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23 不要成為談判專家
香港保安主管錦囊 23 不要成為談判專家
每當遇上自己更份內有住戶在單位內“離世”,保安主管都需要指示所有保安人員慎言,不可以把住戶的“離世”拿來“說三道四”;倘若有其他住戶查問,一律都要回答“不清楚”。
在一些“盤”裡,保安員或許會跟某些住戶特別投緣,除了工作上的接觸,還會有一點點近乎是朋友的感覺,對方的家庭情況也會略知一二;或者是社會知名人士或政府高官,他們的身份也會對保安主管去判斷如何去處理事件有一定的影響。
故此,保安主管們是需要有一份自制的能力,以免影響到日常在屋苑內的保安工作,妨礙了以保安人員的身份來衡量如何處理事件,導致在不尋常的事件當中,高估了自己處理事件的能力。
一位保安主管在接近中午的時間,接到管理處通知,一位居住在屋苑內社會知名人士的家傭致電管理處求助。保安主管到達相關單位之後,家傭向他表示男少主人情緒不穩定,把自己關在睡房內,害怕他會“自殺”。
這位保安主管意識到事件已經超出了自己能夠獨自處理的能力範圍,向保安控制室要求支援,並向“管理處”報告。
幾分鐘之後,保安經理及管理處職員到場協助,嚐試隔著睡房門跟少主人溝通對話。相關單位的睡房窗門可以從彼鄰單位的睡房看到,故此在得到彼鄰單位的同意下,借用睡房位置的一扇窗門查看相關單位內的情況。
在彼鄰單位睡房那扇窗門看到這位少主人坐在窗台上。
即時再聯絡相關單位的住戶,告知對方現場的情況;住戶表示會盡快趕回來,並要求不要報警。在現場的保安主管們及管理處職員嚐試跟少主人保持對話,希望可以讓對方情緒冷靜下來。
這個情況其實已經超出了保安人員能力可以處理的範圍。
結果,就在少主人家人回來之前,少主人從高處墮下來。
之前曾經提及到撰寫事件報告要精簡,特別是在不尋常的事件報告裡,一些會讓審閱者找到“錯處”的內容,或者是審閱者不想看到有“錯處”的內容,就盡量點到即止,或者可以的情況下就“隻字不提”。
各位保安主管要明白跟一個有“自殺企圖”的人對話,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故此,警方才會組建一隊“談判專家隊伍”以應付個案;一般市民,保安員沒有接受過這類訓練,不知道“應該”及“不應該”做甚麼事情,在跟已經有“自殺企圖”的人對話,是太容易再刺激到當事人的情緒;要盡快報警求助,等警務人員及警方判談專家到場接手處理事件。保安人員需要立即去做的事情,就是圍封現場四周,不讓其他人進入圍封範圍;在現場最接近當事人的保安主管,不應隨便“答應”或“拒絕”當事人的任何要求。
警方在接到“有人企圖自殺”的求助,都會盡快派警務人員到達現場;故此,保安主管真正要跟當事人“視綫範圍接觸”的時間會十分短暫,若然真的迴避不了要跟當事人對話,就簡單介紹一下自己是甚麼人就已經足夠。隨後,消防員亦會趕到,他們會設置一些救援器材;例如“救生氣墊”。保安主管只需要盡量配合就可以。
這類不幸事件的書面報告,負責撰寫的保安主管不用太擔心自己應付不來,因為管理處必定會細心修正每一個要點,由他們決定整份事件報告的內容;你只需要盡快提交一份草稿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