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 神職人員 到會堂 講道的時候,都會收到“捐獻”作為支持牧養工作的“物質需要”;這是約定俗成的教內禮數,普遍都會接受。只是,這種
支持神職人員的“捐獻”的額度應該放置在那一個水平?就是“魔鬼存在於細節裡”的傳統利益衝突問題,到了今天還是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來衡量!
神職人員,是否可以因為“神明”而“發達”呢?
這 是一個敏感的問題?
但是,卻又可以說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一個人,憑藉自己的才能在工作上有所表現,得到賞識,收入增加,再加上理財得宜,漸漸地變得富有了;如此的情況,有甚麼問題呢?
倘若,人們 是認同 “神職人員” 也是一種“職業”;那麼,就沒有理由去質疑 “神職人員”因為其工作的收入
過著 舒適富裕 的物質生活。
這個說法,合宜嗎?
或許 有點兒…合理 但是 卻 不合傳統觀念對 神職人員 的道德操守嚴格要求;一個
長期生活在 舒適富裕 的物質生活裡的 神職人員,其對於 人們生活在 困苦裡的日子還會有多少打從心底裡的“感同身受”,從而流露出“悲天憫人”的關懷之情 ,為 了“神明”的原故,在人們的心靈內給與
救助 與 盼望見到神明施與恩惠慈愛的安慰;而並不是以“職業”要求的“工作程序”為 信徒提供“專業意見”來面對生活上的問題。
“神職人員”是需要懷抱一份“使命感”才能夠無愧於“天上”與“人間”的期望。
沒有了一份“使命感”的“神職人員”,就是把“牧養”看成為一份純粹的工作;也就是那種“拿取薪金”每星期天在禮拜堂“講道”的那一類人;是依靠信仰過日子的“普通人”!
一個“普通人”就是需要把現實生活的 物質需要 擺放在最優先考慮的位置;而一個
懷抱著“使命感”承擔起宣講 救贖心靈 信息的“神職人員”,卻是 以心靈的堅強能耐是否能夠足以肩負“屬靈使命”作為人生最優先考慮的事情。
這就是“人 神 之別”!
以“信仰”作為職業的人,是不會認為借用任何一種商品推廣運作模式來配合宗教信仰信息
是會有所衝突的;因為,在各取所需的“市場供求情況”而言,沒有人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經過“公關包裝”出來的宗教信息,得到入座信眾的接受,真的感受到那種“靈性觸動”,認為“神”感動了我
,於是 打從心底裡得到一種“屬靈的力量”來面對每一天的遭遇;如此,不是一件很好一回事嗎?
但是,經過“公關包裝”出來的宗教信息,得到“全院滿座”的表現,讓每一個人都“舉起雙手”,進入忘我的“屬靈境界”,沉醉於一刻的“靈性契合”,巴不得要從口裡說出一句“安歌”!
這不是有點兒像是一場“綜藝表演騷”嗎?
曾經,有一位朋友在舊網誌裡留下一則“留言”,希望邀請 伊德 出席一個公開場合分享那段照顧伊德媽日子裡的“經歷”;伊德
的回應 是“不回應這則留言”!
伊德 遇上了一個機會可以借用 照顧伊德媽的經歷 來增加“知名度”,以此 賺取“收入”來
應付 現實裡的“物質生活需要”!
不會有人認為 伊德 答允這個 邀請 是不對的!
但是,如此的,就不再是 伊德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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