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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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星期一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115 火警疏散集合點

 當任何突發事件發生的時候,遠離事發現場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讓物業管理部門的人負責運作“疏散集合點”是一個恰當的安排。保安部只需要協助設立集合點之後,就把運作集合點的工作交還給 物管人員,讓他們在突發事件發的時候,可以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展示自己的價值。

    在確認了“盤”真的發生了火警之後,保安控制室的DO必需要即時通報客務處,給與他們盡可能多的資訊,讓他們可以向更高級的人士滙報發生了突發事件。

    由客務處負責“疏散集合點”是合宜的,因為他們本應就是要應對各種客人的要求,在緊急時期由他們在現場即時跟客人溝通相對於由當值的保安人員更合適。保安部只需要安排一位有《急救証書》的保安人員在“疏散集合點”就可以。

    設立“疏散集合點”的目的,是要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後,在事件還未得到妥善處理之前,事發現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險,為了避免有任何人士受到人身安全的危害,需要暫時撤離到一個集合位置,方便進行安撫情緒,點算人數,收集訊息等等;故此,“疏散集合點”需要有一些應急物資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士。

    另一方面,在發生“突發事件”之後,政府救援人員,包括警方,消防人員亦可能會在“疏散集合點”設立臨時指揮中心;故此,有物業管理的高級人員在場就可以即時跟政府部門進行協調救援工作。

     在“疏散集合點”需要有提供休息的椅子。

                           急救箱

                           輪椅

                           樽裝水

                           切合需要的點名表格

                           提供緊急聯絡的電話

                           照明設備

                           圍封用的物料

     這些物品都應該集中存放在一個所有保安部人員及物業管理人員都知道的位置,當真的發生了突發事件的時候,即時運送到“疏散集合點”,盡快區分出“疏散集合點”的範圍,再配合擺放適量的“指示牌”讓所有人都清楚知道如何 出“疏散集合點”。

     安排額外的人手在“疏散集合點”當值,讓所有人都看得到“盤”是有足夠的人手處理突發事件,讓他們熟悉的“盤”內職員在“集合點”當值,亦可以給與他們一種安全感,再配合適切的關心,盡快把擔心緊張的情況紓緩下來。

     可以想像一下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有冷靜及熟悉環境的人在事發現場協助救援人員處理事件,即時把重要的資訊報告出來,讓處理相關事件的負責人能夠掌握到第一手即時資訊,妥善安排調動資源處理事件。

另一方面,在“疏散集合點”妥善地安排所有人士得到適切的照顧,發放合宜的資訊給撤離到“集合點”的群眾,是最有效安撫群眾的方法。


2026年8月23日 星期日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114 反智的消防系統


 傳統的消防系統都會在出現“火警訊號”的時候,自動把出現“火警訊號”相關位置的“升降機”回泊到地下或預先設地的位置;簡單而言就是“停止服務”;目的就是在發生火警的時候,不再讓任何人士承搭升降機去發生火警或懷疑發生火警的位置,確保他們的生命安全。

     在早前的篇章,已經探討過在發生火警的時候,應該如何安排升降機的使用及消防升降機的使用方法,在這裡不再詳細解說;反之想去討論一下假如消防系統在出現“火警訊號”的時候,沒有把相關位置的升降機回泊,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的時候,保安人員應該如何去應變。

    首先,需要去了解一下在普遍情況之下,AFA系統都是會連接到升降機系統,在“火警訊號”出現的時候,AFA系統就會自動把升降機停止運作,回泊到預設的位置,如果需要前往出現“火警訊號”的樓層,就需要啓動“消防升降機”;這就是香港一般AFA系統的運作模式。

     但是,世事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是遵照既定方式去訂立規則,總會有例外;而又並不明白這些例外的規則為何又會得到放行。

    一位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保安經理”來到一個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接管不到三個月的新住盤宅盤,在一次“火警鐘鳴響事件”發生的時候,發覺在整件“火警鐘鳴響事件”過程當中,相關住宅大樓的升降機是仍然正常運行,住戶一如往常那樣子的承搭升降機上上落落大樓,絲毫沒有在“火警鐘鳴響”的時候,是應該離開大樓而不是繼續進入大樓的基本防火意識。

    這位保安經理在處理妥當這起“火警鐘鳴響事件”之後,向屋苑的工程部門主管查詢這個AFA系統為何會如此般的運作;得到的回覆是在物業管理公司從發展商接收管理權之後,消防處人員到管理處檢查消防系統之後,是知道這套AFA系統的運作模式是在“火警鐘鳴響”之後仍然會正常運作。

    這是個異常的系統運作模式,在尊責的政府部門查核之後放行。

    屋苑的管理處並沒有針對這個異常的系統運作模式,訂下一套工作指引。正在看的你,是否已經聯想到一些必然會在往後日子發生的事件情境。

    當系統設計者放棄了日AFA系統在出現“火警鐘鳴響”的時候,自動關閉相關位置的升降機運作功能,回泊到預先設定的位置,一切交由“人手”去臨場應變,這身為駐場最高級保安主管的人,就必需要行動起來去自救。

 

    為“火警鐘鳴事件”編寫一套異常的工作指引。

    在這裡只集中去探討那些該死的升降機運作指引,其他的內容在之前的篇章已經有所談及,可以到訪這些篇章重温一下。

    要明白一個現實,就是為何香港的保安行業會奉行“外判”這個可惡的制度?

    除了省錢之外,就是要把風險及責任從僱主身上分散出去給其他人,以一個監管者的身份把法律責任全部攤分出去。嚐試想像一下,一旦發生火警的時候,有任何人承搭升降機進出正在發生火警的位置,出了亂子,責任會是由誰人來摃上。

     既然在火警發生的時候系統設計者放棄AFA對升降機的控制權,那麼就需要改為由人手去控制。

1)     加派人手到相關的大樓當值,協助禮賓員處理出入口的事情。

2)     阻截非必要人士使用升降機前往大樓任何樓層。

3)     在大樓接待處把所有升降機手動回泊到地下大堂,打開升降機門。

4)     控制室可以接手從升降機系統把相關的升降機回泊在地下大堂。

5)     在情況許可下,先資詢客務處才進行鎖升降機程序。

6)     駐守在火警相關大樓地下大堂的保安人員要安排救援人員上落大樓,集中使用一部升降機接送救援人員。

7)     通知留守在火警現場位置的保安人員有甚麼人員正在前往火警現場。

8)     座頭禮賓要清楚記下每一個致電查詢的住戶資料,需要即時提供協助,即時滙報保安主管及救援人員接手處理。


2026年8月21日 星期五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113 真的起火了(火警現場)


之前的篇章已經提及過沒有一個保安公司駐場最高級主管想見到自己的盤發生“死人塌樓”的事件發生;因為,這不是一件大多數人都能夠處理得宜的突發事件。特別是在還未制訂相關的工作指引之前,大家都不知道應該如何去處理這種事件的情況下,“混亂”是必然會出現的。

前文曾經提及過經常的演習培訓可以增強保安人員在重大事件發生的時候作出適切反應的其中一種方法;只是,當真正發生重大事件的時候,能夠把訓練理論轉化成為具體行為的人並不多;因此,在還未發生重大事故之前,不定時的演練是眾多選項當中的必然手段,以此來提升每一更份主管及前線保安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不論是“停電”、“爆水”、“空中飛人”、“住戶衝突”、“火警”等等…都可以透過“演習”來教導所有保安人員一旦發生了“重大事故”的時候,適時作出反應以控制現場環境不再惡化,等待支援,減少“二次傷害”對任何人影響。

真正發生火警的時候,是要把場景劃分為兩個方面。因為不同的突發事件現場,是需要不同的處理程序。

場景可分為兩個。第一是火警現場;第二是火警疏散集合點現場。

首先來談一談第一個現場,當接到有火警發生的警示,不論是來自AFA火警訊號系統,還是任何人士向保安控制室報告有火警發生,保安部人員來到相關現場,確認了真的發生了火警,若然AFA還未發出警報(相關位置被隔離了disable)或火勢還未獨發“火警訊號,保安人就必需要在最近的火警訊號設施“啓動火警訊號”。

在嚐試使用樓層滅火設備仍然無法撲滅火勢的情況下,在自身安全情況許可情況下,通知受影響人士徹離現場,等候消防人員到場。

有些發生火警的位置是在單位內,大門鎖上,無法入來,只能夠拍門通知其他單位內人士撤離,在這情況之下,留守在現場的保安人員必需要保持鎮定,你留守在現場的責任是要等待消防人員到來,在他們還未出現之前,你就是一個十分重要的人物。

把樓層的消防喉拉出來,這時候因為已經啓動了“Break Glass”,消防泵已經把水泵上到相關樓層,只要打開消防喉開關就有水用來灌救。

要緊記,若然單位大門緊緊的鎖上,而又有濃煙從門隙湧出來,就需要把樓層走廊的氣窗打開,排走一部份的濃煙,但千萬不要打開防煙門。

說到這裡,就要把重點擺放在一直留守在相關火警現場的那位保安人員。他是走在火警最前線的人,他要冷靜,熟悉現場環境,在協助受影響人士撤離現場的時候要不慌不忙,一直跟保安控制室保持聯繫,把現場的最新資訊通報保安控制室,例如有多少人士從甚麼途徑撤離現場,這都是留守現場保安人員的首要工作,直到消防人員來到現之後,他的角式就更為重要。

要知道,消防人員來到火警現場,倘若並不是那種已經燒得火光熊熊的晝面,只是濃煙密佈,那麼消防人員來到現場還是需要花一點時間來去確認真正燒起來的位置;在這個關鍵時刻,一直留守在最前線那位保安人員,就發揮了他的功能,向消防人員清楚指出真正燒起來的位置在那裡,那麼就會省下了很多時間。要知道,消防人員到達現場那一刻到真正開喉行灌救,是需要一段時間的,他們在確認了真正起火位置之後,是需要在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把全副裝備穿戴上身才可以進入火場進行滅火,在進入火場之前還需要互相確認每一個人的裝備已經穿戴無誤,這是需要時間的。

這位留守在現場的最前線保安人員,要恪守一個規則,就是當消防人員來到現場之後,現場最高級消防人員就是火現場的最高級“話事人”,現場一切事情都要經過他“說了才是”。故此,千萬不要在未經授權之前,就去幹一些會妨礙到消防人員工作的事情,以免被趕離現場,使到屋苑失去了現場第一手即時資訊來源。

當消防人員從接管了現場的那一刻開始,他們最希望的就是能夠有一位熟悉現場環境但又不會礙事的人留在現場,在有需要的時候,即時能夠提供有用的資訊協助他們的滅火行動,而並不是透過無線電通訊一個跟一個的傳下去,反反覆覆的查詢確認之後,才知道一些對於他們來說是重要的資訊。

:其他單位的人是否已經全部撤離,若不然,那幾個單位內仍然有人。

:起火單位內是否有人居住;是否裝修單位。

:是否已經通知了單位的住戶或裝修負責人。

:是否已經設置了火警集合點。

另一方面,在火警疏散集合點的“客務處”人員,他們遠離火警現場,最缺乏的就是火警現場的資訊,他們亦同樣需要一個可靠的保安人員即時向他們報告消防人員在現場的每一項行動,好讓他們能夠有足夠的資訊向他們的上級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