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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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5日 星期六

42 泰國冬蔭功式民主


泰國人見慣不怪的示威抗爭動亂又再一次為“何謂民主”重新定義。

“民主”的基本原則,就是“以民為主”,在這個原則之下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家都各自因應客觀環境的需要為“民主政制”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以適合自身民族的“選擇”;在這種“各自表述”的民主政制社會裡,都會基本上依循一個大原則,就是以“選票”來決定由誰人來掌權;這也是“民主政治”和平交接政權的所謂“遊戲規則”;故此,就算200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兩位總統競選人 小布殊 戈爾 各自取得的公民選票數目出現罕見的“接近”,因而出現了一段看似是“沒完沒了”的“驗票過程”,大量消耗美國人對“民主選舉信念”的正面價值觀念,甚至乎有政治評論聲稱“美國正在分裂”;就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戈爾 選擇放棄“爭拗”,承認自己在 美國總統選舉 敗於 小布殊 手裡,保護了美國民主舉制度這塊基石沒有被衝擊。

2013年的泰國,被軍事政變推翻的前總理他信,借助 泰國民主選舉制度,支持妹妹 英祿 參選總理,勝選接任泰國總理;在 民主選舉制度而言,英祿 的勝選是合法的,也沒有爭議的空間;但是,在 泰國民主選舉制度的內容裡,卻包含了很多“近乎以利益交換選票”的“小動作”;就是這種“預期”可以得到“利益”的氣氛之下,英祿 的勝選就意味著濃厚的“他信回朝”;這絕對是借助軍事政變力量“趕走”他信 泰國人民所不願見到的。

在泰國經濟圈裡,他信 的影響力還是十分強大;再加上 英祿 企國 修改法例 他信 有希望可以回國而舖平道路,就觸動了現時的“泰國反對派”的神經。

反對派估算過 就是再一次進行 大選,“他信集團”憑著經濟誘因還是可以得到足夠的泰國人民支持而勝出 選舉;故此,就企圖撓過 民主選舉 這個途徑,以自行組建一個人民議會來接掌 經過 民主選舉產生的 英祿政權;這是否恰當呢?

為何 泰國人民 還是願意支持 他信集團 繼續掌權?

因為 他們就是認為 他信集團 能夠讓他們生活得更好,故此,才會在 民主選舉當中 繼續支持 他信集團!

泰國反對派 卻認為 他信集團 只是透過利益的輸送所造成的貪污腐敗,讓一部份既得利益者運用其影響力去“動員”泰國民眾 以選票支持 他信集團,以延續一個“腐敗政權”。

這種現實情況,促使 泰國出現了兩股政治力量,分別以不同的方式為自身的權益去角力。

問題 就出現在這種政治角力是否還應該在“民主選舉制度”裡分出勝負!

一個影響深遠的問題,就是倘若 反對派真的以不依循民主選舉制度的手段來奪取了泰國政權,那麼,又如何能夠要求 往後的政治人物遵守“不依循民主選舉制度”取得政權的政府所定立的“民主選舉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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