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不形單不隻影

2026年10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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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單位內吸煙投訴


         香港政府教育巿民吸煙危害健康已經很多年了,被劃定為“禁止吸煙區”的公眾地方越來越多,基本上而言,所有室內的場所都已經是“禁止吸煙區”,除了私人住宅的單位內,仍然可以擁有絕對的個人選擇權利,只要不是從事非法活動,在單位內幹甚麼都可以;當中包括吸煙!

   生活在一個“禁止吸煙”的社會氣氛裡,如果你是一個“煙民”,那麼就只能夠在意識及反應良好的狀態之下,盡量控制住自己的“煙癮發作”,把手從袋著“煙包”的口袋伸出來,因為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是有代價的!

   來到這裡,就只能夠在街上三兩成群“打邊爐”!擺放在街上設有“頂部煙灰缸”的垃圾筒,就是“煙民”不會被撿控的吸煙地點。

   過了一整天不自由的“吸煙生活”,回到自己的家裡,妻女又都是支持不吸煙運動的活躍人士,只能夠在走進沿室洗澡的時候,在享受片刻獨處的時刻當中,順便打開抽氣扇,燒一支煙!

   這就是一個跟家人同住的煙民每天都需要面對的生活!

   要吸一支煙,並不容易;同樣,不想去吸二手煙,同樣艱難。

   一個單位內的煙民把輕煙抽出單位外,而另一個不吸煙的巿民就感受到一陣陣的香煙味;住戶之間的紛爭由此而生。

   通常釋放出二手煙的人都會被定性為“壞人”;而“壞人”這個稱呼在這種糾紛當中,並不是一個適合的冠稱。因為,他們已經盡力去守法不去打擾其他人,把自己關進一個沒有人的角落裡,去吸一口提神煙,這並不是一個不考慮他人感受的舉動!

    曾經有一位住戶,為了家人在室內經常嗅到“香煙味”向保安部及客務處投訴,要求不要再在他的單位內嗅到“香煙味”!

    在這個場境當中,兩方面的立場都沒有“不對”,都是在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裡維護自己的權利!

    任何人都沒有權力要求任何人在自己的住所內不要“吸煙”!

    而那位想保護家人在自己的家裡不吸入二手煙的住戶,同樣沒有錯!

    只是,在現有的香港法例條文當中,沒有任何一條法例可以禁止一個人在自己的私人住宅內“吸煙”,那怕有啓動抽氣裝置把室內的二手煙抽出單位外,而又確有其他人嗅到他製造出來的“二手煙”!

    以下簡單的講述一下香港政府有那些部門能夠針對“吸煙”這個行為執行法律賦於他們的權力。

    “食環處”可以對在公眾地方亂掉煙頭煙灰的人發出定額告票。但沒有權力對在私人住宅單位內吸煙的人士提出檢控。

    “控煙辦”可以對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的人士提出票控;但必需要在現場即時看到觸犯了禁煙法例才可以執法。同樣沒有權力去處理在私人住宅單位內吸煙的人士。

    “環保處”可以對任何工商業行為產生出來的氣味進行調查,但不包括在私人住宅單位內吸煙。

     餘下來投訴人可以嚐試的途徑,還有“民政署的免費法律咨詢”或“立法會議員辦公室”求助。

   倘若要去為這種住戶與住戶之間的紛爭來個不帶任何偏見的忠告,就是接受一個會在自己單位內吸煙的鄰居;而這個為了在家中吸一口自由的香煙而需要把自己封閉在一個沒有其他人的角落裡的住戶,其實沒有半點兒錯。

   身為保安主管的你,只能夠在兩個立場相異人士中間做一個緩衝點,不讓他們知道對方的存在,讓時間把事情淡化下來,不去挑動任何一方的不滿情緒,很多時候,在沒有人做錯任何事的紛爭當中,給時間雙方面去接受現實就是如此。但並不是每一次都可以成功的!


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處理事前沒有通知搬入單位

    一般情況下,一位新業主搬進來的時候,都會在事前到屋苑的大堂跟當值的禮賓員(座頭)辦理新住戶的相關手續,由禮賓員轉交所有住戶需知文件給新住戶,過程當中初次建立屋苑跟住戶的關係。

    要注意,很多時候在禮賓員協助新主戶辦理搬入事項過程當中,都會發現文件上會有問題;例如原業主沒有簽名、無帶律師信…,如果是在辦工時間內,不用猶疑,即時通知管理處的“樓主”,盡辦法聯絡業主或授權人士去確認眼前的新住戶身份;把全部現有文件做一個副本。

   要知道香港真的發生過沒有授權的人士明目彰膽帶同行李經過大堂座頭禮賓員的批準搬入一個閒置著的單位內居住。最終需要報警求助處理!

   談到這裡,或者就來一個界線的劃清,當遇到事前未獲主權擁有者通知而有人帶同行李傢俱要求搬入,去決定拒絕還是放行。

   在辦工時間以外,沒有客務處職員當值,而又聯絡不到當值的客務處職員,當值的保安主管就需要扛下這個責任。

   要求搬入人士有門匙及大門密碼的情況下,能夠出示授權文件;包括律師信、屋契、租約等等,簽名亦能夠對照清楚,雖然未能夠即時聯絡到業主或授權人,就把所有文件做一個副本保留,安排保安人員陪同到單位門外,確認能夠用門匙或密碼打開大門,就協助新住戶自行搬運行李傢俱。

   翌日要把事件完整匯報客務處,及繼續聯絡業主或授權人直至得到確認為止。

   把所有由新住戶提供的文件做一個副本,是一種保障自己的方法,倘若,眼前這位自稱是新住戶的人原來是一個跟業主或授權人有“恩怨”,以佔用單位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那麼,這些由他提供的文件就有可能成為使用虛假文書的實物証據。

   若然,那人未能夠打開大門,要求代為聯絡鎖匠,那麼就要小心,不應該為那人去召換鎖匠,亦不應該讓那人自行聯絡鎖匠到場把大門打開;來到這個節根兒,保安主管應該報警求助,讓警察到場協助處理;警察到場後會再一次審查所有由那人提供的文件,亦會透過警方的檔案查閱那人的身份;若然那人真的是圖謀不軌,就會離場!

   要明白一個準則,保安人員遇到不能確認人士要求在盤內做任何事,都需要盡量搜集多一些關於那人的資料,當遇到有任何可以預期的麻煩可以會發生,報警求助是保障自己的方法之一!

   

 








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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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

  一個本來認為世界充滿庸俗、醜陋的人,決定離開塵世,退隱家園,把自己心目中的至善至美透過雙手一雕一琢在大理石上創造出一生的至愛!

     展現在他眼前的,跟從前他所不屑的凡間的人和事截然不同;因為,在他眼裡,她從一開始就不佔上半點庸俗;她才值得創造者把世界最好的東西送給他!

     有人會說,他也只是一個庸俗之輩,因為,縱使他眼中看不起世界的庸俗,到了最後,還是擺脫不了世界的庸俗!

     既然,他擺脫不了庸俗,倒不如放下眼前的高傲,回來塵世中去尋找他的理想!

     不錯,他的確可以放下那份執著,接受現實回來凡間;但是,在凡間他還有多大的機會真的找到跟眼前那個由他自己一雕一琢創造出來的完美?

     他把塵世的最高貴物質披帶在至愛身上,是因為他自己的軀體還是活在塵世當中,從前他所厭惡的是不配的凡人把高貴的物質糟塌了!

     現在他終於創造了一個至愛是配得上塵世最高貴的一切!他才會把所有最美好的物質都放在至愛身上!

     他選擇不把自己的思想及追求去降格,而是一直去追尋一個值得的人去配帶這個把它僵固著的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

    他親身打造了完美的至愛,是超越了塵世間的一切可看見可觸及,他珍惜,他愛護!或許在這一刻,他還是跌入了他從前所輕蔑的物質意像世界當中,以一個凡人的格局來跟眼前的完美至愛相處,這看來確實有點不是味兒!

    但是,這已經是他身為凡人所能夠追求的極限,再上一個維度,他就或許不再是人了! 

    來到這裡,或許可以去想一想,一個聖人,要怎麼樣子的在凡人每一天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