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90339
剛剛看完電影頻道的《尋找救贖》,絕對是一套讓人反思宗教真正意義的紀錄片,它深入而透明地去追訪神職人員的侵犯兒童罪行,帶出了現代宗教觀念的被扭曲,被錯誤解釋。
人為何要有宗教思想?
因為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有限多事情是超出了人的知識可以解釋,再加上在社會裡人的存在意義不斷改變,人來不及弄清楚人之為人的原因便要面對另一種價值觀念;一個形而上的存在,就成為了人們宗教思想中一個不可缺少的元素。
但是,人 或者說是 普通人,是沒有辦法去理解一個看不到,觸摸不到的神明;所以 人與神之間 需要一位代言人;一般人的宗教知識,都是透過這位代言人的傳授來認識他們的神明;故此,宗教代言人的身份及地位,其重要性是不用多言的!
只是,問題就產生在這裡!
一般人,往往把宗教的意義緊密連結到宗教代言人身上,那人的一言一行,往往影響深遠!
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很多人不自覺地把宗教代言人等同於宗教;當代言人犯了罪,宗教便隨之破產!
這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這只是另一種偶像崇拜!
形而上的宗教思想,從來都不是容易明白的事情;但是,造物主透過內心純全的人以其言語、行為來向人們彰顯祂看不到,觸摸不到的本質,這就是恩典!
但是,當世界上不同宗教的組織發展起來之後,教會組織變成了一間擁有大量資產的公司,一切都開始變得面目全非了!
《尋找救贖》就是針對今天教會的制度化提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當教會利益與信徒心靈兩者需要作出選擇的時候,大教派通常都會以教會利益為重!在扭曲了的宗教觀念之下,神職人員所犯下的性侵犯兒童案件,往往都會被包庇,隱瞞。
當人的宗教觀念是建基在人的行為和言語的時候,宗教信仰便宣告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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