人的關係”裡;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父親的身份;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父親的身份同時又是別人的孩子;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父親的身份同時又是別人的孩子的同時又是別人的上級領導人;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父親的身份同時又是別人的孩子的同時又是別人的上級領導人的同時又是別人的下屬……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丈夫的身份;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丈夫的身份同時又是別人的情夫;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丈夫的身份同時又是別人的情夫的同時又是別人的情人傾慕者:
一個人可以是一個丈夫的身份同時又是別人的情夫的同時又是別人的情人傾慕者同時又是別人的追求者……
如此社會身份結構,可以是延綿不斷。
一個人,確實可以很清楚知道在進入特定的一個群體之後,自己是如何的一個人;但是,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個人往往都會“錯號入座”,把對待
下屬 的姿態 拿來 對待 自己的 孩子;故此,“難道我不知道自己嗎?”定位確實會在某些時候出現了問題?
這個“問題”是否真正的“問題”,就要看一看那個“被批評者”是否知道自己正在選擇以那一種身份面對眼前環境的原因。如果“被批評者”的
答案 是“知道”,那麼他就真的是知道自己!
若不然,他就是不知道自己!
至於,“你不及我的清楚自己”的那個“批評者”;身份就簡單得多了。
“批評者”只需要去知道“被批評者”在“當下”眼前的“現在”的那個身份就已經足夠了!“批評者”不需要知道在“當下”眼前的“現在”以外的其他環境之下“被批評者”的身份!
因為,“批評者”在“當下”眼前的“現在”只需要一個有限的認知就足夠了;而那個“被批評者”卻以自己的“無限身份”來回應。
結果,就是不咬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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