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48處理保安部人員的傷患事件
工傷
倘若“盤”內有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受傷,都屬於“工傷個案”,要即時向“管理處”及“保安公司”報告,開始相關的跟進工作。
筆者有一個習慣,就是每次有人來到“盤”見工的時候,都會直接去問一個問題“是否曾經工傷”,有沒有甚麼身體狀況需要呈報?亦曾經在盤內實行過要求所有員工填報自己需要申報給保安公司知道的事情及有甚麼工作任務是不能勝任,讓保安主管可以作出彈性編排。這不牽涉到個人的私隱,而是避免員工在履行工作任務的時侯發生“工傷意外”。
每一個機構,當有員工發生“工傷事件”都需要安排尊責人員去處理個案,會見受傷員工,錄取工傷事件証詞,提交勞工處備案,等待判傷報告,之後發出賠償金。事情短則數月,長則越年才能夠結案。
故此,保安主管們其中一個責任,就是確保“盤”內的工作崗位不會導致下屬發生工傷事件,發現有潛在風險的位置,要報告上級及通知管理處即時處理。
倘若,在你的更份內有下屬報稱在工作期間受傷,不論是自己不小心跌倒,還是設施出現問題被弄傷了,都要即時向該名保安人員查詢是否需要召喚救護車到場送院檢查。很多個案的當事人,都會因為怕麻煩而表示不需要睇醫生,甚至會要求“比樽葯油我就可以”;又或者要求提早下班,回家休息一下。遇到這類可能是怕麻煩,又可能是要去問一問其他人才決定如何決定的下屬,在現場處理的保安主管都要堅持住一個原則,“工傷事件”需要即時處理,不可以讓當事人先行回家。
很多“工傷個案”當事人都是在現場表示沒有大礙,只要求回家休息,但是到了晚上或翌日就自行去找醫生說自己工作時受傷;當醫生聽到病人表示是“工作時受傷”大多數都會建議他們去勞工處備案;結果就是駐場保安經理接到總公司電話通知“你個場有人工傷嗎?”
所以,除非沒有人報告有“工傷個案”,否則,保安主管收到有人工作時受傷的報告,都需要即時到現場拍照,查看現場環境是否有設施毁壞引到有人受傷,或者是地面濕滑跣倒經過的人,隨即會見相關人員,查詢事件經過,正確程序要有第三者在場做見証人,若然確認真的出了意外,那怕只是皮膚出現一點點淤傷,都要清楚詢問當事人是否要睇醫生;為當事人受傷的身體位置拍照記錄,檢視穿著的鞋面及鞋底同樣需要拍照記錄;如果事發現場有閉路電視鏡頭監控,就需要為事發經過備份存檔。倘若當事人表示不需要睇醫生只要求提早下班回家休息,就要再三提醒建議即時到醫院檢查,因為事件會記錄在案,亦會通知管理處及保安公司,這是保障他的最好處理方法。
一般情況下,上級堅持要當事人即時到醫院檢查,下屬都會聽從的!
倘若當事人要求自行去睇自己的私家醫生,保安主管就要向當事人解釋事件會報告保安公司以“工傷個案處理”,即時由政府醫生診斷傷勢是合理及有公信力的安排。若果當事人仍然堅持提早下班去自己的私家醫生求醫,保安主管亦不能夠阻止,只需要在事件記錄簿上詳細記錄下來,為當事人安排一輛的士送他去想去的地方。
保安主管們對於“工傷個案當事人”的印象如何,都不應該影響到處理個案的態度及程序,要跟從保安公司及管理處既定的“工傷個案處理程序”提交所需要文件資料。最好能夠在事件發生翌日給當事人一個電話慰問,讓所有人都感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