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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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55 甚麼才是真正的佔中因果

你一言,我一語的互罵;
你一拳,我一腳的互鬥;
可以找到甚麼是佔中的因果嗎?

《沒有了邏輯思考能力的人都走出來了》簡單地說明 很多香港人在這個當下都沒有了 邏輯思考能力;這是因為他們的邏輯都是立足於 不合乎邏輯的理由之上;故此,要借助 不合乎 邏輯的理據去建立自己的邏輯觀念,就只是“一團糟的鬧劇”。
倘若要在歷史裡 找到 今天的香港是從那裡走出來的;她 的因 就是1840年的 第一中英鴉片戰爭開始,先後把 旺角界限街以南的香港地段 和 界限街以北的香港地段,割讓 和 租借給英國;香港過去一百多年的歷史都是從這個 “因”開始。
一百多年前的 港英殖民地政府,以 “英國人享有優先特權”的政治方針來管治香港,在殖民地成熟時期裡,基本上就是以“居港”的一萬多名英國人的意志來治理香港華人社會;在這種“政治制度”裡,香港人習慣了生活上的自由,卻懂得不要去過問政治;也就是說,不要向英國人要求 民主。
簡單的說,香港人在 英國殖民地時期就是被教育要去接受“自由卻不民主的生活”。英國 以 給與 香港人 一種安定的生活環境 來 配合“自由卻不民主生活”政制 來換取 香港人願意去 承認並接受這種生活方式。
在關鍵的時刻,香港 幸運地 由 麥理浩 擔任 香港總督。
麥理浩 是 英女王代表的身份 以絕對的管治權力 在香港推行適時的政治改革,真的讓香港人感受到,只要香港人願意為自己去努力,都能夠享受到“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的太平日子。
在 麥理浩時代,香港建構了“公共房屋制度”、“普及九年免費教育制度”、“簾潔社會制度”;這些都是配合了這個“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的政制大方向。坦白的說,在普通的香港人都感受到自己生活有前途,生活有尊嚴的日子裡;那麼,生活在 一個沒有民主卻自由的社會當中,並不是一件壞事!
倘若,今天的 香港年青一代 高舉“藍色旗幟”的時候,所寄與的應該就是如此的一種 香港生活環境吧!

當中國改革開放了,九龍界限街以北 租借給與英國的時限快要屆滿的時候,如何可以向“其他人”表示 香港回歸中國之後,不會“差”於 英國殖民管治的日子;“一個兩制”就從 鄧小平 的腦袋裡走了出來。
“鄧子平是天才”!
或者,以一種平實的態度來看待,鄧小平 就是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找到了一個“權宜之計”來向 到來觀看舞台劇的觀眾表達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願意在 香港問題上 跟 英國“妥協”!
這種“妥協”並不像今天 所言的“讓出半條街道”,而是真的願意將整個 香港 都讓出來,“界限街”不再存在了,而是以整個香港作為一個“實體”來讓跟“中國特式社會主義”相沖的“資本主義”繼續存在於香港;倘若,香港在回歸中國之後的五十年,管治得妥當,既“自由”又擁有適合自己的“民主”,這就是老天爺的小小慈悲;若然,事與願違,那麼五十年之後就不要說“中國”專制了!
“一國”之下“有兩種政治制度”的存在,數年前 伊德在網誌裡就已經表達過在根本上就是“矛盾”的;說坦白一點兒,就是不合乎邏輯的!但是,卻切合了 一九八零年代的世界。
其實,中國 和 英國 在 香港現實問題裡的 相同之處,就是本來都不願意讓香港 有民主政制。只是,在世界舞台劇 正在上演“香港回歸中國”這個劇目的時候,大家都各自心裡明白,不用多說!
如此,在 中國 跟 英國 簽定 《中英聯合聲明》之後《香港基本法》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誕生了!
從這件歷史裡,不能夠否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確是在 “香港問題”上作出了很大的妥協!
只可惜,回歸以來的 香港大多數新聞人物,都沒有把“妥協”這回事放在眼內!
“追求民主”就是“免死金牌”,甚麼也可以做!

從前,誰人來擔任 香港總督,都是“英國說了算”;香港人不得異議!
現在,誰人來擔任 香港行政首長,就成為了所有 問題的核心爭拗所在!
“香港經濟不好”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教育不好”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房地產脫離現實”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政治爭拗不斷”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社會撕裂”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在很多人眼裡,所有問題都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而“不好”的原因,是因為 行政長官並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這絕對是把“複雜簡單化”的標準例子!

真正的問題所在,應該是 香港 沒有了一個合乎邏輯的發展方向。

把所有問題簡單化歸究於“行政長官並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來”這個原因裡,是放棄了“邏輯思考”的行為!

真正的問題應該是“香港行政長官”的限制是甚麼?

要求行政長官是從香港人一人一票選出來 只是一個 找尋大多數香港人認為適合擔任 行政長官的 人選;而並不是找到 一個身為 行政長官的人 所受到的限制是甚麼?從這種限制當中又如何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建構那個早已經被遺忘了的美麗圖像“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的理想。
“香港行政長官的限制”就是不可以單純以香港人的意願來管治香港,亦不能夠單純以香港人的意願帶領香港人超脫 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奉行的 “有中國特式社會主義”的規範;在這個“一國之下容許兩制存在”的現實裡,香港行政長官 就是要盡其能力 在本來 不合乎邏輯的制度裡保持香港社會有效地運作;而這種有效地運作的原則,就是懂得向“何人妥協”,“在何時向何人妥協”,“在何時向何人如何的妥協”!
而 香港人 也需要向學習 這個 “Who When How”的真正意義,並不是在於“你”可以在單一次的“要求”當中“打倒了甚麼人”“那人何時被打倒下來”及“那人在何時被我如何的打倒下來”!因為,在“一個兩制”之下,在香港“那人在何時被我如何的打倒下來”根本是沒有甚麼可以拿來炫耀!
一切在五十年之後也可以還原到基本步!
到這裡,容許 伊德 說出自己的對“一國兩制”的觀念;那就是“妥協”!
並不是當年的“河水不犯井水論”;而是一種“一國兩制”之下,兩種不同政治制度,兩種不同意識形態 在不同層面上,都願意作出妥協。
有時候看似是你得到多了一點點,有時候看似是我得到了多一點點;這就一種沒有永遠的“輸”伴隨著我還是擁有“勝”的機會心態!
當大家都清楚了 香港行政長官 所要受到的限制是甚麼?就會明白不論是透過如何的一種“選舉方式”產生出來的“行政長官”還是需要去面對這些限制;那麼 香港人才會有機會去找到一種方法 給與 行政長官 管治得體的台階。
從一個更大更廣的視線去看香港的歷史,才會找出甚麼才是佔中的真正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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