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永有”是傳統宗教觀念對 宇宙 與 造物主 的籠統認知,不需要去拿出証據來“ 護航”,只要“你”相信便足夠!
“愛”和“恨”會銘記於心,有時候,還可以傳留給好幾代人去“擁有著愛”與“承受恨的煎熬”,這對於人而言,無需要再多言!
其實,真的會有東西是可以“存留到永遠嗎”?
我們認識的“宇宙”從140億年前的“大爆炸”那一刻開始,便不斷的擴張,在“宇宙”不斷的成長過程當中,有大量的星系不斷死亡,有些死亡了的星系把自身擁有的所有物質排放出來,供給其他星系的誕生之用;如此,當我們抬頭仰望遙遠的星光,或許眼前的一切在當下已經消失了,只留下一種感觀的知覺讓我們知道“那顆星”曾經存在!而“消失了”的 那顆星 透過質物的循環過程在某程度上而言,可以說是不朽的!
但是,當我們的宇宙持續的擴張下去,星系與星系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物質與物質之間的 相遇 與 碰撞 機會愈來愈少的時候,新的星系便不可能取得足夠的質物來“誕生”;結果,宇宙 裡的星光便越來越暗淡,直到最後的一個恒星消失之後,宇宙便“死亡”了!
那時候,質物雖然還存在於無窮盡的空間裡,但是卻沒有機會相遇而產生反應,只剩下“虛空”!
那時候,“自有永有”還可以嗎?
我們在當下所感受到的 愛 與 恨,還可以被記取嗎?
沒有了可感知的存在來做証,宇宙的一切都只是物質的變化,沒有任何“情感”;那麼,當下的“人生遭遇”對於宇宙而言,又有甚麼關係呢?
其實,人生 跟 宇宙 的遭遇十分相似,若然人無法透過遙不可及的宇宙奇觀來認識 它 的一切;那麼,可以回來細看自己的人生,或許可以找到一絲線索。
人 要找到存在的價值,便需要有另一生命體來作証“當下的我是存在”;但是,人卻又往往可以選擇跟任何人保持一段相當遠的距離,“我不給你麻煩,而你又不要打擾我”;沒有情感的交流,也沒有生命的互相影響,恰似是衰老了的宇宙那無止境的空間,讓所有物質無法跟其他物質相遇而產生反應;沒有人知道“我”的存在,我也不知道有“他”的存在!
“人生”到了這種境況,是絕對的“虛空”,就跟“虛空的宇宙”那樣子的同樣“一無所有”!
“人生”不能夠影響別人,而別人也不能夠影響到你,如此般的“人生”,還可以算作是“人生”嗎?
倘若,我們心目中的所謂“永恒”,就是那種“死寂”的“空間”,甚麼也不會再發生,只是一直如“死了那樣子的存在”但卻不會有任何“變”;那麼“永恒”又有甚麼值得人去“盼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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