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不形單不隻影

2026年7月29日 星期三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49處理保安部人員 嚴重事故 事件經過詳細記錄

當“盤”發生了嚴重事故,保安主管們就需要即時反應,不論你是否已經下班,也需要在某一個範疇上去分擔一部份必需要即時去處理但又人手不足以應付的工作。

            在這章內容會提及當你不在現場的時候,也要為嚴重事故出一點力,這是有必要性的。這可以讓你把之前在別人心目中所有的不良印象一掃而空;只需要幫忙用手提電話聯絡幾個人,或在上載幾個Whatsapp 信息之後,再用電話確認一下,根本就是不需要真的前往事發現場就可以達到恰似是在事發現場的效果;這何樂而不為。

           可惜在現實裡,絕大多數的保安主管都是慶幸自己在嚴重事故發生當日休假,有不在場証明,所有事都與我無關!

          也可能你會聽到一些前輩給你的錦囊,提醒你“與你無關的事,就不要去參與過問”,這是明哲保身。

           沒錯,事不關己,己不勞心是長命之道。

          只是在一句“你哋保安部無人理呀!”就把整個保安部在發生嚴重事故之後被打入十八層地獄。而這個判刑,確實可以從一個小小沒有任何實質行動的信息裡把所有人從十八層地獄拯救出來,之後的故事就會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版本。

          

          首先要解釋一下在發生嚴重事故的時候,要遵照一個“重大事件呈報機制”去報告事件;否則,就會出現兩個極端,一個就是完全沒有人去報告嚴重事故發生了,及如何去處理嚴重事故;其次就是在同一時間很多人去報告嚴重事故,資料信息雜亂不清,讓需要知道事件情況的人無所適從。

         這個重大事件呈報機制以圖表展示通報流程,展示在保安控制室的當眼地方,讓所有保安部成員都知道嚴重事故發生之後,要讓那一些人需要知道。

        這個通報機制要求在事件發生之後,最先確認事件的保安人員,只需要向對上一級主管報告,事件就會以“按級呈報方式”向上滙報;而接獲通報的人員在綜合了解事件之後,再向上一級人員報告。如非必要,所有上級都應避免直接用電話聯絡正在現場處理嚴重事故的保安主管,以免妨礙他工作,若然一定要知道某些資料,盡量聯絡保安控制室去求證。

           簡單而言,消息的發放最好由一個人綜合理解之後統一發放,避免重複及錯漏。而前文曾經提及在保安控制室擺放一塊大型寫字板(白板)的用途,就是可以在嚴重事故發生的時候,把收到的信息寫在白板上,列明時間,誰人到塲,如何處理;就是把4W放在白板上,一清二楚的展示出來。

         直到嚴重事故處理完畢,把(白板)上的資料拍照傳檔,作為日後需要檢討及了解事發時的處理程序之用。

       

2026年7月27日 星期一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48處理保安部人員的傷患事件 工傷

    倘若“盤”內有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受傷,都屬於“工傷個案”,要即時向“管理處”及“保安公司”報告,開始相關的跟進工作。

              筆者有一個習慣,就是每次有人來到“盤”見工的時候,都會直接去問一個問題“是否曾經工傷”,有沒有甚麼身體狀況需要呈報?亦曾經在盤內實行過要求所有員工填報自己需要申報給保安公司知道的事情及有甚麼工作任務是不能勝任,讓保安主管可以作出彈性編排。這不牽涉到個人的私隱,而是避免員工在履行工作任務的時侯發生“工傷意外”。

             每一個機構,當有員工發生“工傷事件”都需要安排尊責人員去處理個案,會見受傷員工,錄取工傷事件証詞,提交勞工處備案,等待判傷報告,之後發出賠償金。事情短則數月,長則越年才能夠結案。

            故此,保安主管們其中一個責任,就是確保“盤”內的工作崗位不會導致下屬發生工傷事件,發現有潛在風險的位置,要報告上級及通知管理處即時處理。

           倘若,在你的更份內有下屬報稱在工作期間受傷,不論是自己不小心跌倒,還是設施出現問題被弄傷了,都要即時向該名保安人員查詢是否需要召喚救護車到場送院檢查。很多個案的當事人,都會因為怕麻煩而表示不需要睇醫生,甚至會要求“比樽葯油我就可以”;又或者要求提早下班,回家休息一下。遇到這類可能是怕麻煩,又可能是要去問一問其他人才決定如何決定的下屬,在現場處理的保安主管都要堅持住一個原則,“工傷事件”需要即時處理,不可以讓當事人先行回家。

         很多“工傷個案”當事人都是在現場表示沒有大礙,只要求回家休息,但是到了晚上或翌日就自行去找醫生說自己工作時受傷;當醫生聽到病人表示是“工作時受傷”大多數都會建議他們去勞工處備案;結果就是駐場保安經理接到總公司電話通知“你個場有人工傷嗎?”

         所以,除非沒有人報告有“工傷個案”,否則,保安主管收到有人工作時受傷的報告,都需要即時到現場拍照,查看現場環境是否有設施毁壞引到有人受傷,或者是地面濕滑跣倒經過的人,隨即會見相關人員,查詢事件經過,正確程序要有第三者在場做見証人,若然確認真的出了意外,那怕只是皮膚出現一點點淤傷,都要清楚詢問當事人是否要睇醫生;為當事人受傷的身體位置拍照記錄,檢視穿著的鞋面及鞋底同樣需要拍照記錄;如果事發現場有閉路電視鏡頭監控,就需要為事發經過備份存檔。倘若當事人表示不需要睇醫生只要求提早下班回家休息,就要再三提醒建議即時到醫院檢查,因為事件會記錄在案,亦會通知管理處及保安公司,這是保障他的最好處理方法。

        一般情況下,上級堅持要當事人即時到醫院檢查,下屬都會聽從的!

        倘若當事人要求自行去睇自己的私家醫生,保安主管就要向當事人解釋事件會報告保安公司以“工傷個案處理”,即時由政府醫生診斷傷勢是合理及有公信力的安排。若果當事人仍然堅持提早下班去自己的私家醫生求醫,保安主管亦不能夠阻止,只需要在事件記錄簿上詳細記錄下來,為當事人安排一輛的士送他去想去的地方。

          保安主管們對於“工傷個案當事人”的印象如何,都不應該影響到處理個案的態度及程序,要跟從保安公司及管理處既定的“工傷個案處理程序”提交所需要文件資料。最好能夠在事件發生翌日給當事人一個電話慰問,讓所有人都感覺良好!

       

             


2026年7月26日 星期日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47 處理保安部人員的傷患事件 檢測棒日子

      每一個“盤”都會經歷過人手短缺的時期,在這個週期性的情況裡,身為保安主管的你,是有責任維持每天的上班人數弔仔符合要求,對於一些平日已經不太認真工作的保安員,或許都需要稍稍的按住剛烈的硬性子,那句經常掛在口中的“不滿意可以不做”的刀鋒語也要收起來,免得明天真的不夠人數派位,最終難為了自己。

            說到這裡,各位都應該經歷過下屬在同一日被政府的隔離令禁止離開家門,甚至自己亦曾經被轉送到隔離營。

            可能你就是餘下來的倖存者,一個人每天在保安控制室以一敵三,注視著電腦屏幕裡的“大更紙”,在諸位被“隔離令”禁止外出的保安員欄位上設下標記,小心計算他們每一個人最早可以何時復工;在左思右想的過程裡,巴不得自己的檢測棒也顯示“兩條線”。

          當大多數機構都遵循政府建議所有員工在上班前要進行“快速檢測”的日子,所有人都為了“檢測棒”疲於四出搜尋,也有員工為了節省消耗而一棒多用,總之創意無窮,自由發揮得淋漓盡致。

         到後來,很多機構都要求員工每天要用原子筆在當天的檢測棒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及當天的日期;卻忘記了這個世界在上世紀已經發明了“可以擦掉的原子筆”。

          其實“新冠”這個病,為很多人提高了他們的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在“盤”正因為“隔離令”而出現人手極度不足,情況甚至連“開更派位”也辦不到的日子,保安公司也無能為力,因為負責安排應急人手的HQ亦沒有人上班了,你就只能夠寄望所有人如期完成隔離令,不要在快要完成隔離令又再檢測到“兩條線”。

         就在人手極度不足的日子,某一個“盤”的保安經理在每天由員工拍照上載的Whatsapp照片上發現了不尋常的情況。

        保安經理比對了每一天這位保安員上載的檢測棒照片,每一天都是新的照片,但那條檢測棒郤出奇地每一天都在同一個位置出現相同的黑點。

        結論是“一棒多用”!

        保安經理思考了半天,在這個人手艱難至極的日子裡,應該選擇永遠少一人上班,還是想辦法要多一個人上班呢?

         結果,保安經理在包括了所有保安員的工作群組裡發了一條信息,上載了這名保安員檢測棒照片,之後寫道 :「為了你的健康著想,之前你採用的檢測棒或者已經受到污染,應該改用另一個牌子的檢測棒。」

           沒有人對這條Whatsapp 信息作出任何回應。

           翌日早上,這名保安員上載的檢測棒照片改用了另一個牌子,結果是“一條線”。

           當這名保安員康復回來,因為人手短缺,有兩名保安員被安排連續幾天全日在出入口崗位站崗。

 

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46 處理拾獲財物要小心

各位保安主管都會遭遇過有人表示在“盤”的某個角落拾獲幾個硬幣交來保安控制室, 或許你會指示控制室按照規矩做登記列為“拾獲財物”,之後拍照記錄存放在夾萬裡。

                  有些“盤”是沒有夾萬的,只能夠把這些“拾獲財物”存放在有“鎖”的文件櫃內。不論是存放在那裡,只要管理處確認就可以;但是要遵守一個原則,就是這些存放拾獲財物的空間,不可以同時間存放其他文件,只可以單一存放拾獲財物。

                 用來開啓存放空間的鎖匙要跟其他“盤”內的鎖匙以較為嚴謹的方式記錄每次開啓“存放空間”,不可以在記錄裡被人見到任何人都可以拿取鎖匙開啓“拾獲財物存放空間”。

                例如,每次開啓存放空間都要在記錄冊上簽名,而這本記錄冊必需要存放在存放空間入面;這個存放空間亦必需要在控制室的閉路電視鏡頭監控範圍以內。保安主管在每一個更份交接的時候,最好都能夠做到兩個更份主管都在塲的環境下點算存放空間內的財物,如發現跟記錄冊上有不相同,就要即時處理。

              現實裡就是有很多“盤”的保安主管並不是每次交接更份的時候都有點算財物存放空間,到了一星期過後,發現有問題才去追問。絕大多數結果都是經過協商後由保安主管們“補回”。

             如此情況絕對不尊業。

 

            再來談談每一個“盤”都會對存放在“財物存放空間財物存放限期”有不同的期限;期限到了就需要去處理。方法有把現金存入“盤”指定的“慈善機構”銀行戶口,其他的物品會“銷毁”或贈送到“慈善團體”。只要遵照“盤”的指示就不會出錯。

          但要強調一點,在處理“貴重財物”的時候,要遵守一項原則,就是要按照“盤”的SOP去處理,不要貪方便輕易把財物銷毁就結束存放記錄。這情況多數都會在要面對“年度審查”之前發生;儘管距離“年度審查”日相差一星期甚至是幾天,都不可以提早把“存放空間內的財物”銷毁。

        現在“盤”的保安人員想把拾獲的貴重財物轉交去警署,是需要事前電話預約日期及時間,這就是為何很多保安主管都不願意把貴重財物拿去警署的原因,因為可能需要耗上一兩個小時才能夠取回一張交來拾獲財物收據以作記錄。

        

          曾經在某一個“盤”快要到“年度審查”的日子,要點算“夾萬”內的“存放財物”,在存放記錄裡有一項資料是“銀色金屬指環一隻”。保安主管清點完畢之後,拿著這枚“銀色金屬指環”到保安經理面前查詢,是否可以“銷毁”。因為兩星期後就是“年度審查”,而這枚“銀色金屬指環”已經存放在夾萬內超過1個月都沒有人認領。

          結果,就在閉路電視鏡頭下保安主管連同一名保安員用金屬拑“銷毁”了這件財物。

         兩天後,已經存放在夾萬內超過1個月的“銀色金屬指環”的物主致電保安控制室查詢是否有人拾獲一隻“銀色指環”。

         這絕對是電影橋段裡的情節!

         物主責怪為何不把這枚戒指交去警署,而是把它“鎖毁”;雖然物主並不知道“鎖毁財物”有存放限期,“管理處”也決定要為物主可能提出追究作好準備,把鎖毁財物的經手人“處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