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不形單不隻影

2026年8月2日 星期日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57 處理高空擲物事件

    之前的章節曾經提及到假如要購買一個樓層單位居住,不應優先選擇最低層設有平台花園的單位;因為沒有辦法去阻止樓上眾多單位的住戶把任何種類的東西扔掉下來。

               雖然各位保安主管都明白以上的道理,但當到達現場處理高空擲物個案的時候,卻不能把這個住在最低層設有平台花園的單位必然會遭遇到的情況對住戶說出來,只可以既定的台詞對住戶表示會通知管理處出通告勸喻樓上單位住戶不要高空擲物。

             在這章節裡就討論一下如何去處理高空擲物個案,以避免受到事件困擾的住戶把責任指向保安部或管理處辦事不力,導致他們要經常承受被高空擲物滋擾的住戶惡言相向。

             首先來給高空擲物一個真與假的界定。

             曾經有住戶在單位露台發現有會飛的蜜蜂,蝴蝶屍體躺在地上,就報稱有高空擲物事件要求保安處理;並認定是樓上跟他有嫌隙的住戶對他所做的惡作劇。

              經過多次到單位露台清理昆蟲屍體之後,保安主管跟單位住戶表示是否需要報警交由警方處理;住戶當然表示不需要交由警察來處理,因為住戶知道警察必然會有另一種態度來處理不合邏輯的“會飛昆蟲高空擲物個案”;只會繼續選擇交由保安人員來處理!

           只要依循慣常處理高空擲物個案的程序,現場拍照記錄,確認單位沒有其他財物受損,沒有人受傷,之後詢問是否需要報警處理;如住戶表示需要把事件交由警方調查,就報警等待警務人員到場;如此,就算找不到“兇手”,受到滋擾的住戶都不會把不滿的情緒直接轉移到保安人員身上。

          倘若從高處擲下來的是金屬利器,例如刀具、較剪等等,到場處理的保安主管就必需要勸告住戶應該要報警;因為這些物品從高處掉下來是會致命的。倘若這些可以致命的物件是掉落在“盤”的公眾地方,就需要即時圍封現場,隨即通知管理處有需要報警交由警方處理;這可以讓其他住戶知道住戶的嚴重不當行為,“盤”是會嚴肅處理。

          當警務人員到場之後,向警務人員簡單交代事件,就讓警方去處理當事人。但需要向警務人員查詢他們是否覺得有需要即時到樓上單位進行調查。

因為住戶之間都會有不同方式的聯繫,會把有警察拍門調查高空擲物事件傳出去;          這種手段相對於交由管理處出通告或由保安人員到樓上單位進行家訪更加有警剔效果。

在高空擲物個案裡,如果有警務人員到調查,在事件報告裡就要清楚記錄警方到場曾經採取甚麼行動,而警方通常在離開之前都會建議管理處需要出通告勸告其他住戶;這亦需要記錄在事件報告裡。

總而言之,提供所有可以提供的善後服務給當事人,例如有需要就安排清潔部同事到單位協助清理現場,都是有效平服住戶不滿情緒的方法;目的就是不要讓自己成為當事人發洩不滿情緒的對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