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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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回憶中的警察故事 57 時間多與時間少

57 時間多還是時間少
2009年1月1日下午12:47公開累積瀏覽 42 2




在一個平常的傍晚,在 大館 的報案室內,18被編排到報案室擔任值日職務。
那天報案室內十分擠擁,值日官從接更開始便忙個不停。放在案頭的工作沒有可能於八小時的中更時段內完成!
 
從 CID 安排到報案室等候辦理 擔保 手續的人就有十來個;再加上幾位在街上被警察截查的時候發覺沒有帶備身份証的市民,正在等候親友將身份証交到報案室;場面真的宏偉!
 
18有時候會發覺在報案室內的人,同樣都是在等候,但是卻有兩種不同的反應!
一種是焦急煩燥!極之希望可以盡快離開報案室。對他們而言,時間不容許流逝於 差館 內!這些人,倘若已經知道可以獲准擔保離開之後,便會在報案室內表現得十分討厭!經常都會向值日官投訴等候辦理擔保手續的時間太耐了!
若然,是有律師或師爺伴同,態度便會更加討厭!
可能,對他們而言,所擁有的金錢比時間充裕,金錢可以任意花掉,而時間卻不可以在 差館內消磨!

    另外一些人,情況剛好相反。
    身上沒有金錢,又惹上了官非,不能用金錢來買回清白,就算是得到擔保批准,也需要向親朋籌集擔保金。所以,這些弱勢社群,大多數都會保持安靜,耐心等候!對他們而言,時間是可以無限量消磨,所缺乏的就是金錢!

     曾經有一次,兩名“涉嫌兇殺的疑犯”被拘捕帶回警署;因為只是一些必定要有所有動的案件,而又清楚知道証據絕對不足夠提出起訴,所以在擾攘十數小時之後,必定會批准擔保。
     有時候,一些“見慣世面”的人,心中知道差人 根本不會控告自己,所以便不會拿出真正的現金來擔保自己,說:「我沒有錢擔保,若果不讓我離開,你們便扣留我好了!」
     面對這些“見慣世面”的人,案件主管通常都會以時間來作為手段,儘量把時間拖延!到了真的要“放人”的時候,便會讓涉嫌人“自簽”擔保,無需要繳付保釋金!
    對這些人而言,人生的時間確實太多了!浪費一點兒也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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