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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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星期五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76 盡力保護你的下屬


    曾經有一位空降到商廈的保安主管在休假那天在Whatsapp 工作群組看到一張上載圖片附有文字說明,內容是管理處負責人追問保安部為甚麼有一堆“天花燈箱”擺放在後樓梯超過一個星期保安部人員都沒有發覺,要求解釋!

              在前面的章節曾經提及過,保安主管就是在休假的日子,在Whatsapp 群組看到了有狀況出現了,應該都要去稍作回應一下,讓管理處的人不會再去追殺一句:「你們保安部是否負責的人放假了,就沒有人去做野呀!」  

             這句說話在某程度上而言不可以用來套用回去“管理處”身上!當有住戶在長假期致電管理處,電話都會全部轉駁到保安控制室,由保安控制室主任去接聽所有向管理處查詢的電話,每當有住戶因為任何原因要求管理處職員即時回覆的時候,保安控制室主任都只能夠要求對方留下聯絡電話,到下一個工作日管理處職員上班的時候才能回覆,這時候都可能會聽到這麼的一句說适:「放假的日子管理處是否無人做野?」

 

            可能你也會曾經有一股衝動想在電話裡說出一句真心話!

            只是不能夠說出口!

           

            “天花燈箱”事件,副保安主管在Whatsapp 工作群組回覆了“跟進中”三個字。

 

             翌日,保安主管上班,還在更衣室內的時候,副保安主管就主動把昨天的事情向上級簡報了一次:「管理處對於保安部在過去一星期巡大樓的時候都沒有發現12樓後樓梯擺放了這堆“天花燈箱”十分不滿,要我交出在這一星期曾經巡大樓的保安員名單,要你給他們每人發出《警告信》…我昨天亦把名單交了給管理處!」

           保安主管按捺不住:「他們回了口供比你嗎?」

          副主管回答:「沒有」

           這時候保安主管做了一個決定:「現在你甚麼也不要去做,讓我接手去處理,我會直接跟管理處溝通!」

 

           巡邏大樓這種工作,日更及夜更都會安排保安員去負責;故此要追究為何沒有保安員發現有雜物堆放在後樓梯而要發出警告信,那麼就差不多要發給所有保安員了!這可以說是屬於保安界的“代表之作”。

 

          保安主管第一件事就是在集隊訓示的時候要求每一位保安員都筆錄一份事件報告,內容針對有沒有在巡邏大樓的時候發現後樓梯有堆放雜物。

          之後就找來保安按制室主任,要求他把昨天發生的事件經過詳細滙報一次。

        

          把圖片上載到Whatsapp 工作群組的是清潔部主管,是上載到“盤”的清潔群組,之後管理處就把圖片轉載到保安工作群組要求保安部解釋。

          問題就在於為何清潔部見到樓層有雜物堆放不是首先向保安部“打一個招呼”,讓保安部幫忙去找一找誰是雜物的擁有者,向他們解釋一下有大量雜物需要清理是可以找清潔部幫忙,無需要堆放在公眾位置阻塞通道。

         於是保安主管就要求DO聯絡清潔部主管再了解多一次事件經過。

         得到的回覆就是清潔部主管曾經跟保安部提及過在12樓曾經多次有人把大量雜物堆放在後樓梯,希望保安部協助聯絡有關的人士不要再這樣處理雜物,但沒有人理會,所以那天早上就把情況直接向管理處報告。

        保安主管頓時有另一個問題從腦袋裡走了出來,就是這堆讓所有保安員都要收《警告信》的“天花燈箱”究竟擺放在12樓後樓梯有多少天?

       保安主管需要多一點時間去調查,故此在每日早上例會向物業副經理要求多兩天時間去處理!縱然保安經理心裡清楚知道管理處是想借用這次事件向保安部施壓,在以後的日子都會借用這次保安部的失責拿來牽引著整個保安部。

 

         保安主管收集了所有保安員筆錄的口供記錄,沒有一個人表示曾經發現12樓後梯有一大堆“天花燈箱”。

        而不幸地各層後樓梯都沒有安裝閉路電視鏡頭,無法確認証物是從那一天開始堆放在12樓後梯!

       保安主管跟夜更主管毫無頭緒的時候,就再次查看那張上載在Whatsapp 工作群組的圖片,發覺堆放的位置就在載貨升降機的正前方稍為靠右邊的地上,於是查看載貨升降機的閉踏電視鏡頭,判斷鏡頭的角度或許可能覆蓋到相關的位置。於是就叮囑夜更主管從事發當天早上開始追查。交付了工作目標之後,保安主管就下班回家。

 

        翌日清晨五時,保安主管收到夜更主管的訊息“找到了真相”。

       

        那堆放在12樓後樓梯的“天花燈箱”是在案發當日早上十時十五分才出現;之前的載貨升降機的映像記錄都沒有發現有這堆雜物擺放在後樓梯地上。

       

        跟管理處要求的寬限期完結當天,保安主管帶同相關的圖片及閉路電視影像片段到管理處,在會議上報告了調查結果,“天花燈箱”被人棄置在12樓後梯的確實時間是在事件被揭發當日早上十時十五分,並不是清潔部所說的証詞已經擺放超過一星期!

      

       結果是保安部沒有人需要被警告。

 

      而清潔部就在之後半年的日子裡每天無間段接到工作指示,到“盤”任何一個位置處理清潔事宜;地上一張紙巾、走廊幾滴水珠、玻璃鏡面幾個手指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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