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 《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第二部分
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硬說這塊土地是我的 並找到一些頭腦十分簡單的人相信他所說的話,這個人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締造者。
但是,如果有人拔掉他插的界粧或填平他挖的界溝,並大聲告訴大家“不要聽這個騙子的話,如果你們忘記了地上的出產是大家的土地,不屬於任何的人,你們就完了”
如果有人這麼做了,他將使人類小幹多少罪惡之事,小發生多少戰爭和殺戮人的行為,小受多少苦難和恐佈之事的折磨啊?
在這裡,一般人所說“文明”是從第一個把事情用文字記錄下來的人所締造的傳統解說有所不同。
“文明”,是從一己私欲所產生。
為了維持這種一己私欲的擁有,人就需要不斷的去發明很多很多的方法去維護這些本來存在的個人權益;要從
無中生有 去要求其他人 承認 這種不公平的事情;絕對不是一個沒有思想的人可以做得到的。
當“私有權”被確立了之後,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就產生了!已經取得了 私有權 的人為了保障既得的財產,從
約定俗成 的傳統開始去一步一步建構出 法律條文,讓 私有權 得到普遍的客觀認同。當初沒有把本來屬於大自然的土地 圈起來的人,就成為了 “私有權擁有者”的奴隸!
要去推翻這種“私有權觀念”在盧梭 而言,已經沒有可能了!因為,整個人類文明已經演化了千萬年,人類今天的文明基礎就是建基於這種“一己私欲觀念”的基礎之上,回不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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