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不形單不隻影

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

 

防暴隊 驅散與拒捕 3


      媒體新聞正在報導發生在法國的示威動亂接下來會向那一個方向發展,就可以回顧香港在2019所經歷過的日子。

      當兩種不同的政治取態同時存在於一個家庭的時候,就會把不穩定局面延長下去,不同的政治立場各自去為抱持不同立場團體輸送支持的訊息,那個時刻,大多數人都選擇把政治問題帶到街頭上以暴力去解決,立

法會失去了他的功能,未能在政治問題引發的社會動亂帶回到議事堂去理性解決。

     建制派與反對派不再溝通的情況下,以暴力表達不滿的情況不斷升級,形成了一種按時群眾聚集跟防暴隊追追打打的習慣。

     防暴隊改以遠距離的催淚彈攻勢打頭陣消耗示威集結人士的耐力,隨後以横排方陣隊形前進驅散示威群眾,把示威人示打散離場。在這段日子

裡,香港警務處成為了香港政府在眾多政府部門當中可以依靠及信任的部門,避免了要求解放軍走出軍營。

    最初的街頭衝突日子,示威者與防暴隊“拼鬥”之後,遍地都是磗頭雜物,馬路根本上不能行車,道路要封閉,巴士要改道,甚至地鐵站都受到破壞要暫停開放。

    後來各地鐵站都安排了防暴隊駐守,才保住了最低限度的公共交通服務讓香港人在街頭動亂之後翌日能夠繼續上班工作。但是,在這段間,亦有很多人無法上班要在“家中工作”!

    這樣的日子,已經遠遠超出了示威遊行表達政治意見及不滿,而是以一種癱瘓社會正常運行的手段來拖垮政府。面對這麼樣子的社會運動,,香港政府沒有這種經驗。

    當一個中立的香港人早上出門走到街上發現遍地都是磗頭雜物,巴士停駛,地鐵站口被堵塞,沒有小巴,沒有的士;這種情況絕對會讓這個香港人懷疑人生!

走在街上,根本沒有任何人可以給與這個香港人任何幫助,他從旺角彌敦道一直行到太子,遇到了一小隊防暴隊,帶著一點不知所措的神情向防暴隊查問“還有未被堵塞的地鐵站入口嗎?”

   一位防暴隊員轉身指向一個仍然正常運作通往地鐵站的地面升降機。

   就在這一刻,防暴隊在那位巿民心目中出現了一個正面的評價。大多數人在一夜街頭“併鬥”之後都離開了戰場,只剩下一小隊防暴隊留下來繼續處理“爛攤子”!

    這個小故事就反映了一個地方的警力在發生動亂狀況之後,一般沒有既定政治立場的巿民心目中希望見到他們的舉措,就是仍然保持理智,縱然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反應,一句出於自然的禮貌關心,就是在盡一己之力“make it different”。

    談到這裡,回到一個基本概念,就是當因為政治問題而引發街頭示威遊行,演變成為暴力破壞行為,派出警力防暴隊到場驅散是必需要的措施,這並不表示警方支持政府不得人心的政策,而是警力必需要在社會出現動亂的時候跑出來平定亂像,倘若在這段期間街上沒有防暴隊去維持基本的社會秩序,所有公共設施被破壞,任何人出門走到街上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這個地方就完蛋了!

    政治問題應該在議事堂裡去解決!

    當有一定數量的人群選擇政治問題以街頭暴力解決,絕對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施放一枚催淚彈只需要扣一下扳機。

砸爛一個廚窗只需要擲一塊石頭。

這些方法被應用之後,往後就需要更多的心力去修補社會的裂痕。

   

   

   

 

 

防暴隊 驅散與拒捕 2


     大家都會在媒體新聞報導看到在示威遊行人士與防暴警察防線之間那條無形的分隔線範圍內的,都會有一些站在最前線的意見表達者。這些站在示威人士與防暴警察之間的人,是甚麼人?

     不能夠一概而論。

     這些站在示威最前的人,有一些是在計劃示威遊行的時候已經安排約定好、有些是在示威遊行進行期間不自覺地行到最前端、有些是在開始出現狀況的時候心靈突發異響走到最前線。

     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認為自己有能力在情況開始出亂子的時候化解衝突。這種被別人確認或發自內心的舉動,在示威者與防暴警察之間的三八線上,往往都會換來“倒地受傷”!

     因為在兩種不同立場中間試途化解雙方的衝突而又沒有任何背後的支援,都是不會成功的!這些認為自己是中立的人,通常都會以一個理由去作為調停人,就是認定身後的示威者沒有任何破壞行為,是和平示威,要求防暴警察不要使用武力驅散。

    派遣防暴警察到場就是因應在群眾集結遊行現場己經對巿民日常生活出現影響,交通中斷,在沒有事前妥善安排人群控制的大量群眾集結,就是一種高風險的情況,只需要一個人的針對性口號,一個發洩性的行為,就會點燃起群眾的激昂情緒,一發不可收拾!

    所有大量群眾集結的地方都存在“風險管理”的問題,所以一般情況之下,事前的評估是需要的。這就可以理解為何警方對於大量人群集結的活動都會提高警覺,做風險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集結地點的環境狀況,可以容納多少群眾、交通運輸可以承受多少壓力、是否有敏感設施在集結地點附近等等…!

    防暴警察的調配基本上就是依照以上的“風險評估”來部署,故此很多時候示威遊行人士跟現場防暴警察的爭辯,都糾纏於遊行示威自由受到警察的阻止。

    倘若遊行示威所表達的是政府施政的問題,而受到警方的阻止,那麼執行“風險評估”之後管制措施的防暴警察,就會被認定為政府執行壓迫反對聲音的打手!

    這就是大多數示威遊行演變成為街頭衝突的源頭!

    當明白了事前“風險評估”的重要性之後,就要去選擇那些地點需要重點去保護,設計好人群驅散路線;不可能把數以萬計的示威者“圍堵”起來,要開放一條離場通道讓集結群眾離開高風險地段;在驅散行動開始之後,預計拘捕人數上限是多少,被拘捕後的疑犯如何安置,調查人手是否足夠,之後交由法院處理的流程是否已經聯絡好等等…都是在風險評估的時候需要考慮的事情。

    有了之前的風險評估,就要把現場地段佈防細節清楚發放到前線人員手上。這些臨場的指揮安排,當然在事前的訓練演習當中可以為所有防暴隊人員給與理論上的認知,但是在真正的街頭衝突裡,就需要本能反應及個人經驗來填補意料之外的狀況!

    當一名住在圍封區域內的年青人表示要返回家居的時候,防暴隊如何處理?

    當採訪媒體人員站在佈防區域內進行拍攝的時候,如何看待這一批人士?

    當執驅散行動之後,有示威者受傷倒地,防暴隊如何處理?

    當看熱鬧人士與示威倒亂人士混集在一起的時候,如何處理?

    當拘捕了示威倒亂人士之後的處理流程是如何?

    以上這些都是在風險評估裡需要有清晰的規定,讓前線面對示威遊行的防暴隊清楚知晰每一個細節,這不單只是保護前線防暴隊,也是能夠保護大量沒有任何倒亂行為的和平示威參與者。

   

   

 

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

 

防暴隊 驅散與拒捕


在香港因為一直以來都是全面“禁槍”,一般巿民絕對不可以私人擁有或藏有“槍械”,故此治安都相對穩定。

這是需要社會文化風氣配合的。

在這種歷史文代承傳之下,不論是英國殖民地時期或是回歸中國之後,香港警察在執勤的時候面對人身安全的風險比較低,大多數都只是處理一般的糾紛、詐編、風化案、普通襲擊、打架…真的動力動槍的案件,並不是每一天當會遇上;故此,在街上執勤的警察確實沒有太多的經驗當真的有動刀動槍的嚴重案件發生在眼前的時候,能夠以熟練的手法去即時壓制。

這是一個相對太平的社會在保安這個範疇上都會出現的情況。

當來到2019年香港社會出現街頭動亂的日子,坦白的說,當時的香港警察確實在最初的動亂日子沒法展現出他們的抗暴能力。因為,所有人都沒有這種經驗。

伊德在2019年的時候,並沒有寫太多關於當時每一天都發生在街上的事情;因為,不想在任何人心裡火上加油!

事隔了將近八年!在媒體看到發生在法國的街頭動亂,看到防暴隊跟示威人士的街頭“肉搏戰”,那種收藏在心底裡的“警察思維”再次跑了出來!

之前曾經分析過,當任何一個政府想以“警力”去“解決政治問題”都只能夠是在危急時期的臨時手段,並不可以希望運用“警力”去化解政決問題,必需要在社會情況受控之後,盡快以“政治途徑”去妥善處理引發“街頭暴力抗爭”的政治問題!

在那個街頭打得興起的日子,通常都會出現互相指責過度使用武力,這是基於雙方都還有一種大家都要講“武德”的心理預期。

你一拳我一腳…可以接受。

但係當你打來一拳之後,我不好受,除了還以一腳之後再加多一棍,在你心目當中就是不對了!

當一大群人聚集在某一個角落裡觀看示威者與警察互相“肉搏打鬥”之際,飛來了一個“催淚彈”,就會破口大罵“防暴警察”。當街上行人在道路已經被封鎖之後,仍然走近在“防暴警察防線前”拍照留念的時候,被突然的一棍打倒在地上之後,防暴警察接著說,明明知道已封鎖了還是要走近來挑釁,活該的!

大家都要求對方在“打到天昏地暗的時候”要講武德,都是不切實際的心理預期!

這在2019年的香港街頭給與了全香港巿民深刻的一課!

大多數已經出現失控破壞情況之下仍然逗留在動亂現場的人,在心裡都會抱持住一種“難得一見”的看熱鬧的心態,附和帶頭叫口號的人高呼幾句,當有人往後走的時候就跟著一起跑,是絕對不會被找到的;他們沒有參與真正的破壞或搶掠,只是逗留在現場,認為自己沒有犯錯,只是行使民主社會的集會示威權利!

2019年的時候,香港警察是“邊打邊學”,而示威暴力也是“不斷改變自己的策略”;有人運用智能手機的程式通報防暴警察的調動情況,會安排人手在示威集結地方各個主要路口放哨,每當發現有疑似警察的便 服人士出現就會高聲呼叫。而警方亦會安排人員潛服在示威者當中觀察收集資料,為驅散及拘捕行動制定策略。來到這種情況,已經不是單純的一方示威集結跟另一方的保持正常交通維持秩序。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