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 與 朋友
辯論甚麼是真理的時候,明確指出“大多數人說是的,並不表示就是真理!”
但是,在今天的“民主政制”之下,“人數多”就代表“力量”;就算“不是最好的”思想、行為、政制…只要有足夠數量的“人”支持,就是在那個“當下”成為了“最恰當”的決定!
只是“最恰當”的,並不表示這就是“真理”!
美國
是公認的“民主與自由”國家,很多人都嚮往“美國式”那種“民主與自由”;但是,美國這個從“烏托邦”夢想衍生出來的國家,在她的“民主與自由”理念之下,同樣承受著一種“說不出口的痛”!
“痛”有時候是一種內在的感覺,一種
只可意會不能言傳 的感觸可能就是
“政治傷痛”的一般徵狀!這種有話說不得的感傷,往往是伴隨著一種“民主制度”的“大我”背後所代表的“精神”;就算是心裡明白是“意氣之爭”,是“歪風邪氣”,也得隨它吧!就是一句“民主與自由”往往讓“歷史”走多了很多“寃枉路”!
昨晚,電視直播了 立法會門外“八十後”示威行動,心中一直都在想著一個“維園阿伯式”的念頭,就是“拿警棍搥他們吧”!
為何心中一直都想“搥他們呢”?
答案就是 伊德 心裡還存在著一份“警察情意結”。
香巷警察相對於其地方而言,確實是屬於“有禮貌類型”,這或許可以追索到英國殖民地的傳統。
曾經在英國的街頭示威發生了如下的一件瑣碎事情;一位騎警在剛剛驅散了一批示威者的街道上與見一名女士,這位女士剛好有必要前往另一個街角的某處,於是便站在騎警身旁抬頭抑望那位高高在上的警察:「請問一句…我可以前往這個街角嗎?」
那位騎警彎低腰,以一貫的 紳士 語氣對女士說:「對不起…女士,我想還需要讓我們把那裡的示威者驅散了之後,才可以讓妳前往那個街角!」
這絕對是一種 紳士的風度!
這種在動亂發生的環境之下仍然可以保持一貫的彬彬有禮,並不是一朝一夕便可以訓練出來的,而是長時期的生活習慣被帶進了工作裡的表現!
香港警察在殖民地時代的訓練裡,英國人就是把這種英式的紳士氣度貫徹在訓練課程裡,再加上高級的英國警官以一種特權階級身份領導下,表面上的“有禮”不論是對內或對外也是同樣重要!如此,便看到了一個現實的情況,就是為何同樣都是中國人黃皮膚,中國大陸的公安,武警跟香港的紀律部隊相比較,會出現如此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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