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
你把頒賜教堂的文件擬好,
呈上前來,我樂意簽字。
告退,但至門口又回過頭來說:
建造教堂的費用還望陛下捐獻,
永遠恩賜全部什一稅,利息和捐款。
慎重的維持與周到的保管,
兩者都需費甚多而支出浩繁。
工程是在這般荒地上趕造,
請從戰利品中撥出若干金條。
此外,我不得不掬誠奉告,
還需要遠方的木材,石灰,石板等材料。
至于搬運,可從教壇上勸告人民來做:
為教堂服務的人,必然得到神的保護。
〔皇帝〕
我犯的罪孽深重到這般;
都怪那討厭的魔術師害我不淺。
又轉回來,鞠躬到地
陛下,請原諒!你已把帝國的海濱
賞給那個聲名狼藉的人,本應當把他驅逐出境;
還有那兒的什一稅,利息,地租和捐款,
你沒有獻給崇高的教堂以贖罪愆。
〔皇帝〕厭煩地
那兒的陸地尚未出現:海水還在泛濫!
誰有道理和耐心,時機總會來到。
但愿陛下對我們的諾言始終有效!
“還神”是否就可以贖罪?
在 歌德 的年代,普遍都認為…可以!
把愈多的田產財富贈送給教堂,就愈是能夠表示捐獻者的清白與虔 誠;而教堂神職亦樂意詳細解釋這種義行的功能!
這 種 宗教,有甚麼理由不要去改革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