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德 在今天把兩篇舊文再一次上載在網誌裡讓朋友重溫在事情還未發生之前,很多人雖然都知道但卻認為不需要理會的事情,到了覆水難收的時刻,就把所有責任推諉給別人(要強調,是把“所有的責任”);結果,就是一個爛攤子棄置在路上,等待收拾!
此文是在2013年9月13日在網誌發表
昨天,伊德 在寓所大樓地下大堂打開信箱的時候,看到了一張宣傳單張,標題的意思是“認識佔中行動”;從信箱裡拿出這宣傳單張之後,就隨即掉在“垃圾宣傳單張收集箱”內。
伊德 是一個土生土長的香港人,18歲就自力更新;自費修讀完大學學士課程,在本科課程的要求之下,修讀了“政治學”與“經濟學”的入門課程;分別在“政府”及“私營”機構工作過;還未到中年就提早退休,從醫院把長期病患的伊德媽帶回家,照顧她的晚年;對於甚麼是“香港精神”與“香港核心價值”的認識和理解,有足夠的分析能力;對於甚麼是“公民抗命”亦在較早之前的網誌裡以文字“自我反思”得十分清楚;故此,對於以“宣傳單張”形式透過所謂的“認識佔中行動”作為“手段”的“公民抗命運動”,並不支持!
一位大學教授以領袖的身份“發起”以“公民抗命”作為“裝飾外衣”的“佔領中環行動”,是絕對有其“號召力”與“吸引力”;因為,相對於“人民力量”與“社民連”的層次,提升了,“中產味道”濃厚了,甚至有點兒“駕駛著保時捷來進行非法賽車”的“風格”。
今天對時局忿忿不平的香港人,還記得一九八九年六四的日子嗎?接近一百萬人在香港島的和平示威遊行向全世界展示了一種“香港的價值觀念”,那就是縱然香港人外表不問政治,但是卻會在“關鍵”的時刻不約而同的站出來去幹合乎公義的事情。
今天對時局忿忿不平的香港人,還記得你們經常掛在口邊引以自豪的“五十萬人七一遊行”,間接“把董建華拉下台”的代表作嗎?
這兩次可以作為香港人熱愛“文明與法治”的示威遊行“示範”,都是擁有相同的重要元素,就是以“和平”與“守法”的實際行動來表達香港人認為“合乎公義”的“理念”與“希望”。
這種“和平”與“守法”的“理念”與“希望”,為甚麼來到2013年的日子,就被含有“違法行動”的所謂“公民抗命”所取代了呢?
一個邏輯性問題;就是透過“違法行為”來取得的“成果”,又如何能夠在法律當中取得其“合法性”呢?
當年,甘地 在印度發起的針對英國殖民地管治“不合作”“不抵抗”運動,是一種“公民抗命運動”;但是,甘地
的“不合作”與“不抵抗”運動是有其“實際”與“積極”的內容;例如帶領印度人民到海邊“製鹽”來要求殖民地政府開放“鹽業”;而並不是以“癱瘓”日常運作為目的。
甘地 的 “公民抗命”是有清楚而實際的內容與目的;每一次的“公民抗命”都是有實質的行動來表達個別的爭議內容;故此,以行動來配合“實質內容”來展示出往後將會得到如何的實質結果;並不是單純的以“癱瘓”來“要脅”!
單純的違法 與 公民抗命 是十分容易被“混淆”在一起拿來作為“宣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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