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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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回憶中的警察故事 24 法庭一日遊

24法庭一日遊
2008年10月30日上午10:27公開累積瀏覽 79 16




一九八五年的警察訓練學校,有一個模擬法庭,對於一些從來沒有進入過官門的學警而言,已經相當真實!
為了進行一次模擬法庭實習,每一班學警都會被安排一次到當時的西營盤裁判司處參觀真正的法庭審訉過程!
“見官”衣著一定要“得體”。還記得當時是初夏,班主任和同學都穿上長袖白色恤衫、黑色長西褲、結領帶,一同坐上(警察豬籠車)從警察訓練學校前往西營盤裁判司處。
當時香港法院等級有三層,是以可以判決的最高刑罰作為分級標準。初級審訉在裁判司處開始,之後到地方法院,最後到高等法院。而英國的樞密院是所有判決的最後依歸。這套制度今天當然已經改變了!
第一次進入官門,首先就是到法院(裁判司處)的警察當值室報到。之後,就由一位庭警帶領學警參觀裁判司處的主要部門,講解當警員有需要出席審訉的時候,一定要衣著得體,軍裝警務人員必定穿上制服,便裝人員就要求齊整,通常(齊整)就是表示恤衫、西褲、結領帶。到達任何法院之後,必需要向負責有關案件審訉的庭室書記報到。通常一所法院內,是分設有多間庭室,每間庭室由不同法官負責審理案件,所以,必需要確定自己不會弄錯,上錯法庭!
警務人員出席法庭審訉的時候,要依照主控官的指示在庭室門外耐心等候,直到接獲指示進入庭室作供之前,都不能進入庭室聽取其他證人的供詞!
每次進入或離開庭室,都需要向法官鞠躬!
那天參觀裁判司處,並沒有碰到甚麼驚天大案件,都是一些交通違例事件;但是,卻從庭警口中,認識了一名律師名人(青虹)名字已作修改。他有點女兒家味道!(大家都心裡明白)
結束了這次參觀之後,回到學堂,當然又是再來一次模擬案件實習;班主任挑選了原告、被告、証人、法庭書記、庭警。主控官、辯方律師、法官是由高級教官扮演,而我就負責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就是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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