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41 工程部也可以合作
可以這麼的說,所有“盤”的保安部都曾經被工程部不友善對待過;同樣所有“盤”的工程部也曾經被保安部利用過來掩蓋屬於保安部的疏失。
再加上每兩年一次外判合約投標決定是去是留,造成了外判承辦商跟僱主沒有足夠的時間建立互信的工作關係;每當發生問題需要找出前因後果的時候,往往都會成為“永遠都是你錯”的結論。
“盤”內每日都會有既定的巡邏次數及範圍,保安員巡邏完畢之後都應該填寫巡邏報告,報告內容包容“環境狀況”及“設施情況”兩個類別 。
“環境狀況”包括巡邏路線經過的地方有沒有阻塞通道雜物,或大型的垃圾需要即時通知清潔部派人清理;而一般需要注意的“清潔問題”就在每一座大堂接待處填寫《巡樓報告》交專責處理大樓清潔工作的清潔部同事去處理。
保安員巡邏完畢回到保安控制室再填寫《每日巡樓報告》,列出巡邏發現的設施問題;例如走廊燈熄、出口指示燈熄、防煙門不能完全關上等等,集合了一天的巡樓報告再由保安控制室填寫《工程維修表格 》,翌日工程部收集所有工程維修單之後再安排人手去處理。
在這個填寫《工程維修表格》的時候,很多“盤”的控制室主任都沒有運用“確認問題”, “了解問題”,“處理問題”這三個步驟;收到保安員報告有設施需要維修就即刻填寫《工程維修表格》,直接把“問題”轉交給“工程部”去處理。
翌日工程部分派了之前一日保安部填報需要維修的項目給工部程人員,來到報稱需要維修的設施位置,發現根本就沒有問題,要求保安部主管提交當時發現問題的設施照片對照一下,結果是“沒有照片”提供。
一些工程部與保安部的矛盾,確實是由保安部的監管不足所引致,由當初的不小心演變成為在工程部心目中的“慣性行為”,就會被認定是“胡亂發出工程維修單”這種誤會。
慢慢地演變成為只要保安部出了維修單,這些設施問題就不能夠追究保安部沒有人發現!
而工程部就會認定“你哋保安部只識得有人追問就話通知咗工程部”根本沒有安排人去現場確認一下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
有一些例子可以參考!
每一個“盤”都有某些照明設施是已經安裝了“定時開關掣”,保安員巡邏經過發現燈熄,沒有去了解燈是因為甚麼原因 “熄咗”,就向保安控制室報告有“燈熄”填寫《工程維修表格》;整個過程經過了“保安員”“控制室主任”“填寫工程維單人員”“工程部負責人”“前往維修的工程部人員”才發現原來是時間掣被關掉。
另一個例子就是一些已經由外判承辦商確認需要報價更換零件維修的設施,相隔幾天又會有保安員報告損壞,而保安控制室又再填寫《工程維修表格》。
這些都是保安部跟工程部一些老掉牙的問題
很多盤都會有“維修工程內容記錄”,只是沒有人在填寫《工程維修表格》之前先行花時間去核對。
再回顧一下各位保安主管們有沒有在得知需要填寫《工程維修表格》之前,再去確認一次。例如有設施燈熄,有沒有提交現場的即時照片在“手機工作群組”(Whatsapp),看到了照片之後,有沒有運用“常識判斷”這些在巡邏保安員眼中認為有問題的位置,是否只需要去把不知是誰人關掉了的電掣重置就能回復光明。
又或者報稱某個位置的冷氣温度過高,就無差別對待的去填寫《工程維修表格》,沒有安排保安員拿著“雷射温度檢測器”到現場量度一下實際温度,其實是有人用遙控器調較了冷氣的温度。
這些情況都是 工程部負責人經常不滿意保安部沒有派人到現場確認究竟是甚麼原因就胡亂填寫《工程維修表格》的事例。
簡單而言,在填寫《工程維修表格》的流程當中,都需要運用“確認問題”“了解問題”“解決問題”這三個步驟。保安部每一個人有了這個習慣之後,再慢慢去建立工程部跟保安部的互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