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7102510雅各書4章11-5章6
雅各書4章11-5章6
4章11: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12: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13: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作買賣得利。」
14: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15: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
16: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17:人若知道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五章1:嗐!你們這些富足人哪、應當哭泣號咷,因為將有苦難臨到你們身上。
2:你們的財物壞了,衣服也被蟲子咬了。
3:你們的金銀都長了锈,那锈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吃你們的肉,如同火燒。你們在這未世只知積儹錢財。
4:工人給你們割莊稼,你們虧欠他們的工錢;這工錢有聲音呼叫;並且那收割之人的寃聲,已經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了。
5:你們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當宰殺的日子竟嬌養你們的心。
6: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把他殺害,他也不抵擋你們。
11:雅各書叫我們不可以批評弟兄,要注意是指弟兄,而不是一般的人,這是怎麼一回事。或者可以先對律法的內容作出概略的分析,一就是愛神,二就是愛人,律法的一切條文,也就是讓人達致愛的行動得以彰顯。如此便可以解釋為何批評弟兄=批評律法=不遵守律法。因為組成律法的基本就是愛,如果不能在教會中以愛包容,以愛責打不是,便有違了律法愛的精神所在。只是謾罵和鬥毆。
12:雅各書說只有那位公義的神才有資格設立律法和施行律法,因為神的屬性包含公義,所以神所行的一切,我們可以在舊約中多次看到神以極嚴厲的手段,如親手擊殺不義的人,以從天而來的火滅所多瑪、峨摩拉。我們都不會質疑。若然這個施行者不是神,而是一個人,問題便會出現。那是甚麼問題呢?
13:指出人在生命當中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計劃,而這些計劃大多數都是向好的方向發展,除非那人對生命已經萬念俱灰,一心求死!而13節所說的是籌劃一個長期的買賣發財大計。目的只是發財,沒有談及其他。
14:明天如何?人只能憧憬,希望可以成真,想起中國孔子一句話:「不知生,焉知死」思意是勸人不要花太多心力去探究生命中不能掌握的東西,戶反之應該注重自己生命中當下的景況究竟如何,再用一句佛家的話:「今天所種的因,就是明天所結的果」。
15:人生是要有目標,否則生命可能只是一種浪費。而雅各書叫我們所定的人生目標一定要包含一個由神與你都達成的協議,讓你可以有足夠的生命年日去實現這個目標。那麼,我們又是否有真正的跟神立下過契約,又或者從來都沒有。這份契約真的定立後,我們又有否認真去履行。
16:一個謙虛的人,應該不會輕易四出張揚自己有多大的成就,經常在電視或報章上出現的人口中所說的話,我都不大相信。「沉默是金」,正是尊重生命,所以從不多言。一切都用心去領會,去感受。雅各書所言人生的每一項成就,若然全都只是跟神所定下的契約,那麼成就只是履行承諾,真的沒有甚麼可以誇口。
17:若然回到神是公義這個必然性當中,那麼我們跟神所定立的所有契約,當中都必然是合乎公義的。但是有些時候,可能人們會把一種主觀的願望強行加在契約上,對身邊的人說,我這樣作為,是為了彰顯神的榮耀。要做到「行所當所」在這世界上並不容易,因為各人都生活在一個有很多借口的世界裡,人總會找到適合的理由為自己辯護,結果可能是越辯越明,又或者越描越黑。
第5章
1:富足並不是罪,有罪的是為富不仁。
2,3:如果錢財堆滿山,還出現生锈,布帛囤積到蟲蛀,也不用來做依,只是一必把所賺得的一切據為己有,這就是為富不仁的証明。新約對信徒說小如麻雀也不需畏為明天要吃甚麼愁,因為命自有其法。還記得以色列人在摩西帶領下在曠野的漫長日子,耶和華曾經天賜瑪那,要以色列人遵守一個約定,就是不可多收集過於當天所吃的。如果,我生活在當時的曠野,是絕對了解以色列人為何會願冒犯耶和華的命令,因為生活實在太艱苦。雅各書說「那锈要證明你們的不是」,錢財多到這個情況,也不懂得行善,接濟窮困,那麼,再多錢又有何用!
在中國歷史中,漢武帝的先輩,文帝和景帝兩朝國庫所積存下來的銅錢,因為太多又太久,以至用來穿起銅錢的麻繩全都斷了,糧倉內的榖物亦腐爛了,布帛亦被蟲蛀掉,(當時的布帛除了做衣裳之外,還是以物易物的主要貨品,相當於銅錢的價值)這種情況的出現,被漢武帝視為一個反擊匈奴的時機來臨,這亦成就了他把中國版圖第一次大規模擴張的千秋功績。
4:財富的增加除了一分一毫的儲蓄起來,大多數都是由其他人勞力付出所提供的。要富者把自己口袋裡的錢拿出來發放合理的工錢或賑濟窮困,很多時候都是看到壞的結果。今天報上所見的多是奸商的惡行,很少會看到殷實的商人願意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報章上。
5:早期的教會生活中,教會內的成員若有甚麼事情發生要宰殺,本來都是向神的一種敬畏舉動,漸漸地,敬畏感恩的心淡忘了,縱情於吃喝玩樂成為了宰殺的原因。
一個題外話,我們一年中參加過多少次喜慶宴會,當中的目的是甚麼?而我們又是以那一種心情去赴會?
6:把「他」殺害的「他」,是誰?他有沒有能力抵擋?他為何不抵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