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裡,有兩種工作是會讓人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在人生歷練的環境中加速成長,但是在內心深處卻可能還是一個小童。
其一是“當兵”(從軍),其二是“當差”(警察)。
有些事情,“幹了”並不會讓自己得到甚麼益處,反之會“吃虧”;但是,打從心底裡卻清楚明白自己是應該去“幹”;因為,別人是會因為自己所幹事情得到“益處”,而這種事情或許是不會被別人察覺得到,也不會得到別人的“稱讚”,只是一份當盡的責任驅使身在其職的人在事情發生的當下別人都逃離現場的時候卻往事發地點跑進去;這是需要一份“無私”的心與“使命感”的呼喚才能夠從容應對,而事後卻沒有感覺到自己是幹了一件“偉大的事情”,只是“工作的部份”。
這種“工作態度”,是近乎一點兒的“犠牲精神”;而“犠牲精神”在某種情況之下是“天生的”,但是,卻可以經過長期的“訓練”而成為一種“習慣”,當“習慣”成為了生活當中的一部份,那就會被視為“平常事”。
消防員
在抵達火災現場的時候,不用深思熟慮就會背上裝備走進火場“救人滅火”。
警察
到達案發現場的時候,不用上級吩咐就會疏散人群,盡力控制現場環境。
軍人,身處交戰狀況的時候,不用訓示就會“開火迎敵”,不讓敵人越過防線傷害平民百姓。
這些都是經過長期嚴苛訓練培養出來的“本能反應”,一般平民百姓是沒有這種“能耐”;總是會在察覺到有危險發生的時候,盡其所能逃離現場;故此,當清楚知道不論在任何時間都有那些受過訓練的人在保護著我們的社會,心就會感覺到“安全”;因為,一種價值觀讓人們明白制度所給與自己的人身安全並沒有出現問題;相信,軍人會在邊境要塞站崗值勤;知道警察會在街道上巡邏執勤;這也是國民對政府的信任。
這些一直在保護著國民的“人員”究竟是如何被訓練出來的呢?
軍人,“戰鬥能力”是他們的評核指標;而所謂“戰鬥能力”說得坦白一點,就是在戰場要承擔為國捐軀的風險,故此,一直以來很多國家都會以“軍力”(軍人數目)來評定國家的“強”與“弱”;某程度上而言,是“重量不重質”;但是,來到二十一世紀,在己發展國家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現實情況之下,“養兵”並不是一件“便宜”的事情,在這個大氣候之下,才實行“精兵制”,以軍人的質素提高來彌補數量上的減少。
在“精兵制”的要求之下,每一位軍人都被要求在有需要的時候不要死;“不要死”的方法除了避開致命的炮火之外,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先把敵人“幹掉”;要“幹掉”敵人是需要技能的,而這種“殺人技能”是透過“密集式”的訓練成為了軍人的“本能反應”,讓軍人在有需要的時候無需要經過“思考”就能透過本能反應作出殺敵的行為。
軍人在殺敵的時候,是不會去思考那些將要被自己“幹掉”的敵人是否家有妻小,也不會去思考“敵人”的生活背景,只知道把眼前的“敵人”幹掉一個,就會讓國家和人民多一個保護。
軍人
去殺敵是合法的,也知道是國家要求他們去殺敵;在這個行為上對於軍人而言是沒有“對”或“錯”,而是只有“需要”與“不需要”。
當“戰爭結束”之,軍人服役期滿要回歸故里的時候,很多在從軍日子裡的生活習慣都不再適合“回家之用”;局外人會一廂情願的認為所有“軍人”回家之後都可以適應下來,更換上一件家居服之後,就是一個普通人;這對於軍人而言太苛刻了!
同樣一個道理,一個任職多年的警察,每天看到的,接觸到的,都不是值得高叫“哈里路亞”的事情,長時間跟這麼樣子的一伙人打交道,所需要的,是一個“靈巧像蛇卻馴良像鴿子”的心靈;這樣子的一個“心靈”有些日子是“堅強”的,但是在另一些日子裡卻是“孤獨無助”的。要去平衡內在與外在的行徑,單單在訓練的日子裡所學習到的,絕對不足以應付。
一句“邊做邊學”往往就是大多數“警察”的工作寫照!如何去界定所學到東西是“好”還是“壞”?相信沒有一個“警察”會願意提供一個答案;因為,要做到“靈巧像蛇卻馴良像鴿子”所代表的就是有必要經常徘徊於兩極之間,是一個“彈性”的標準,不會有絕對的答案。
很多在職者,往往只會學習在外在的“技能”而沒有察覺到有需要同時間提升“心靈”的操練;而現實情況裡,也不會有任何一種課程能夠真正有效的教導你/妳如何可以提升“心靈”應對“現實問題”與“衝擊”的能力;我們的成熟,都並不是從書本與學校裡學習得到的,而是在日復一日的“挫敗感”裡自行找到一個可行的方法去接受自己是一個會犯錯誤的人,之後,提醒自己不可再犯同樣的錯誤。
但是,“不犯同樣的錯誤”並不就是代表“變得成熟”了!很多人就是只能夠做到“不犯同樣的錯誤”而始終不能夠“長大”!
“長大”究竟是怎麼的一回事呢?
“長大”或許也有一個“標準”來衡量,只可惜,這個“標準”卻有很多個不同的“版本”。
“好人”有自己的版本。
“壞人”有自己的版本。
“正常人”有自己的版本。
“不正常人”有自己的版本。
我們就是活在一個有很多不同“成長版本”的世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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