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不形單不隻影

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

 

防暴隊 驅散與拒捕


在香港因為一直以來都是全面“禁槍”,一般巿民絕對不可以私人擁有或藏有“槍械”,故此治安都相對穩定。

這是需要社會文化風氣配合的。

在這種歷史文代承傳之下,不論是英國殖民地時期或是回歸中國之後,香港警察在執勤的時候面對人身安全的風險比較低,大多數都只是處理一般的糾紛、詐編、風化案、普通襲擊、打架…真的動力動槍的案件,並不是每一天當會遇上;故此,在街上執勤的警察確實沒有太多的經驗當真的有動刀動槍的嚴重案件發生在眼前的時候,能夠以熟練的手法去即時壓制。

這是一個相對太平的社會在保安這個範疇上都會出現的情況。

當來到2019年香港社會出現街頭動亂的日子,坦白的說,當時的香港警察確實在最初的動亂日子沒法展現出他們的抗暴能力。因為,所有人都沒有這種經驗。

伊德在2019年的時候,並沒有寫太多關於當時每一天都發生在街上的事情;因為,不想在任何人心裡火上加油!

事隔了將近八年!在媒體看到發生在法國的街頭動亂,看到防暴隊跟示威人士的街頭“肉搏戰”,那種收藏在心底裡的“警察思維”再次跑了出來!

之前曾經分析過,當任何一個政府想以“警力”去“解決政治問題”都只能夠是在危急時期的臨時手段,並不可以希望運用“警力”去化解政決問題,必需要在社會情況受控之後,盡快以“政治途徑”去妥善處理引發“街頭暴力抗爭”的政治問題!

在那個街頭打得興起的日子,通常都會出現互相指責過度使用武力,這是基於雙方都還有一種大家都要講“武德”的心理預期。

你一拳我一腳…可以接受。

但係當你打來一拳之後,我不好受,除了還以一腳之後再加多一棍,在你心目當中就是不對了!

當一大群人聚集在某一個角落裡觀看示威者與警察互相“肉搏打鬥”之際,飛來了一個“催淚彈”,就會破口大罵“防暴警察”。當街上行人在道路已經被封鎖之後,仍然走近在“防暴警察防線前”拍照留念的時候,被突然的一棍打倒在地上之後,防暴警察接著說,明明知道已封鎖了還是要走近來挑釁,活該的!

大家都要求對方在“打到天昏地暗的時候”要講武德,都是不切實際的心理預期!

這在2019年的香港街頭給與了全香港巿民深刻的一課!

大多數已經出現失控破壞情況之下仍然逗留在動亂現場的人,在心裡都會抱持住一種“難得一見”的看熱鬧的心態,附和帶頭叫口號的人高呼幾句,當有人往後走的時候就跟著一起跑,是絕對不會被找到的;他們沒有參與真正的破壞或搶掠,只是逗留在現場,認為自己沒有犯錯,只是行使民主社會的集會示威權利!

2019年的時候,香港警察是“邊打邊學”,而示威暴力也是“不斷改變自己的策略”;有人運用智能手機的程式通報防暴警察的調動情況,會安排人手在示威集結地方各個主要路口放哨,每當發現有疑似警察的便 服人士出現就會高聲呼叫。而警方亦會安排人員潛服在示威者當中觀察收集資料,為驅散及拘捕行動制定策略。來到這種情況,已經不是單純的一方示威集結跟另一方的保持正常交通維持秩序。


待續

 

 

2026年10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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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單位內吸煙投訴


         香港政府教育巿民吸煙危害健康已經很多年了,被劃定為“禁止吸煙區”的公眾地方越來越多,基本上而言,所有室內的場所都已經是“禁止吸煙區”,除了私人住宅的單位內,仍然可以擁有絕對的個人選擇權利,只要不是從事非法活動,在單位內幹甚麼都可以;當中包括吸煙!

   生活在一個“禁止吸煙”的社會氣氛裡,如果你是一個“煙民”,那麼就只能夠在意識及反應良好的狀態之下,盡量控制住自己的“煙癮發作”,把手從袋著“煙包”的口袋伸出來,因為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是有代價的!

   來到這裡,就只能夠在街上三兩成群“打邊爐”!擺放在街上設有“頂部煙灰缸”的垃圾筒,就是“煙民”不會被撿控的吸煙地點。

   過了一整天不自由的“吸煙生活”,回到自己的家裡,妻女又都是支持不吸煙運動的活躍人士,只能夠在走進沿室洗澡的時候,在享受片刻獨處的時刻當中,順便打開抽氣扇,燒一支煙!

   這就是一個跟家人同住的煙民每天都需要面對的生活!

   要吸一支煙,並不容易;同樣,不想去吸二手煙,同樣艱難。

   一個單位內的煙民把輕煙抽出單位外,而另一個不吸煙的巿民就感受到一陣陣的香煙味;住戶之間的紛爭由此而生。

   通常釋放出二手煙的人都會被定性為“壞人”;而“壞人”這個稱呼在這種糾紛當中,並不是一個適合的冠稱。因為,他們已經盡力去守法不去打擾其他人,把自己關進一個沒有人的角落裡,去吸一口提神煙,這並不是一個不考慮他人感受的舉動!

    曾經有一位住戶,為了家人在室內經常嗅到“香煙味”向保安部及客務處投訴,要求不要再在他的單位內嗅到“香煙味”!

    在這個場境當中,兩方面的立場都沒有“不對”,都是在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裡維護自己的權利!

    任何人都沒有權力要求任何人在自己的住所內不要“吸煙”!

    而那位想保護家人在自己的家裡不吸入二手煙的住戶,同樣沒有錯!

    只是,在現有的香港法例條文當中,沒有任何一條法例可以禁止一個人在自己的私人住宅內“吸煙”,那怕有啓動抽氣裝置把室內的二手煙抽出單位外,而又確有其他人嗅到他製造出來的“二手煙”!

    以下簡單的講述一下香港政府有那些部門能夠針對“吸煙”這個行為執行法律賦於他們的權力。

    “食環處”可以對在公眾地方亂掉煙頭煙灰的人發出定額告票。但沒有權力對在私人住宅單位內吸煙的人士提出檢控。

    “控煙辦”可以對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的人士提出票控;但必需要在現場即時看到觸犯了禁煙法例才可以執法。同樣沒有權力去處理在私人住宅單位內吸煙的人士。

    “環保處”可以對任何工商業行為產生出來的氣味進行調查,但不包括在私人住宅單位內吸煙。

     餘下來投訴人可以嚐試的途徑,還有“民政署的免費法律咨詢”或“立法會議員辦公室”求助。

   倘若要去為這種住戶與住戶之間的紛爭來個不帶任何偏見的忠告,就是接受一個會在自己單位內吸煙的鄰居;而這個為了在家中吸一口自由的香煙而需要把自己封閉在一個沒有其他人的角落裡的住戶,其實沒有半點兒錯。

   身為保安主管的你,只能夠在兩個立場相異人士中間做一個緩衝點,不讓他們知道對方的存在,讓時間把事情淡化下來,不去挑動任何一方的不滿情緒,很多時候,在沒有人做錯任何事的紛爭當中,給時間雙方面去接受現實就是如此。但並不是每一次都可以成功的!


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處理事前沒有通知搬入單位

    一般情況下,一位新業主搬進來的時候,都會在事前到屋苑的大堂跟當值的禮賓員(座頭)辦理新住戶的相關手續,由禮賓員轉交所有住戶需知文件給新住戶,過程當中初次建立屋苑跟住戶的關係。

    要注意,很多時候在禮賓員協助新主戶辦理搬入事項過程當中,都會發現文件上會有問題;例如原業主沒有簽名、無帶律師信…,如果是在辦工時間內,不用猶疑,即時通知管理處的“樓主”,盡辦法聯絡業主或授權人士去確認眼前的新住戶身份;把全部現有文件做一個副本。

   要知道香港真的發生過沒有授權的人士明目彰膽帶同行李經過大堂座頭禮賓員的批準搬入一個閒置著的單位內居住。最終需要報警求助處理!

   談到這裡,或者就來一個界線的劃清,當遇到事前未獲主權擁有者通知而有人帶同行李傢俱要求搬入,去決定拒絕還是放行。

   在辦工時間以外,沒有客務處職員當值,而又聯絡不到當值的客務處職員,當值的保安主管就需要扛下這個責任。

   要求搬入人士有門匙及大門密碼的情況下,能夠出示授權文件;包括律師信、屋契、租約等等,簽名亦能夠對照清楚,雖然未能夠即時聯絡到業主或授權人,就把所有文件做一個副本保留,安排保安人員陪同到單位門外,確認能夠用門匙或密碼打開大門,就協助新住戶自行搬運行李傢俱。

   翌日要把事件完整匯報客務處,及繼續聯絡業主或授權人直至得到確認為止。

   把所有由新住戶提供的文件做一個副本,是一種保障自己的方法,倘若,眼前這位自稱是新住戶的人原來是一個跟業主或授權人有“恩怨”,以佔用單位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那麼,這些由他提供的文件就有可能成為使用虛假文書的實物証據。

   若然,那人未能夠打開大門,要求代為聯絡鎖匠,那麼就要小心,不應該為那人去召換鎖匠,亦不應該讓那人自行聯絡鎖匠到場把大門打開;來到這個節根兒,保安主管應該報警求助,讓警察到場協助處理;警察到場後會再一次審查所有由那人提供的文件,亦會透過警方的檔案查閱那人的身份;若然那人真的是圖謀不軌,就會離場!

   要明白一個準則,保安人員遇到不能確認人士要求在盤內做任何事,都需要盡量搜集多一些關於那人的資料,當遇到有任何可以預期的麻煩可以會發生,報警求助是保障自己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