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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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193 黃仁宇眼裡的儒家真理

黃仁宇 是一位 歷史學家,也就是說 他的尊長是在於對 歷史 事件的分析與整合,從中理順出歷史發生的前因與後果所蘊含著的教訓與啓迪,讓當代人和將來的後學者能夠從這些教訓與啓迪當中 懂得世事的鑑識,懂得知所進退。
在《萬曆十五年》的尾段內容,黃仁宇 寫下了自己對 儒家思想的 一些領悟;從一個“歷史尊長”口中所說出來的“儒家領悟”,當然不能夠拿來跟 “哲學尊長”的分析作比較;但是,卻可以從中看到 一個平常有學識的長者是如何去 理解 中國傳統儒家思想裡的“某一部份”,透過 他的“視線”去理解 平凡人對於 存在了數千年的中國智慧承傳到現代人的腦袋裡之後,會是如何的一個模樣。

論仁
溫和有禮,慷慨大方 是 仁 的初階階段,在向更高階段邁進的過程,又必須把自己的思想與言行統統納入它的規範之內,經過不斷的積累而可以到達 去私,最終 無我,這樣 仁 就是一種 強迫性的力量,行動的最高準則,超越 人 心間 的品質,也是 生活唯一意義之所在。

“仁”這個 中文字 筆畫並不多,只有四筆就完成;但是,在這 四筆 當中,卻是有著一份“超然”但卻“執著”,一種“坦蕩”但卻“沉實”,一種“完備”但卻永遠“遠尋”;也就是說,永遠也不會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完全的人”不再需要去“學習”讓自己生活得相較於昨天更有意義。
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是一個“現實”的思維模式,不以“形而上”的“神秘力量”作為倚靠,而只是提倡“人”活在世上就應該有一種本當如此的“克己”以至於“復禮”來讓眼前“紛亂不堪”的世界回歸到一個“平衡點”上,目的就是希望更多的人得到安穩的生活。
這種改變 在 孔子 心底裡 是不需要運用 千兵萬馬 在沙場上殺到你死我活來決定誰人是“世界”的主人;而是只需要從“一個人”的內心開始。
“克己”就是這個方法的第一步。
“復禮”就是在自身願意放下不容時局的“自我實現”,犠牲“理想”來讓“天下”回到一個“平衡點”上。因為“禮”本來的用途,就是如此。
這是 孔子 活著的世代裡所看到的“現實”;因應這種眼前的“現實”從 孔子 腦袋裡跑了一個“儒家思想”出來。
簡單的說,儒家思想 就是要求每一個人都願意“克己”,目的就是讓“禮”這套“制度”能夠有效運作,讓社會大多數人的生活得到“安穩”。
這在孔子心裡,就是一種人人皆可成功而不需要“形而上者”的倚靠就可以實現的理想。
只可惜,儒家思想 不能容於孔子生活的世代。
因為,眾多的諸侯,君,大夫 都不願意“克己”,他們都想在 春秋戰國 的歲月裡,打混於時局亂世的機會當中建立霸業稱王。
“仁者”就在這種 紛亂世代裡被消磨殆盡。
來到這個節根兒上,從腦袋走出了一個問題。
倘若,“真理”是能夠被肯定於不同的世代裡,那麼 孔子 心目當中的 “克己復禮”、 “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拿來放在今天的世界裡,是否同樣是“真理”?
一個肯定的答案說:「絕對的是」
只是“真理”在很多人的心底裡被“自身”的“希望”加添了很多的“附注”。
這些貼在“真理”之下的眾多“附注”成為了眾多行為的辯解;聰明的人,只需要為“真理”不斷加添“附注”就可以讓“事情”從一個“不應該”辯說成為“應該”;如此之下,層層堆積起一面看來擁有“真理特徵”的高牆。
這並不是“新鮮”的事情!每一個世代都會有 人 層層堆積起一面看來擁有“真理特徵”的高牆。



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192 很多香港人都在尋找金羊毛

原來,香港是有一件相對於“哨牙蘇咬人事件”更加難以入目的事情發生了!
《財務委員會會議的鬧劇》

香港議會的運作是有他的獨特性,這種獨特性就是“粗野”與“文明”相互交替的模式讓香港議會在很長的一段日子裡保持其運作!
要強調,這種運作模式是包含了兩種重要原素,就是“粗野”與“文明”衝突之後接受表決結果;是一種富有“現實感”取態;若然,脫離了這種“現實感”,那麼議會就不能夠有效運作!

從前 香港還是英國政府以殖民地方式管治的日子,議會內是不存在有別於 政府的聲音,長官意志,那就是“香港總督”坐在議會主席位置主持會議的日子,根本不存在“反對黨”;直到1980年代,香港政府開始在議會內推行“代議政制”之後,“反對黨”這個名稱才出現;也是從這個時局開始,“香港總督”才不再親自在議會內主持會議,把權力交給當時的立法會秘書。

香港總督 衛亦信 為何會首先把主持議會會議的權力交給立法會秘書?
衛亦信 是從外交官出身的英國老派政客,他清楚明白 當一個地區開始實行“代議政制”,議會內就不會只有一種支持政府政策的聲音,議會內的代議士必然會因應不同的公民群體需求向政府提出諸般的要求,對於 政府政策也必然地不會全部欣然接受!
為了不淌這種“議會禍水”讓 香港總督 的身份受到“難堪”的對待,離開議會主席的座位是恰當的決定!
香港議會政治 經歷 了 彭定康 的培植 ,議會內 代議士 的自我定位已經成形,這對於 民主政制發展當然是一件好事!
但是,香港的現實情況卻是需要在一九九七年之後回歸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之下 ,成為一個“特別行政區”實施一國兩制;這是一種政治制度上的矛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並不是實施民主政治的國家;大不列顛聯合王國 雖然是一個老牌民主國家,但是在管治香港百多年裡從來都不曾在香港實行民主政制,而是以殖民地方式來管治;縱然是到了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年代 也只是給與香港人一種“民主政制”的模式 ,至於要如何的去落實,他就置身事外;留給香港人自行去追尋!
就像 《希臘神話》故事裡的“尋找金羊毛”,那位下了決心要奪回 王位的 伊阿宋 相信 仇人 珀利阿斯 開出來的條件,只要找到 “金羊毛”並帶回來放在他面前,珀利阿斯 就會把王位還給 伊阿宋。
或許,彭定康 就是 珀利阿斯,他 向香港人 提出了如何能夠真正得到“高度自治”的條件,就是要取得“金羊毛”;“金羊毛”在很多人的眼裡就是“民主政治”。
“尋找金羊毛”絕對是一次讓千千萬萬香港人神往的“冒險歷程”。
“找到金羊毛,就可以取回王位”
“有了民主政治,就可以得到真正的高度自治”
很多人都是如此的把“現實”與“理想”等同起來,而沒有把這個 希臘神話故事從頭到尾的看完,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去翻閱 伊阿宋 把 金羊毛 放在 仇人 珀利阿斯 面前的這一段,是何等的“英勇無畏”,卻沒有讀完故事的結局。
珀利阿斯 雖然被 伊阿宋 的妻子設計殺了,但是卻沒有預料到珀利阿斯 的 兒子卻繼承了王位,下了諭旨要除掉 伊阿宋。

伊阿宋 只好 帶同妻兒逃離險境,來到另一個王國得到庇護之後,卻迎娶了國王的女兒;伊阿宋 的原配妒火中燒,狠下毒手殺死了兩個兒子;故事發展到這個節根兒,英雄家破人亡;最終死於那艘曾經載他歷經千辛萬險的 阿爾戈號 腐朽了的桅杆之下!

2014年2月12日 星期三

191 盧梭 不愉快的人生也有意義


盧梭 在《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礎》這篇論文裡,曾經引述過一位同時代學者的研究,論証 人們 在 世間的生命裡所遭遇到的“愉快”與“不愉快”的經歷是不相等的;絕大多數的 人 在其一生裡總是遭遇上 “不愉快”的事情 多於“愉快”的事情;在這個研究結果裡,引證了 人生是“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

這或許就是盧梭心目中 人與人之間的其中一種“不平等現象”;有些人生於豪門富人之家,先天的條件就相比於一般平民百姓 好上千百倍,免除了為 生活勞苦 這個擔子,能夠 把心力 投放 於其他方面。

人們 感受到“愉快”就是因為“生活如意”沒有“阻撓”,能夠實現自我的存在值價。

於此同理,人們 感受到“不愉快”就是因為事情“不從人願”,付出了心力卻未能達到自我現實的預期。

人生很多事情都落空了,就是對自我 的某一種形式上的否定;在一個感覺到被外界否定了的人生裡,又怎可能感受到“愉快”呢?

 

這就是一個“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距離”。

這個“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距離”愈大,“不愉快”的感覺就愈加強烈。這種感覺可能在某些時候並不一定是“當事人”的主觀感受所形成,而是身處於“社會大氣候”之下人們的共同感受;而存在於 人群 裡的 共同感受是會被不斷的“強化”、“偽裝”並“轉移”到一個跟本來與這種“不愉快”感覺沒有多少關連的“地方”。

在這個被“轉移”到的 新地方 裡,人們可能並不知道這種“不愉快”的感覺是從可而來?是如何的產生?只是知道這種“不愉快的感覺”跟自己的遭遇十分相稱,於是就“接受”了大多數人跟自己是同樣的經歷著一種“不愉快的人生”。

 

盧梭 對於 這種“不愉快的人生”經歷 有一種應對方法;那就是不必要去否定“人生是不愉快”這個事實,而是把心力投放在這些“不愉快的人生”經歷以外的“愉快事情”當中,努力去發掘一些沒有被自己察覺出得到的“隱藏愉悅”,把 “它們” 認真去看待,嚐試從這些“隱藏的愉悅”尋找出讓一生受用的價值所在,以此來現實那種“自我價值”的存在。

這是一種“人生觀”的支撐點;支撐點 落在何種地方,人生觀就是如何的境況。

有些人 就是遭遇上“天大的厄運”也能夠“樂天知命”,沒有在其人生當中傳達出一種負面的信息,那就是他們的 “人生觀支撐點”放置在一個只有小部份人會選擇的地方上;就是這個“地方”讓他們與別不同!

 

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190 盧梭 公民的等級


“對公民的等級,應該作出規定,但規定的根據,不是個人品行(因為這樣會讓法官有任意運用法律可能),而是他們對國家的真正貢獻,只有根據實際的貢獻才能作出更準確的評價。”

 

一個沒有讀過書的父親,一生辛勤工作養育家人,兒女成才,在社會不同的崗位上作出貢獻。

如此,這位沒有讀過書的父親 對社會的貢獻是深遠!他理應被列入社會最高尚的等級;但是,現實裡的情況卻並非如此的去評價。

社會,還是向錢看!

錢愈多,社會等級就愈高!

189 自尊心的惡念


“注釋第一部分

不要把自尊心和自愛心混為一談,這兩種感情在性質和效果上是完全不同的。自愛心是一種自然的情感,它使各種動物都注意保護自己,就人類來說,通過理性的引導和憐憫心的節制,它是一種相對的情感,它是人為的和在社會中產生的,它使每一個人都把自己看得比他人為重,它促使人們互相為惡,它是榮譽心的真正源泉。”

 

自尊心 是如何的表現出來呢?又要如何去維護呢?

人 發覺到一直以來持守著的那份自尊 原來在別人心目中一丁點兒價值也沒有的時候,世界就崩潰了!

為了盡力去挽回一點點的自尊心,本來良善的變成為“不客氣”;本來就是已經“不客氣”的變成為“惡毒”;結果,又再多一個世界崩潰了!

這是一個極端。

 

其實,從 自我 的肯定開始,建立了 自尊心;自尊心 的強化在日常生活裡得到別人的認同,慢慢產生一種“榮譽心”;這種“榮譽心”是實至名歸!還是,可以說是一種“自我感覺良好”!這就需要 當事人 逐一檢視每一個細節;但是,當“榮譽心”已經強化到了一個不能與“他者”共存的情況,就不會都看到“榮譽心”以外的事情。

世界上從此就多了一個“混蛋”。

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188 盧梭的價值評估


“在一般情況下,技藝獲利的多少是與它們的用途的大小成反比例的。最為人們需要技藝,反而最受到人們的忽視,由這一點入手,我們就可以推知我們對工藝真正的效用和從它的進步中所產生的實際效果應當抱有怎樣的看法。”

 

 

中國古代的社會技能分類以“士 農 工 商”四個類別劃分,以農立國的古中國而言,本業 就是務農,末業為營商;在這個傳統觀念裡,應該以讀書人的學識 與 農民 的耕作技能作為社會資源分配所得最多的兩個群體;因為,他們的技能對於老百姓的應用是最廣泛的,老百姓透過他們的技能可以享用到生活裡最需要的資源;但是,現實裡不論是古往今來,卻以相悖的方向發展;生活最艱難的往往都是 讀書人與農民。

 

187 盧梭 不義之財的吸引力


“沒有任何一種合法利益是超過非法利益的;損害鄰人總是比為鄰人服務更有利可圖。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才能找到不受懲罰的辦法:在這一點上,強者的辦法是利用他們的權勢,而弱者的辦法是使用詭計。”

 

盧梭 曾經 在書中闡述 人 生存目的 有兩項;其一是為了改善生活環境;其二是要得到別人的尊重;為了實現這兩項目的,人才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去努力工作。

工作目的,就是為了改善生活環境 和 取得別人的尊重;故此, 從工作當中能夠得到的報酬是多還是少絕對是 人 經常都需要去檢視的事情。

在一種互相比較的生活環境當中,每一個人都總是希望自己從工作當中所得到的,不會是最微小的那一個人;為了要擺脫窮困,諸般的“想法”就會從腦袋裡走出來。

能夠賺取比別人多的利益,就算要傷害到別人,也必然找到理由去幹這些非法勾當;人 就是會為自己去辯解免除所有刑責;把“不合法的”說成為“不是正當的”。

虧本的生意不會有人願意去幹;需要殺頭的生意卻不愁沒有人去參與。

 

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186 盧梭 失去了自我的肯定


“所有差別的真正原因在於野蠻人自己過自己的生活,而終日惶惶不安的文明人的生活價值,是看別人的評論而定,這就是說,他對自己的生活的感受是以別人的看法作自己看法的依据的。

…但為甚麼又要去問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如何,而不敢自己問自己是怎樣一個人?”

 

生活在 文明社會裡的現代人,需要“他者的確認”才能夠清楚自身的存在價值。

然而,這些現代人 心目中的“他者”卻是生活在客觀“社會價值觀念”裡的,他們,在確認某些人的“存在價值”的時候,同時亦需要其他的“他者”來確認自身的“存在價值”;於是,生活在社會裡的每一個人,都是被同一個“普遍的社會價值觀念”所“品評”;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得到超出這個“普遍的社會價值觀念”的品評基準以外的“肯定”;故此,要取得“他者”的確認,所有人都需要跟從同一個價值觀念的牽動,沒有例外。

 

香港的教育制度是表面上有效控制所有不同級別學生的學習進度;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完全失控!

還不到兩歲小童,為了得到社會普遍價值觀念的“他者確認”,家長們 都自願地、不自願地、把子女 送到各式其式的 幼兒學習班 接受“非一般兒童的密集式訓練”。

為甚麼 香港的家長們 要如此模樣的往“教育一品窩””裡跑?

因為大家都想得到相同的一個“他者的確認”!

但是,這個“他者的確認”卻明明就是“走歪了”!只是,社會風氣就是如此的一個模樣,管不了是“歪理不歪理”,大家一起往“教育一品窩”裡跑就錯不了!

 

現代人,就是已經不再願意不問他人,只問良心的去反省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

 

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

185 盧梭 身份地位跟實質社會貢獻的反比


因此,有一個時期,人民的眼睛是如此地被蒙蔽,以致他們的領導人只須向他們當中的最微不足道的人說一聲“我讓你和你家人從此成為大人物”他立刻就自以為了不起,在眾人面前裝出一副顯貴的樣子,而他的後人離他的代數愈遠,反倒愈神氣,使他們顯得煊赫的原因愈久遠和愈難查証,其後果反而愈大;在一個家族中,游手好閑,所事事的人愈多,那個家族愈有名聲。

 

西方社會對於名門望族有這樣的一個論述,“他們的第一代,往往都是從白手興家的“生意人”開始;在事業有成,家財變得豐厚之後,往往都會讓下一代的家族成員透過人事背景關係擠身政治圈子,開始從政生涯;當家族內的成員在政治圈子累積到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再一代的家族成員 往往都會走去從事“藝術創作”,對於“祖業”失去興趣。

 

這一群 名門望族的 第三代,對於社會的實質需要有甚麼貢獻呢?

當年 盧梭有這個疑問?

現在 我們也有這個疑問?

問題並不是在於 這一群名門望族 後人 從事甚麼類別的工作;而是以甚麼態度去運用擁有的資源。

 

2014年1月5日 星期日

184 盧梭 誰人締造文明


盧梭 《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第二部分

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硬說這塊土地是我的 並找到一些頭腦十分簡單的人相信他所說的話,這個人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締造者。

但是,如果有人拔掉他插的界粧或填平他挖的界溝,並大聲告訴大家“不要聽這個騙子的話,如果你們忘記了地上的出產是大家的土地,不屬於任何的人,你們就完了”

如果有人這麼做了,他將使人類小幹多少罪惡之事,小發生多少戰爭和殺戮人的行為,小受多少苦難和恐佈之事的折磨啊?

 

在這裡,一般人所說“文明”是從第一個把事情用文字記錄下來的人所締造的傳統解說有所不同。

“文明”,是從一己私欲所產生。

為了維持這種一己私欲的擁有,人就需要不斷的去發明很多很多的方法去維護這些本來存在的個人權益;要從 無中生有 去要求其他人 承認 這種不公平的事情;絕對不是一個沒有思想的人可以做得到的。

當“私有權”被確立了之後,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就產生了!已經取得了 私有權 的人為了保障既得的財產,從 約定俗成 的傳統開始去一步一步建構出 法律條文,讓 私有權 得到普遍的客觀認同。當初沒有把本來屬於大自然的土地 圈起來的人,就成為了 “私有權擁有者”的奴隸!

要去推翻這種“私有權觀念”在盧梭 而言,已經沒有可能了!因為,整個人類文明已經演化了千萬年,人類今天的文明基礎就是建基於這種“一己私欲觀念”的基礎之上,回不了頭!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183 盧梭 不平等現象


盧梭“獨立生活的原始人,並沒有所謂的不平等現象,一旦出現群居社會,不公平才會出現。”

 

獨自一個人,是不會有道德的要求,因為,沒有另一個人來品評,不論幹甚麼事情,都只是一個人的事情,不會跟其他人扯上關係;按此情況而言,獨自一個人,也就不會出現不平等的現象,因為,沒有另一個人來衡品,不論在生活裡找到多與小的物質供應,都只是一個人的事情,不會與其他人發生衝突。

 

還沒有伴侶一起生活的人,或者從來沒有經歷過跟另一個人一起生活的人,是不會深刻感受到需要跟另一個人分享生活當中的一切所產生的內心掙扎;在這種內心掙扎的過程當中,往往都會產生出一些調節,以減輕從分享給另一半的行為裡出現“痛”!

是甚麼樣子的“痛”?

相信就是“財產”吧!

以一個家庭而言,每一個成員都應該為了維持家庭的運件正常而按時提供“資源”;這些“資源”大多數都是以“金錢”為單位,“誰人”提供“多少數額”的“資源”“家用”,往往都會是家庭成員各自在心裡盤算的現實問題;倘若,身為家庭中心點的人物沒有多大的“權威”來平衡各種不同的意見,“不公平”的感覺就會成為成員與成員之間的“芥蒂”。

 

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182 盧梭 社會的墮落


盧梭“獨立孤單的原始人,並不會出現生活墮落,一旦出現群居社會,墮落才會出現。”

墮落 是需要有比較的;故此,一個人生活,並不會墮落;兩個人的世界,也不會出現墮落;因為,沒有第三者作為評定兩個人的行為;超過兩個人的社會,在 你 我 他 的世界裡,才會出現相互比較之下的 墮落。

 

當一個人 說 另一個人“你很墮落”的時候,就是以一種“相互比較”的標準來定斷;這種跨越個體的品評是緊貼著一種普遍認同的道德觀念;這種普遍認同的道德觀念內容,是受到文化承傳的直接影響。

在宗教主導社會行為的地方,不相信國家認定的宗教就會被視為“墮落”,而這種“宗教墮落”放在其他並不是以宗教主導社會的地方,就有可能並不是甚麼不道德的行為,沒有人會認為是“墮落”。

一個極端了一點兒的例子;在電視新聞報導得知 印度 又再一次發生 “集體輪姦少女案件”;六名印度男子,先後兩次侵犯一名少女,地區警察並沒有認真處理這宗案件,反而對受害少女及其家人作出揶揄態度;之後,犯案人士的朋友竟然來到受害少女家中放火把受害人燒至重傷,受害人數天後不治死亡;更讓人感到難以接受的,就是當地警察在少女舉殯當天強行搶走死者屍體企圖火化,還將受害人家屬驅逐出城。

這種在世界其他地區不用多言都會為受害者及其家人“憤憤不平”的行為;在 印度 社會某些群體而言,卻被界定為一件“沒有甚麼大不了的事情”;故此,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繼續發生;在那些群體而言,這種行為並不是罪惡,也並不是墮落;只是男性的一件平常事!

真的有點兒感覺到不是味兒!
世界上為何真的會有這種沒有人性的價值觀念,還竟然成為了社會風氣!

哀哉!

181 盧梭 到奴役之路


盧梭 《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礎》

 第一部份

“不先使一個人處於不能不依賴另一個人的狀態,就不可能奴役他;這種情況在自然狀態中是不存在的,在自然狀態中,每人的身上都沒有枷鎖,最強者的法律是沒有用的。”

 

每一次外出購買日常生活用品的時候,是否感覺到正在被搶劫但又無可奈何的付錢結賬!

如果真的有這麼樣子的一種感覺,你 就是正在被奴役了!

辛勞工作賺取得來的金錢,需要在不情願的客觀環境裡以近乎被搶劫的感覺從口袋裡拿出來交給別人,這種付出並非因為自身有著一種道德上的責任要去肩負,而是因為沒有其他可行的選擇,只能夠按照其他人的慣性行為去生活。

這種按照其他人的慣性行為生活 是可以隨著日子的延長而變成為合理化;當行為變成為合理化之後,就會 蛻變 成為社會風氣,人們因循社會風氣去生活,從表面而言是沒有甚麼問題存在,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如此的去生活;就算偶而清醒的時刻像靈光一閃即消逝那樣子的讓腦袋運作超乎尋常,發現到大多人數人都是如此的生活方式是有嚴重的問題存在,也會因為社會積習難改而置之不理,繼續跟隨著大多數人的生活模式去過活。

現代人的生活,是否一種被奴役的生活?

現代人,究竟容許多少樣東西去奴役自己呢?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180 教育所製造的不平等


盧梭 “教育讓人與人的差別不斷擴大”

自然狀態下的人與人之間的差別比社會狀態下的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小得多,同時也可以看出自然的不平等將因人的教育程度的不平等而擴大。

     

     教育 是 社會進步的其中一個重要原素,這個觀念不需要多言;但是,盧梭 所言 教育讓人與人差別不斷擴大,又是一個有理據的論點;如此,就出現了一個矛盾;就是 教育 對於 人類社會而言,它的副產品“不平等差別”所造成的影響是否能夠以 社會的某幾個方面的進步來“補償”呢?

 

在人類社會而言,知識是可以慢慢累積,由淺易到艱深;當知識發展到能夠細分為“專門類別”的時候,就會出現“知識階級分別”的情況,身處於“知識階級最上層”的人,就相應得到社會認同更多的身份象徵,得到更多的“選擇”,成為了 社會精英階層的成員。

 

在民主自由的社會裡,表面上不再以“傳統貴族”“名門大宅”作為身份階級象徵,改以“學歷知識”來衡量每一個人的才幹能力能夠達到如何的級別;學歷愈高,被評定擁有的才幹能力就愈大;一個被評定為才幹能力高於大多數普通人的“精英”,就是“高薪厚職”的必然人選;沒有這種“身份階級象徵”的普通人,就只能夠在中低下層的工作圈子裡打混;普通人憑努力苦幹希望有朝一日出人頭地的願景,來到2014年的世界已經沒有了從前的“說服力”。

 

“教育”本來是為了提昇整體人類的生活水平;但是,卻被 盧梭 看到了“它”的陰暗面,“它”在不情願的境況當中,為人類的不平等提供了一個基礎。

179 盧梭 原始人的社會 死亡觀念


盧梭 《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礎》

第一部份

在宇宙中,他(原始人)所知道的好東西,是食物,女人和休息,他們畏懼的唯一災難是病痛和飢餓,而不是死亡。因為動物從來不知道甚麼叫死亡,對死亡的認識和恐懼是人在脫離動物狀態以後所獲得的最初知識之一。

 

 盧梭 認為 “死亡” 對於 原始人而言是不會放在心上的事情,在真正的生活當中,有著很多相比於死亡更加需要認真思考如何處理的事情等待著 原始人 去面對。

 

沒能夠相比於野獸有著明顯優勢的漫長日子裡,原始人為了生存而跟野獸拼死相爭的經驗,促成了 原始人 跟 野獸之間的“軍備競賽”;野獸 運用身上的 利爪 與 尖牙 跟 原始人爭奪獵物,有時候也會各自成為對方的獵物;就在這個“生存的關鍵時刻”,原始人 頭顱內的腦袋開始發揮出超越萬物的創造能力,不斷以並非與生俱來的“外物”來讓生活超越 野獸的水平;這種進化過程的最基本原因,就是確保“原始人”不會輕易死於大自然氣候變化 與 野獸的襲擊。

不想死 就是原始人生活當中的原動力。

 

在 盧梭 的文字裡,認為 動物是沒有“死亡”這種認知能力;現代人看這個點就是認為不正確的!

動物 也會對死亡有認知能力的!

盧梭 當年真的沒有察覺出來;故此 ,才會說“動物從來不知道甚麼叫死亡”;或許,盧梭 是從一個文明社會裡的 人 對生命與死亡的觀念作為基礎去 看待 動物 的思想與行為;沒有接受 動物的思想與行為模式 是跟 文明社會人類截然不同 這客觀現實。

簡單而言,是“以我觀物”。

 

動物 對於 死亡,是沒有 人類從自身進化發展而得來的那種“死後觀念”。

在動物而言 死了 就是 死了!

這一種“死了 就是 死了”的認知本能,是緊密連結到大自然的求生機會;不可以把生存的資源投放在 死去同伴的遺骸身上;故此,從來沒有發現有動物埋葬動物的事情出現。

只有 人類 獨有的“死亡觀念”才驅使 人類發展出“殮葬儀式”來悼念死者。

這種人類獨有的“殮葬儀式”清楚表達出一種“死了,並不是單單的死了”的觀念;死了 之後,還是會有事情連繫到還在生的人。從 死亡事情 引出各種不同內容的連繫驅使 在生者 做出不同形式的行為;保留死者的遺物是最常見而又最明顯的外在表現。

這是“寄情於物”。

當人類 懂得 把“情”寄存於“物件”的表象來喚醒感觀神經觸覺,人 就已經有能力去運用“抽象觀念”於日常生活當中;這就讓 人 超越 其他生存在地球上的物種。從 死亡這種抽象的觀念當中,人類 認知到 死亡 並不只是身軀的“毁壞”“腐爛”“發臭”“分解”;而是有著一種從不曾確認的“人死何往”的 留白 加入了不同形式的 死後觀念;從這些 抽象 的死後觀念 當中,產生了“前世今生”“因果報應”“善惡有報”“天堂地獄”等等的相對關係來應用在現實的生活裡,產生與加強了道德觀念的客觀性,以此來維持人類文明社會的日常運作。

生活,就是一個抽象的觀念 轉變成為現實的過程。

 

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178 柏格森的二物不能共存一空間的吊詭解說


柏格森 在《時間與自由意志》有如此的一句說話“二物不能同時佔著同地”

這句話所具有的其實並不是邏輯上的必要性,而是物理上的必要性。

“物”是泛指所有的物質東西,是一切可佔有空間的,都不能夠在同一個地點上容納兩個不同的物。

 

一個吊詭的思考,“那麼,一物是否可以同時佔有兩個空間呢?”

答案可以是能夠;也可以是不能夠。

若果以“物”是泛指所有的東西,包括物質 與 非物質;那麼 柏格森的“二物不能同時佔著同地”就出現了問題。

物質 固然是不可能在同地被二物所佔有;但是,非物質 就可以被容許在同地被二物所佔有,還可以繼續的擴充下去,一非物質 是可以被容許在同地被無限物所佔有;同時,無限非物質亦可以被容許存在於同地。

 

一個 男人 或 一個女人,是可以被容許同時去愛著多個女人 或 男人;而多個 男人 或 女人 亦是可以被容許同時去愛著 同一個男人 或 同一個女人;我們的世界是容許這種事情發生的;因為,“愛”是“非物質”的東西,

當一個 男人 或 女人 真的運用了這麼的一個“被容許”的權利,在同一時間打從心底裡去“愛”著不同地點上的“女人”或 “男人”;而這些在不同地點上的“女人” 或 “男人” 也是真的願意在自己的心裡放置那個“男人”或 “女人”,容許那個一心多用的男人 或 女人 佔據著自己的心靈;那麼,“一物就能夠同時佔有很多個地點”;而那個 男人 或 女人 的所屬之處,就會在同一時間被很多個不同地點的女人 或 男人 佔有著;這種情況,對於男人 或 女人 而言,蠻不錯吧!

 

 

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177 在者在而無反倒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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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之前,伊德 的“外置電腦儲存盒”出了問題,所有學位課程的筆記資料及功課都消失了;是真的消失了;但是,“外置電腦儲存盒”的 容量卻顯示有三份之一的空間有儲存資料,只是查看內容的時候,空白一片!
    明明就是知道那裡有東西存在,卻又無法把這些東西找出來;這或許可以拿來說明一下“在者在而無反倒不在”這個“形而上學”的問題。
    “形而上者”並不一定就是代表“神明”;中國古代的哲賢,從來都不曾把“他們”心目中的“形而上者”等同於“鬼神論”來宣講;在他們的“眼裡”,視“形而上者”為一種“普遍的道德意志”,是“公義的根本”,是“善良的源頭”;只是,後人把這種本來在哲賢心目中的“普遍的道德意志”加入了“怪力亂神”的“不可測定性”,慢慢地演變成為“各式各樣的鬼神論”,再配上了一整套“人格神”的“屬性”,造就出不同形式的“宗教信仰”。
      故此,在“哲學範疇”裡的“形而上”簡單而言,就是一種“存在”;這種存在於希臘古代賢者心目中,是普及存在於整個宇宙當中的,宇宙裡所有生成變化,都決定於這“存在”。
    但是,這樣的“存在”卻又不能運用具體的觸覺來確定“存在”究竟是在那裡?
    故此,一個簡單的解說“在者在而無反倒不在”(海德格爾),就可以說是“人”這生命體並不能夠以其“具體的觸覺”來證明這“形而上”的“存在”;在這個階段裡,人的觸覺當中“存在”就成為了“無”!
    就正如 伊德 的“外置電腦儲存盒”裡的資料,“反倒不在”!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176 猶豫與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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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有一位知名的哲學家,天生一股特殊的文人氣質,迷倒萬千少女。 某天,一個女子來敲他的門,她說:「讓我作你的妻子吧!錯過我,你將再也找不到比我更愛你的女人了。」
      哲學家雖然也很喜歡她,但仍回答說:「讓我考慮考慮。」
      事後,哲學家用他一貫研究學問的精神,將結婚和不結婚的好、壞所在,分別條列下來,才發現,好壞均等,真不知該如何抉擇呢?

      於是,他陷入長期的苦惱之中,無論他又找出了什麼新的理由,都只是徒增選擇的困難。
      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人若在面臨抉擇而無法取捨的時候,應該選擇自己尚未經驗過的那一個。 不結婚的處境我是清楚的,但結婚會是個怎樣的情況,我還不知道,對!我該答應那個女人的央求。
      哲學家來到女人的家中,問女人的父親說:「你的女兒呢?請你告訴她,我考慮清楚了,我決定娶她為妻。」 女人的父親冷漠地回答:「你來晚了十年,我女兒現在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了。」
      哲學家聽了,整個人幾乎崩潰,他萬萬沒有想到,向來自以為傲的哲學頭腦,最後換來的竟然是一場悔恨。 爾後二年,哲學家抑鬱成疾,臨死前將自己所有的著作丟入火堆,只留下一段對人生的註解,如果將人生一分為二,前半段的人生哲學是「不猶豫」,後半段的人生哲學是「不後悔」。

          這個故事,是 阿蒙 告訴給 伊德 知道的。

          要做到“前半生不猶豫,後半生不後悔”是不容易!縱然很多人會說:「只要好好把握機會,便可以!」

          但是,“人”要做到好好把握機會,卻是“說是容易做時難”!
          或者,人生倘若滿有抱負,便會深深感受到“人生苦短”!
          只是,當人“萬念俱灰”的時候,卻又會“活得不耐煩”!
          “人生”究竟是“過於短暫”還是“平白浪費”?可能就在於一個“當下” 你/妳 是如何的“活”!
          “活得不耐煩”是因為“生無可戀”;
          “人生苦短”是因為“欲念無窮”,窮一生之力也不可能盡現!
          “過短”與“過長”同樣帶給 人 “苦惱”與“遺恨”。
           在同一刻鐘,不同的人在各自的“當下”體驗著不一樣的“人生”!
       

      175家庭是最不可理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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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任憑在外拿到了如何高的學歷,學識如何的淵博,回到家庭裡仍然是一個孩子,仍然是一個愛吃鬼,仍然是一個不做家務的人,仍然會有其他人去遷就,仍然會有人去在意;但是,也仍然會有人去跟你鬥嘴。

            其實,家庭就是一個“最不講理由”的地方!

            有時候,無論 你/妳 為了家庭付出了如何多的心力,所得到的回報都總是淡淡然的;或者,太多的激情對於家庭成員而言,會感覺到吃不消吧!

            口裡說出太多的感激,會讓 你/妳 感覺到是陌生人;反而一張理應如此付出的“神態”才能夠讓 你/妳 知道是自家人。

            是“自家人”,在家庭裡很多事情都會“不講道理”;事情要如此的做,就是因為要如此的做;沒有甚麼理由可言,因為,一直都是如此!

            為甚麼一直都是如此?

            你/妳 可以去問。但是,應該是不會找到答案的;又或者,是不會找到 你/妳 心目中認為是答案的所謂答案。

            要成為“自家人”,就需要接受眾多不是答案的答案;如此,才能夠維持一段家庭關係。

            這麼樣子的家庭關係,表面看來似是“脆弱”,但是卻歷經多次考驗,仍然能夠維持著一種最低限度的聯繫,讓 你/妳 知道在甚麼時候需要一個“窩”,便要到那裡去。

            或許,確實有人心裡是沒有一個可以接納自己的“窩”,也不知道可以往那裡去找;每當看到身邊的人總是能夠在需要躺下的時候有安身之處,而自己卻沒有;這種滋味不好受。

            日子如是的過去,習慣了,接受了,便不會去多想;或者,已經不會再感覺到“痛楚”,只有知道被觸碰到但是卻沒有感覺的滋味。
        這並不是“無情”;只是把還剩下來的“情”投放到另一個地方去。

            或許,會問一句:「可以改變嗎?」

            確實是可以改變的!

            只要需要 你/妳 先行去“放下”從前種種的不愉快;只需要放下“它”,並不需要“忘記”它;因為,正正就是這些從前種種的不愉快,讓 你/妳 變得懂事了,也更加明白到人情世故的微妙之處,就在於一份何時“執著”,何時“算了吧”的相處之道。

            “家庭”就是需要這種“相處之道”。
            有需要的時候,有默契地一起“不講道理”!
            有需要的時候,也懂得接受一份看似是沒有希望還是堅持下去的信念!
            這就是“家庭”!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174天才的限制 3 奧狄帕斯情結


        2010年5月9日上午11:48


        “關於天資高,尤其是有藝術素質的人的性格研究表明,他們是效率、性倒錯 和 神經症的混合體。”        這是上世紀的心理學權威 弗洛伊德的說話。
         
            奧狄帕斯這個希臘神話故事裡的主角,因為一個預言,說將來嬰孩長大之後,必然會弒父奪位;故此,讓身為一 國之 君父親把剛剛出生的男主角交給一位下屬帶離皇宮秘密被掉;但是,在天神過問凡間事的宿命裡,嬰孩被人養活下來。

            帶著一份宿命活著的奧狄帕斯長大成人之後,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親生父皇殺掉,其後又得到天神的幫助為深受妖怪折磨的百姓斬妖除魔;結果,深受百姓愛戴的奧狄帕斯被擁立為皇,還迎娶死去了夫君的親生母后。

            對於奧狄帕斯來說,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成為了國皇,既是 幸運 又光榮。可惜,當知道了自己的真正身份之後,一切都成為了咒詛!
        最後,奧狄帕斯成為了一個悲劇人物,把自己的眼睛刺盲,流浪世間!

            弗洛伊德 把這個希臘神話故事拿來作為解釋“戀母情意結”的心理因素情況,剖析“奧狄帕斯情結”是在嬰孩階段的“性本能滿足”的殘留物,大多數人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會漸漸地把這種嬰孩階段的“性本能滿足”經驗淡忘,改以一種外在的“性本能滿足”來取代;有時候,“奧狄帕斯情結”的殘留物會讓男生對特定的對象類型產生“好感”,發展成為“愛意”;另一方面,某些在成長的過程中無法妥善把“奧狄帕斯情結”轉化成為“外在對象”的追求,便會嚴重影響到日常的“異性交往”,明顯地與 錯誤地 把自己母親的形象全部投放在自己的“感情生活”與“性生活”裡!

            在 弗洛伊德 的心理分析裡,所有人都會在嬰孩時期出現過強烈的“奧狄帕斯情結”,只有小部份人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把大部份的“奧狄帕斯情結”轉化到其他的“對象”身上,成為了往後生活裡的“心理問題”,再從“心理問題”惡化而成為一種“神經症問題”!

            有多少個為人父母親的會對 弗洛伊德 在這方面的探討有認識呢?

            可能,真的沒有多少個!

            認定,“談情”、“說愛”、“結婚”、“ 生仔”都是人生的必然,不需要去“學習”,也不需要去“認識”自己的成長對當下的生活習慣造成了甚麼的影響。

            或者,一些在旁人眼中不應該去“談情”、“說愛、“結婚”、“生仔”的人,就是沒有人提醒需要回顧孩童時期的經歷;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不愉快的經歷慢慢成為了嚴重的問題也不自知!
        也就是這種“大家都認為是沒有問題”的問題,直接或間接 把很多 天生下來的天才能力扼殺了。

            天才,絕對不是“萬事佳能”;而大多數情況之下,都只是在特定的領域內具備了一份超越常人的“觸覺”,能夠想到 凡人 所沒有想到的,能夠看到凡人 所沒有看到的。

            這種“天才”的“成就”,若然在“關鍵的時刻”得不到外來的協助,很多時候都會變成為“天才”的“病態”。世人往往都只能夠看到“天才”的作品裡的外在,而不能夠理解到在“天才創作”的過程裡“陰暗”的一面。

            當我們在電腦顯示屏看著 梵高 的“向日葵”,是否會為著這位天才的一生感覺到一點“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