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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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9日 星期日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100 找一個值得留下來的地方

                             大多數人每天上班工作是為了養家糊口,另一些人則只是找一個寄託,讓自己有點事兒忙著打發日子。

              在香港保安這個行業裡,亦有很多對於工作是有要求的人,除了賺多一點錢買點東西哄哄自己,也會在意自己工作的“盤”是否幹得“不受氣”,那些保安主管是屬於那一類型的“貨式”!

            這些前線保安從業員,很多在未投身保安行業之前是私人機構的中高層員工,手下管理過數十或數百人;又有經營過生意的老闆們,在不幹老本行之後,閑在家裡有點悶,生活又不是拮据,只是想找點不太辛苦的活來幹;這兩種保安員工有的是經營人生的經驗,生命裡已經幹過一番事業,帶著一點兒“氣骨”來幹一個前線保安員的工作;若然他們能夠配合“盤”的日常運作,絕對能夠分擔你的煩惱。

         但是就在之前章節裡曾經提及到的退役紀律部隊人員來到保安這行業需要的自我調整一樣,而當中又有相異之處,他們並不想晉升為主管級別,只是想待在一個“合眼緣”的“盤”打發時間,偶然可以辛苦一點兒在“盤”內跑多幾個崗位,開心的開工,開心的收工。他們大多數都會很在意“盤”的工作環境,亦會對“盤”內保安主管們的能力來一個“評級”,認為“還可以的”就會盡量配合,有時候還可以幫忙一下“救更”。

        倘若要去評估一個“盤”的保安部是否管理得好,看看每月的缺僅情況是一個有代表性的客觀指標。

         一個“盤”若然保安主管級別的人行事“公平”,處理事件“妥當”,每一個上班的保安員都心裡明白,只要自己做好份內的事情,就不會有麻煩;再加上薪酬與付出亦合乎比例,就會願意按時上班;故此,負責編更的主管在擁有固定人手的“盤”就可以預算得到有那些日子需要減少員工休假,而那些日子就可以“寬鬆”一點兒。

         在每天都不能夠確定應該要上班的人是否會出現的日子,出現缺員就是平常事了!當日出現缺員,就代表每一個有上班的人都要去分擔這個缺員的工作量;這種情況日積月累,到了最後就會萌生去意,有能力的員工就會去選擇另一個可以讓他“開心開工,開心收工”的盤。

          在固定保安員不足的情況下,臨時頂更的情況就必然會成為常態;每當有第一天來到的保安員上班,就需要去重複背誦一次“盤”的工作需知給他們知道,亦需要安排舊人去教新人在崗位的實際工作情況;這種情況絕對不會是好現像!

       但是,也會有很多舊人願意見到這個情況出現,因為只要留不住新來的人,就必定經常需要他們去帶領初來者;如此就會顯得他們的重要,那麼“你”就動不了我!

         如此,管理上的“惡性循環”就開始了!

         保安主管們在沒有可靠的下屬情況下,越來越多時間要去幹本來是由一般保安員去處理的工作,漸漸地發覺自己每天上班其實不再是去幹“主管級別”的工作,而是更多的時間去幹一個“兵”的活;那麼,主管們亦開始萌生去意,之後,主管級別亦開始出現缺員的情況,就需要由高級主管們去分擔他們的工作;情況發展下來,高級主管級別隨後開始出現缺員,保安經理就需要去分擔他們的工作。

       當一個“盤”的駐場最高級主管花了大部份工作時間去處理前線的工作,就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處理他應該要去處理的事情。

       在一個本來要去前曕及顧後的人也要來到前線崗位“頂位”的日子變成為“常態”的“盤”工作,不用多說也會心裡明白會是如何的一種境況!

      在保安行業的外判制度之下,要去改變一個“盤”的惡習並不是單憑保安部幾個人的能力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僱主”的首肯才能夠有機會把事情辦好;而“僱主”亦並不是有太多的事情是可以自行作主,他們亦需要去他們的“僱主”交代;就在這種連帶關係裡,保安公司駐場的最高級主管並不能夠像 亞歷山大大帝那樣子的可以拿出一把刀,用力一揮就把面前的“問題繩結”剖開。

         

       停下來想一想,不論是保安公司派到“盤”的最高級保安主管,還是一個普通的保安前線員工,都只是一個受僱來到“盤”擔任不同崗位的保安工作,在薪酬與付出都合乎比例的情況之下,大多數在“盤”內出現的問題都可以恰當的處理,“開心的開工,開心的收工”日子大家都混得不錯。

       但是在盡力而為之後,出現了薪酬與付出呈現不成比例的情況之下,去思考一下是否繼續值得留下來也是正常的。之前的章節談了很多把一個“盤”帶向一個可以讓大多數人“開心開工,開心收工”的管理方向,都需要各位用心用力去每天累積成果才能有機會達致;這也就是縱然這個世界確實千蒼百孔,但也總會有人去縫縫補補;只是,要找到一個值得你縫縫補補的地方,不要把你寶貴的心力浪費掉。

        最後,你要清楚了解自己是以甚麼樣的心境來到一個“盤”工作;是為了單純的養家糊口!還是要幹一點不一樣的事!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99 如何表達異見

           保安公司身為外判保安承辦商,就需要按照“僱主”的要求去安排“盤”內的日常保安工作,承擔“僱主”外判出來的“責任”及“風險”;當“盤”內發生了任何與保安有關連的狀況,駐場的保安主管就要問責,以第一身的角式去處理問題,之後向“管理處”滙報情況,提交報告,改善日後工作流程,提供適宜的培訓給前線保安人員。

       故此,身為第一身的責任承擔者,就有需要時刻提醒自己“趨吉避凶”,在察覺到“盤”內任何地方出現了存在隱患可能會產生麻煩事情的時候,就需要衡量一下是否需要向上級滙報;這當然是要按級呈報,千萬不可以跳過自己的上級直接找“管理處”。因為,有很多你並不知道的“潛規則”或“禁忌”是已經存在已久,成為了“約定俗成”的慣例,只是你並不知道。

        這些“約定俗成”的慣例,說實在一點是“盤”內沒有人想去改變的,因為所有知情的人都意識到這個“事項”一經“說破”就會引發很多狀況,難以招架!

        曾經有一位保安主管來到“盤”之後,已經被提醒“盤”內有四位住戶是屬於“四大惡人”級別,在處理有關他們的事件要特別小心。

        他們當中有一位特別尊貴的住戶每星期都會最少一次在“屋苑停車場內”洗車,而每一次他都會把座駕駛到沒有其他住戶租用的臨時車位內進行洗車行動,之後都總會把相關位置的車位變成為池塘。

       保安部知道這件事情、清潔部知道這件事情、管理處知道這件事情、業主委員會也知道這事件事情;只是,沒有人想把這件事情擺上桌面來談一談!

       曾經有一名保安主管拍下了當事人在車位洗車的過程,可以看到一片澤國的境況,把這段短片報告給管理處,之後就等待指示。

       結果得到的指示,就是沒有指示!

      倘若各位明白“沒有指示就是一種指示”這個道理,就應該知道何時需要保持緘默;若不然,把事情公開說破了,那些需要對事件表態的人士就不能夠以“不知情”的立場來免去擺在自己面前的麻煩,而當麻煩真的需要去處理的時候,一些從前以某種默契維持的關係就會消失;以所謂的“公事公辦”來處理牽涉到VIP的麻煩事項,絕對是所有管理處都不願意去做的事情。

       簡單直接的一句說話,大多數情況當中就是“一己之力,難成大事”!就算明明知道是不對的事情,也不可以“一時衝動”。

       就在一個平時的日子,這位VIP 把自己的私家車停泊在一個沒有人租用的車位內,同樣的洗車,同樣的製造了一個小池塘,同樣的全程都在閉路電視的監控下進行,只是不一樣的就是當天的保安主管做了自己認為應該要做的事情。

         就在這位VIP清洗完自己的私家車把車停泊回自己的車位之後,保安主管巡經VIP的車位,本來就是不經意的走過,只是雙腳卻又不由自主的拐了一彎,回頭走向這個本來就是一個“untouchable”的人,說了這麼的一句話:「X先生,請問你剛才在1/F車位洗車之後的水,你打算如何處理?」

        應該說的話,終於有人說了出口;只是,結果卻由不得說話的人來決定。

       VIP冷不防竟然會有受僱在屋苑工作的人有膽量跟他說這樣的話,就像一個在街上吐了一口痰的惡霸,被一名路過的孩子見到,童言無忌的對身邊的媽媽說:「媽…叔叔吐痰呀!」

       街上惡霸會如何回應“童言無忌”,大家需要去猜想一下。而現實裡的VIP就回答了這個“犯禁”的保安主管:「咁…你找人去清理一下!」

       一星期之後,VIP不再在不是自己的車位內洗車,回到自己的車位照顧那部日本品牌私家車,依舊用水為車身清洗,只是用水量只是在別個車位的十分之一,但是這個VIP車位的位置是半露天的設計,從車位望出去,就是一個對外開放的收費停車位設施,按照一般情況,所有進入這個範圍的車輛,都需要停泊在劃定的車位內;但是,屋苑的住戶亦可以把私家車停泊在這裡,有時候為了方便自己,會把私家車停在劃定車位以外的地方,等候家中成員。這種住戶的習慣就成為了不再在自家車位以外位置清洗愛車的VIP一個“找渣”的正確理由。他會拍照記下每一部不守規則的車輛,上傳到物業管理公司總部負責人的手提電話。

         結果,這種一邊洗車一邊捉錯處就成為了VIP每天的“賞心樂事”!

         後來,管理處招架不住這位VIP的“左右勾拳”,就追問為何這位屬於“untouchable ”級別的住戶會突然改變了習慣;到了找到原因之後,這位雖然做了正確的事,但卻沒有兼顧到引伸後果的保安主管就成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異類”!

        “異類”從來都會被人隔離。

          倘若有人問當看到在大多數人心目當中認定是“正確”的事情上有“不該如此”,應該是“說出來”還是“保持緘默”?

          當選擇說過了一次之後,就會知道答案了!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98  停車場


                 對公眾開放的 停車場是一門生意,而這門生意能否賺錢,就要取決於這個停車場的位置及車輛進出停車場的時候是否暢通無阻。

停車場的選址已成定局,沒有辦法去改變;故此要依賴車場系統的功能是否能夠發揮它應有的效率,再配合處理突發事情的時候,保安人員適時提供對司機的協助是否恰當,就是一個對外開放停車場在 所處地區能否達到“常滿”的條件。

       “常滿”就必定“賺錢”。

        一個位置在交通繁忙地段,再加上保安團隊的熟練應對,在車輛進出停車場出現狀況的時候,能夠以最快的時間清除阻塞在車閘出入口位置的車輛,保持車場內車場的流動性,就是一個“賺錢停車場”的生財之道。

        保安公司承接了先天條件合宜的停車場保安工作,首先就需要讓保安員都要清楚了解這套確保停車場運作正常的“停車場系統功能”。在“天下太平”的日子,只需要依循既定的運作守則去處理不能成功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在了解清楚為何不能成功“起閘”的原因之後,保安控制室主管就在系統輸入指令讓“閘桿”起動;談到這裡,要知道當每一次在系統輸入指令讓“閘桿”起動,都會有一項記錄出現在系統裡,故此保安控制室主管都需要在每天車場記錄裡填報是甚麼原因需要以“手動起閘”的方式讓車輛進出停車場。

         明白了這個“手動起閘”行動之後的附帶工作,就會知道當車閘出現不能成功起動的狀況,需要保安員到場處理,這名保安員就要向司機了解那部不能出入停車場的車場遭遇了甚麼事情,引致停車場系統不讓他駕駛的車輛進出停車場。

       故此,要讓負責停車場車閘的保安同事明白,每一次要求保安控制室手動起閘是需要有附合手動起閘的理由,不可以輕易就在對講機說出要求保安控制室手動起閘的。

       基本而言,一個對外開放的停車場,除了政府的“救援車輛”可以得到“免除繳費”對待,所有車輛都必需要遵守該停車場的守則,按時繳費。

        所謂“救援車輛”,就是保安行業所言的“紅白藍”。從前的“紅白藍”是因應消防處車輛的車身是全“紅色”;救護車的車是全“白色”;警察車輛的車身是全“藍色”;在今天已經過時了,

       或許很多並不是在香港土生土長的香港市民也並不知道“紅白藍”所指的是甚麼車輛,故此也可以想像一下,新來港的移民倘若從事保安行業,當有人在對講機裡報告有“紅白藍”車轜到達的時候,並不會明白是甚麼的一回事。縱然每一位從事保安行業的人都應該在“QAS”課堂上聽過導師談及到當“紅白藍”車來到的時候應該要如何處理。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留心上課的)

          當“紅白藍”車輛來到車閘前停下來,他們都不會有任何“動作”(拍八達通),只會等待車閘閘桿升起。故此,車閘崗住的保安員必需要在看到有“紅白藍”車輛來到車閘的時候,走到閘桿前詢問相關的公職人員,他們有甚麼事情需要幫忙,在確認他們沒有找錯地方,就要通知保安控制室“手動起閘”,讓“紅白藍”車輛進入。當進入了“盤”的範圍之後,就安排一個方便他們處理案件的位置停泊而又不會阻礙到其他使用者。有些“盤”是有專門讓“紅白藍”車輛停泊的“緊急車輛停泊通道”,這種情況之下當然就是安排“紅白藍”車輛停泊在最接近目的地點的“緊急車輛停泊通道”位置。這個種應變常識坦白而言,並不是有太多初入行的保安人員了解,往往會因為入閘及停泊問題而會阻礙到相關的公職人員。曾經有保安員還要求正要前往相關位置處理緊急情況的消防人員做一般的“登記手續”。

        一般情況下,當停車場發生了交通意外,不論是“輕微”沒有人受傷,還是有人報稱身體不適,都應該報警要求警方派人到場處理。因為就算當事人在現場表示沒有身體不適,只是車輛有輕微“花痕”不想追究,但之後亦有可能會在朋友提議之下翌日就去報警備案;故此,身為保安主管在現場處理事件的你就會有“麻煩”了!

             故此,千萬不要因為害怕填寫《事件報告》這些文書工作而把“交通意外財物損毁事件”不按本子辦事;就算當事人願意和解也應該報警處理,提防相關人事在事後反過來去報案聲稱是因為你的“盤”內設施有問題才會引致交通意外的發生。

          但有些時候,當保安主管指示要報警處理,而保安控制室主管致電999報案,之後所屬警區的警務人員回電給報案人查詢相關案件情況,都會詢問同一個問題,就是現場有沒有人身體不適及雙方是否願意和解。

        倘若人有受傷或感身體不適,警方都會盡快到場,因為已經不再是“交通意外財物損毁事件”而是“交通意外有人受傷事件”,處理方式都會有所不同。

       相反,在確認只是“交通意外財物損毁事件”之後,警務人員或許當時正在處理其他較為嚴重的案件,未能即時到場,有可能會在再確認多一次雙方都願意和解之後,就給與一個所屬警區的“案件編號”給報案人,提醒雙方交換了個人資料及聯絡方式之後就可以離開,日後有任何問題仍然可以再聯絡警方協助。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97 好頭好尾是很困難的

           外判基層保安人員在這個行頭裡可以說是沒有甚麼“福利”可言,故此來到每年的農曆年過後,紅封包結算了總數之後,都會出現“辭工潮”;也是基於相同的理由,每年來到臨近歲晚的日子,絕大多數基層保安員都不會輕言“轉盤”,千辛萬苦都會熬到“正月”之後才會“離巢”。

           其實在外判制度之下的“盤”,在日常工作的編排基本上都大致相同,而在於前線保安員而言,他們是否決定來到你擔任保安主管的“盤”工作,除了每天“工時”、“薪酬”就是取決於每天上班究竟有多少時間需要使用兩條腿站著工作;簡單而言又是回到了“回報”跟“付出”的是否可以接受這個基礎上去衡量。

           只要有足夠的回報,世界上最危險,最辛苦的工作也會有人願意去幹;同樣道理,身為保安主管的你,又或者已經是駐場最高級的“保安部負責人”,要清楚明白你的“盤”是“憑甚麼”能夠招聘到“能幹”的下屬;相反而言,是甚麼原因沒有正常人類願意來到你的“盤”工作。

         有些“盤”的保安主管心裡清楚明白自己工作的地方在“香港十大爛盤”當中有一席位,所以對於新來的“保安員”都會冷漠對待;因為在他們眼中這些新人大多數都過不了“頭七”!花太多的心力去“教導”他們,只會白費心機。

        或者先來談一談一個因果關係,這會讓正在一個“爛盤”工作的你去認真看待一下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輸出“正能量”給身邊的人,還是不斷的排放“負能量”讓“盤”逐步向“香港十大爛盤”之首前進。

         一個地方會變好,是因為這個地方裡有一流的人存在!

         反之而言,一堆九流的人聚集在一個地方裡,這個地方就永遠都不會變好!

         那麼你來到現在工作的“盤”之後,帶來了甚麼改變?

         坦白的說,一個“盤”的改變若然並不是由“上而下”,那管來了一兩個屬於“一流”的保安員,都不會有任何“轉變”的跡象;相反,一個有責任感的駐場最高級主管,縱然不能夠把已經腐朽的“爛盤”在片刻間化為神奇,卻可以止住朽壞的情況,讓新人來到“盤”的日子盡可能的延長一點兒。

        只可惜這些努力都會受制於“外判”的身份。

        之前的章節曾經談論過,並不是每一個“盤”的“管理處”都會希望外判保安公司的駐場最高級主管有計劃地把“爛盤”蛻變成為一個“正常的盤”;因為總會有一些“僱主們”不希望“外判”的能力相比於自己還要強;總是希望“外判”出現“不達標”就可以加強控制“外判”派來的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

        在加上很多私營機構的“僱主”並不會對“外判”交代清楚究竟想保安部如何的去配合“盤”的管理方針,在他們的“管理哲學”裡仍然保留著很大程度的“大家長思維模式”,每當“盤”出現新的情況需要去調整保安流程,都不會給與足夠的時間讓“外判”去預備,往往都會是在“最後一刻”才會通知保安部去實行新安排;在這種“管理哲學”之下工作的 “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在事前沒有足夠準備的情況之下就要重新編排保安人手的再分配,每一個崗位的工作責任亦需要更新。很多時候這些新安排只會在不增加額外資源的原則下進行,在沒有增援的情況之下加大了現有人手的工作量來達致新的保安流程,往往都是對現有保安員的苛求。

         這也就是所有外判保安公司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每天都要去面對的問題。

         所以,很多時候新來到“盤”的保安主管,在初來報到的日子都應該“小心”,不要錯誤去演繹“管理處”交來的“劇本”。要去坦白的去問一個問題,倘若並不是一個仍然處於“地盤階段”的全新盤,而是一個已經運作了一段日子的“盤”,那麼“上一任保安主管”為何會離開呢?

       曾經有一位保安經理,在保証每一更的人手充足的條件之下,答應擔任一個“盤”的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在最初一個月的蜜月期內,這位保安經理完善了保安部的必需要有的文件記錄,更新了早、中、夜三更的人手安排,完全沒有“缺員”,編寫了每一個崗位的《工作指引》以切合實際需要,確保了每一名保安員的裝備齊全。

        這些都是一名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的基本工作!只是上一任基於某些原因沒有跟進。

        就在到任第一個月快要完結之前,這名保安經理編定好了下一個月的“大更紙”,禮節上先交給保安公司負責這個盤的“行動經理”審閱,只是過了幾天之後,“行動經理”沒有回覆,保安經理就再聯絡“行動經理”詢問“大更紙”是否可以上傳到工作群組通知所有保安部同事,而得到的回覆就是“稍等”!

       直到還剩三天就要到1 號的早上,保安經理再次聯絡“行動經理”,才接到通知每一個更份都需要有人手調動,簡單而言就是在早更要削減人手,把得出來的人投放到其他更份。

     可以確定,這個安排是“僱主”管理處的指示,而這個指示亦並非在當天早上“行動經理”才知道,卻在還剩不到三天的日子才通知駐場保安經理!

        需要刪減人手的早更,在新的人手安排之下,就是安排“用膳”及“休息”都出現問題,需要保安經理親自到崗位“頂位”才能夠應付得來;但是當保安經理“落場頂位”就沒有時間處理每天必需要處理的文書工作。

       坦白而這,保安經理在有特殊需要的情況之下“落場”跟下屬一起在“崗位”工作,沒有甚麼“大不了”,這可以讓“前線保安員”知道,他們的“老大”都是一個“貼地”的人,知道他們每天工作會面對些甚麼問題,這對於“盤”而言絕對是正面的。

      但是,當“特殊”變成為“常規”,保安經理在投入到日常保安工作及必需要的文書工作而者之間,而又沒有額外的人手可以協助解決這種現實需要,那麼就必定會產生“負面的影響”。

    而“外判制度”就是拿來應付這種問題!

       這位保安經理在用了一天的時間,就把“管理處”下達的指示完整地顯示在新的“大更紙”上。

       新安排的結果,就是在工作量沒有減輕而人手刪減的情況之下,“怨聲載道”!所有保安員都提出了一個問題“這樣的安排可行嗎?”

       這也就是一個典型的“外判制度的真正義意”,就是把所有“風險”及“責任”一起“外判出去”,讓“外判承辦商”承擔一切不好的東西!有些時候,“僱主”還希望有人會懂得他們的心意,在資源不增加的情況下,想辦法為他們去幹一些“不會有人喜歡”但對公司有利的“小事”!

         結果,這位保安經理在新到任的初期為“盤”規劃了必需要存在的“工作指引”及所有必需要存在的“制度”;之後就辭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