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德
接受 民主社會 是可以容許不同的意見透過不同的途徑表達出來讓公眾明白與關注;所謂 不同的途徑在奉行民主的社會裡,就是可以理解為“法律條文”沒有禁止的途徑;故此,遊行
示威 在民主 社會裡 從來都不會被視為觸犯法律;只要在進行的時間內沒有任何人命傷亡及財物損毁,執法單位就沒有理由去阻止或拘捕參與遊行示威人士。
從這個基本概念去看由香港學者發起的“和平佔領中環行動”就十分有其獨特性與爭議性。
要去“佔領”卻希望能夠“和平”;這從來都是發動武力的人所一廂情願能夠出現的情況;就是“別人”會拱手相讓;而現實情況就是往往不依從發動武力者的計劃,事情一經“開始”就無法控制,直至“頭破血流”
與 “筋疲力竭”之後,就勉強找來儀容還算可以的人拿起旌旗表現得自信滿滿的表演“鳴金收金”!
“和平”與“佔領”在現實裡從來都不能夠同一時刻出現在同一地點上;“佔領”就是要去違反守在“這裡”的人的意願;違反
別人的意願,從來都不會是“和平”的。
在本來就是“不和平”的“佔領行動”冦上一個“和平”的字眼;就是今次發起“佔領中環行動”的學者表現出來的“獨特性”,以此來把自己與“只有蠻勁”的激烈示威遊行區分;這絕對是一個很好的“行動標題”也顯示出一派學究之風絕對是跟市井之徒有所區別。
“和平”地去“佔領”中環
是 “他們”的意願;但卻是矛盾的;“和平”從來都不能夠“佔領”到任何地方;一個更恰當 和 不矛盾 的“口號”,應該是“非暴力佔領中環”。
“非暴力”是一個原則;但是為了達到目的卻可以運用“武力”!
如此,才可以讓發起人能夠達到其目的“佔領中環”!
這並不是鼓吹任何行動,而只是單純地去解讀香港學者們所發起的“佔領中環行動”的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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