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不形單不隻影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55 甚麼才是真正的佔中因果

你一言,我一語的互罵;
你一拳,我一腳的互鬥;
可以找到甚麼是佔中的因果嗎?

《沒有了邏輯思考能力的人都走出來了》簡單地說明 很多香港人在這個當下都沒有了 邏輯思考能力;這是因為他們的邏輯都是立足於 不合乎邏輯的理由之上;故此,要借助 不合乎 邏輯的理據去建立自己的邏輯觀念,就只是“一團糟的鬧劇”。
倘若要在歷史裡 找到 今天的香港是從那裡走出來的;她 的因 就是1840年的 第一中英鴉片戰爭開始,先後把 旺角界限街以南的香港地段 和 界限街以北的香港地段,割讓 和 租借給英國;香港過去一百多年的歷史都是從這個 “因”開始。
一百多年前的 港英殖民地政府,以 “英國人享有優先特權”的政治方針來管治香港,在殖民地成熟時期裡,基本上就是以“居港”的一萬多名英國人的意志來治理香港華人社會;在這種“政治制度”裡,香港人習慣了生活上的自由,卻懂得不要去過問政治;也就是說,不要向英國人要求 民主。
簡單的說,香港人在 英國殖民地時期就是被教育要去接受“自由卻不民主的生活”。英國 以 給與 香港人 一種安定的生活環境 來 配合“自由卻不民主生活”政制 來換取 香港人願意去 承認並接受這種生活方式。
在關鍵的時刻,香港 幸運地 由 麥理浩 擔任 香港總督。
麥理浩 是 英女王代表的身份 以絕對的管治權力 在香港推行適時的政治改革,真的讓香港人感受到,只要香港人願意為自己去努力,都能夠享受到“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的太平日子。
在 麥理浩時代,香港建構了“公共房屋制度”、“普及九年免費教育制度”、“簾潔社會制度”;這些都是配合了這個“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的政制大方向。坦白的說,在普通的香港人都感受到自己生活有前途,生活有尊嚴的日子裡;那麼,生活在 一個沒有民主卻自由的社會當中,並不是一件壞事!
倘若,今天的 香港年青一代 高舉“藍色旗幟”的時候,所寄與的應該就是如此的一種 香港生活環境吧!

當中國改革開放了,九龍界限街以北 租借給與英國的時限快要屆滿的時候,如何可以向“其他人”表示 香港回歸中國之後,不會“差”於 英國殖民管治的日子;“一個兩制”就從 鄧小平 的腦袋裡走了出來。
“鄧子平是天才”!
或者,以一種平實的態度來看待,鄧小平 就是在這個關鍵的時刻,找到了一個“權宜之計”來向 到來觀看舞台劇的觀眾表達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願意在 香港問題上 跟 英國“妥協”!
這種“妥協”並不像今天 所言的“讓出半條街道”,而是真的願意將整個 香港 都讓出來,“界限街”不再存在了,而是以整個香港作為一個“實體”來讓跟“中國特式社會主義”相沖的“資本主義”繼續存在於香港;倘若,香港在回歸中國之後的五十年,管治得妥當,既“自由”又擁有適合自己的“民主”,這就是老天爺的小小慈悲;若然,事與願違,那麼五十年之後就不要說“中國”專制了!
“一國”之下“有兩種政治制度”的存在,數年前 伊德在網誌裡就已經表達過在根本上就是“矛盾”的;說坦白一點兒,就是不合乎邏輯的!但是,卻切合了 一九八零年代的世界。
其實,中國 和 英國 在 香港現實問題裡的 相同之處,就是本來都不願意讓香港 有民主政制。只是,在世界舞台劇 正在上演“香港回歸中國”這個劇目的時候,大家都各自心裡明白,不用多說!
如此,在 中國 跟 英國 簽定 《中英聯合聲明》之後《香港基本法》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誕生了!
從這件歷史裡,不能夠否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確是在 “香港問題”上作出了很大的妥協!
只可惜,回歸以來的 香港大多數新聞人物,都沒有把“妥協”這回事放在眼內!
“追求民主”就是“免死金牌”,甚麼也可以做!

從前,誰人來擔任 香港總督,都是“英國說了算”;香港人不得異議!
現在,誰人來擔任 香港行政首長,就成為了所有 問題的核心爭拗所在!
“香港經濟不好”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教育不好”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房地產脫離現實”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政治爭拗不斷”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香港社會撕裂”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
在很多人眼裡,所有問題都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好,而“不好”的原因,是因為 行政長官並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這絕對是把“複雜簡單化”的標準例子!

真正的問題所在,應該是 香港 沒有了一個合乎邏輯的發展方向。

把所有問題簡單化歸究於“行政長官並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來”這個原因裡,是放棄了“邏輯思考”的行為!

真正的問題應該是“香港行政長官”的限制是甚麼?

要求行政長官是從香港人一人一票選出來 只是一個 找尋大多數香港人認為適合擔任 行政長官的 人選;而並不是找到 一個身為 行政長官的人 所受到的限制是甚麼?從這種限制當中又如何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建構那個早已經被遺忘了的美麗圖像“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的理想。
“香港行政長官的限制”就是不可以單純以香港人的意願來管治香港,亦不能夠單純以香港人的意願帶領香港人超脫 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奉行的 “有中國特式社會主義”的規範;在這個“一國之下容許兩制存在”的現實裡,香港行政長官 就是要盡其能力 在本來 不合乎邏輯的制度裡保持香港社會有效地運作;而這種有效地運作的原則,就是懂得向“何人妥協”,“在何時向何人妥協”,“在何時向何人如何的妥協”!
而 香港人 也需要向學習 這個 “Who When How”的真正意義,並不是在於“你”可以在單一次的“要求”當中“打倒了甚麼人”“那人何時被打倒下來”及“那人在何時被我如何的打倒下來”!因為,在“一個兩制”之下,在香港“那人在何時被我如何的打倒下來”根本是沒有甚麼可以拿來炫耀!
一切在五十年之後也可以還原到基本步!
到這裡,容許 伊德 說出自己的對“一國兩制”的觀念;那就是“妥協”!
並不是當年的“河水不犯井水論”;而是一種“一國兩制”之下,兩種不同政治制度,兩種不同意識形態 在不同層面上,都願意作出妥協。
有時候看似是你得到多了一點點,有時候看似是我得到了多一點點;這就一種沒有永遠的“輸”伴隨著我還是擁有“勝”的機會心態!
當大家都清楚了 香港行政長官 所要受到的限制是甚麼?就會明白不論是透過如何的一種“選舉方式”產生出來的“行政長官”還是需要去面對這些限制;那麼 香港人才會有機會去找到一種方法 給與 行政長官 管治得體的台階。
從一個更大更廣的視線去看香港的歷史,才會找出甚麼才是佔中的真正因果!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48 伊德媽的孫女兒結婚了

不論 我們是如何的境況,當世界還是在轉動,生命就會延續下去。

剛剛過去了的週日(香港時間),是 伊德媽 移居 加拿大 多年的 孫女兒 結婚的日子;祝 你們生活美滿愉快。
這位在小時候跟隨 伊德的三兄 全家移民加拿大的 侄女,是 伊德媽 心裡疼愛的寶貝;當年,伊德媽 在香港啓德機場 跟 三子全家人暫別的時候,身體還 未出現“腦腫瘤”所引致的異常情況;縱然 伊德媽在心裡是捨不得 孩子全家人離開香港 到 加拿大 找尋新的生活,也沒有在“送行”的時刻 在孩子們面前流下一滴眼淚;只是默默地在心裡祝福他們。

到了201312月,伊德 把 喜訉告知伊德媽的時候,所有人都認為 老人家可以再一次 感受到 老懷安慰的 福樂。
只可惜,時限到了,再沒有理由留住 伊德媽;大家都要放手 讓她走!
家人 再三勸說 伊德 應該參加“觀禮旅行團”前往 加拿大 走一趟;只是,伊德 想留在家裡 跟 伊德媽的回憶 一起靜靜地去 祝福 一對新人。
在 互聯網上的“消息發放欄”看到 不斷更新的“新婚消息”,伊德 不自覺地 跟 伊德媽 說話了。
本來,這對新婚夫婦就是計劃了 在今年的聖誔假期回港 探望 躺在病床上的 伊德媽;當眼前幻想著 伊德媽 一對亮晶晶的眼睛凝望著眼前人的時候,心裡有點兒酸乎乎!
這就是 伊德 沒有 參加“觀禮旅行團”的原因。

有時候,“在沒有了妳的日子”是需要莫大的勇氣才可以跟“現實”打交道;伊德媽,妳知道“現實”就是跟“宇宙”那樣子的“本是無情”的嗎!
妳,當然知道!
沒有人相對於妳來說 更清楚“現實”就是跟“宇宙”那樣子的“本是無情”。
“情”就只能夠在 人 的 心裡流露出來 好讓“現實”不至過於“冷酷”,讓人受不了!






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54 沒有了邏輯思考能力的人全都走出來了

在這個當下的香港,很多沒有了邏輯思考能力的人都走出來了!
以“沒有了”來帶出這群走到大街上“一臉正氣”說自己有理的朋友們,就是界定了這些朋友們本來是“擁有著”邏輯思考能力的;只是,當下“沒有了”;又或者,是把這種“邏輯思考能力”放在家裡的衣櫃內而沒有外帶!
“邏輯思考”是依循一種“理性分析原則”來去理解 自身正在面對或將會面對的事情“是對還是錯”,“是得還是失”。
若然,這種“邏輯思考”發生了問題而導致不能夠“正常運用”,甚至乎是被一些環境因素“扭曲”了;那麼,人們 就會以“不合乎邏輯思考”的方式 產生出很多“不理性的分析原則”來去理解 自身  正在面對 或 對會面對的事情“是對還是錯”,“是得還是失”。
在這種被“扭曲”了的“邏輯”裡衍生出來的社會現象,對於早已經選定了立場的人們而言,是不會察覺到自身所持守著的本來就是“不合乎邏輯”的“非理性行為”;還會不斷為這種本來就是“不合乎邏輯”的“非理性行為”找到“合乎邏輯”與“理性”的辯解。
當社會明顯地凝聚了兩種立場相異的“意識形態”,各自都以一種“不合乎邏輯思考”的方式來去選擇各種不同形式的行動來去“駁斥”對立陣形的“每一言每一行”;如此,就會讓社會出現一種“集體歇斯底里行為”,從表面看來就恰似是“所有人”都是以“不合乎邏輯思考的方式”去“理解”問題,去“處理”問題。

以“美國隊長”裝束手持“神盾”站在示威者所架設路障前去保護和支持“佔中示威者”,這種行為可以被看成為“娛樂新聞”;但是,卻有數以百計的 人群為“美國隊長”鼓掌歡呼!
示威者 在 路障前端 供奉“關公”與“耶穌”;這種行為可以被看成為“兒戲”;但是,卻有為數眾多的人真的以嚴肅神情在“關公”面前上香,在“耶穌”面前祈禱。
示威者 自身清楚明白是在違法霸佔道路,在受到“反對佔中人士”衝擊的時候,卻又理直氣壯的要求警方要盡責保護示威者的人身安全,同時亦要拘捕到來衝擊 “佔中示威者防線”的人群;這種 要求 警方 以執法的行動來保護非法的行為;絕對是“不合邏輯的思考方式”;但是,卻每天都被 示威者 拿來向社會展示他們正在受到不合法的滋擾。
反對示威者 長期霸佔道路的 群體,選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手段來跟 示威者對著幹;“推推撞撞,拉拉扯扯,指指罵罵”的場面 絕無冷場;高叫著“警方不執法,我們來執法”的口號,在香港大街小巷迴響不停。
這倒有點美國電影《變裝奇俠》裡的情節。
對現有“執法人員不信任”,於是自行裝備起來去“維持法紀”,更要求被賦與跟 執法人員 相同的權力;這本來就是不恰當的,但是卻被合理化,合法化!
“佔領中環人士”躺在馬路上看似是沒有盡期;“反對佔領中環人士”就在其他地方舉行“支持政府”,“支持警方”的造勢集會;對“看不順眼”的任何人“推推撞撞,拉拉扯扯,指指罵罵”,甚至“拳打腳踢”!
一肚子寃屈氣的香港警察,以一種不積極的中立態度 來維持香港最低限度的正常運作,讓自己變成了一個既不是“執法者”,也不是“和事佬”的“穿上了制服的人”!
彷彿,所有走到街上去的人,都變成了一個 沒有了邏輯思考的人!大家都去幹著一切 不合乎邏輯的事情;而所有人卻又認為自己十分有邏輯!
不錯,這四個星期以來,很多香港人不論是如何的一種身份,都正在去幹 不合邏輯的事情!在 人人都去幹這些 不合邏輯事情的日子裡,若然 你沒有去幹,反倒過來會被別人批評為 是一個沒有邏輯的人;沒有能力去認清楚甚麼是大是大非!

在 你來一拳,我來一腳 的日子裡,仍然每天都走到“火堆”旁邊湊熱鬧的香港人,是否有感覺到自己也是正在幹著一些 不合邏輯的事情!
或者,在一個大多數人都幹著 不合邏輯事情的日子裡,還可以運用 邏輯去思考的人 已經被 邊緣化了!

人們 睡在 馬路 上的第一天,絕對會是不習慣的;但是,連續三個星期都睡在 馬路 上的時候,就會對 “露宿街頭”的行為產生出一種“合乎邏輯”的辯解;事情就會被開始合理化;把最初拿來希望可以達到目標的手段倒轉過來,變成為目標;當 手段 真的 變成為 目標之後,邏輯就會被顛倒;再以一種被 顛倒了的邏輯去號召更多的人來參與本來就是不合邏輯的行動,就會造成一種 不合邏輯的社會風氣;在這種 不合邏輯的社會風氣之下,不會有太多的人會知道自己正在往一個 不合邏輯的鍋裡跳下去。
結果,就是會有更多更多的人因為不滿意有人 “露宿街頭”,而以“露宿街頭”的手段來反對別人“露宿街頭”(這是一個比喻)。如此,就會有更多的人 沒有了 邏輯思考能力,讓社會風氣更加沒有了邏輯!
天亮之後,請正看的你,把放在衣櫃內的“邏輯”放回自己的口袋裡。


                             

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We were police we were young 1: I had made a decision when I was under 18 years old



My friends, this Chapter
“We were police we were young” was based on my working experience in Royal Hong Kong Police since I was 18 years old.
The original version was written in Chinese which was over 140 stories.
I am trying to translate it to English one by one.
You may find that full of grammatical mistakes, please forgive me.


1: I had made a decision when I was less than 18 years old


In 1980s, I was a 17 and half years old boy, and graduated from the secondary school.
In August 1983,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as announced the results. I took the result note came to the Wong Tai Sin Police Station- police recruitment center, applied to be a police constables.
Whatever the result was,  I would not to continue my academic, and let my mother understood that was my decision.
Why I had a decision like that?
Because my father, he was gone about 10 years ago.
When I was in secondary school year- 4, my father was passes away.
At that time, I had an ideas was quickly to completed the minimum academic qualification, and then, found a job to earned money; the purpose was let my mother living better.
When my mother heard her child had made a decision to ended schooling, she felt unpleasant, told me my siblings already had a jobs, and decided let me to continue academic, no need to work soon.
Because I am the youngest son of the family, so, my siblings have same opinion with my mom, wants me able to continuous academic. But I still went to the police recruitment center.
One month later, I received a notice to arranged came to Wong Chuk Hang police training school on the selection process, including physical fitness test and interview.
At that time,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introduced the proposalGreen Paper on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in Hong Kongbegan consulting.
At the interview the interviewer Chief Inspector asked me: “what hottest topics in Hong Kong right now?
For the interview I have plenty of preparation.
I put my views and the information received from the newspapers explained with fluently words.
As a result after the interview, I came into another room recorded  fingerprints.
I appointed as a policeman.
One month later, I received instructions to undergo medical examination before training at the Police Training School.
When finished all the procedures, a personal background investigation started.
The Political Department came to in charge the process, need to review and approve all the information from applicants and their family.
 My father involved to investigation, even though he was gone.
At that time, I have less than 21 years old. My mother need to take a interview and to sign agreed her son to be a policeman.
Since I went to the Police Recruitment center half year had gone, when I was a police student at the Police Training School.
At that time, my salary was $ 2,240; I thought it should be right.


一九八零年代,我在十七歲半的時候中學會考畢業,在派發會考成績當天,就拿著會考成績單走到黃大仙警署的警察招募中心投考警員。
之前,已經告訴了給媽媽知道我的決定;不論成績如何,都不會繼續升學。
為甚麼當時會有這個決定?
是為了已經離去了的父親!
父親是在我還就讀中學四年級的時候離去。
那時候,自己心中便有一個念頭,就是想趕快完成最低程度的學歷便工作賺錢,目的就是想供養媽媽!
最初,當媽媽聽到這個決定的時候,她並不認同,還對我說兄姊們都出來做事了,有能力讓我多讀一點書,不需要這麼快便出來工作。
因為我是家中幼子,大家都有像媽媽的想法希望我能夠多讀一點書,但是,自己還是走入了警察招募中心。
一個月後,我接到通知要到黃竹坑警察學校接受甄選程序,包括體能檢測和面試。
那年剛好是香港政府提出《代議政制綠皮書》,那位負責面試的總督察問我當時社會最熱門的話題是甚麼?
我對面試的預備很充足,於是就把從報紙上看到的資料加上個人意見,以很流暢的字句說出來。
結果;面試之後,被安排到隔壁的房間「打手指模」;我面試合格得到取錄了!
一個月後,再接到通知接受進入警察訓練學校之前的「身體檢查」。
當一切投考程序完成了,最後,就要接受香港政府的背景審查。這個審查程序,是由當時的警察政治部負責。我要交出家庭所有成員的資料,包括已經過世了的父親!又因為當時我未滿二十一歲,需要媽媽陪同前往政治部接受面談,還需要媽媽在同意書上簽名。
從走入警察招募中心開始計算,到進入警察訓練學校受訓,時間流走了半年!那時候,自己的薪酬是$2,240;應該沒有記錯!

                           




53 一個錯與一個漏

違反 法律的人,在實行“普通法”的國家 和地區要去 為自己 在法庭裡爭取“罪名不成立”的判決,很多時候都並不是針對自己有沒有幹過違法的行為,而只需要去證明 執法人員或 主控官 是否有“做錯 或 做漏”就能夠得到“無罪開釋”。

持續了 超過三個星期的 香港佔領中環行動,為何會出現一個“膠著狀態”呢?
為何 香港警察不能夠去“清場”呢?
從一個旁觀者而言,看到了一些事情,亦想到了一些事情,嚐試以一種平實的態度分析一下事情的發展過程都只在於“一些錯處”與“一些遺漏”才發展到了今天的“膠著狀態”。
朋友倘若是已經選邊站了的,請不要發作,用心去看完之後,拿來去評估一下眼前的境況,或許可以有一點兒新的感受!

928這天早上,伊德 帶著 伊德媽 的骨灰 和 家人來到 大口環東華義莊 ,讓 亡父與亡母 的骨灰安放在一起。
事情打點妥當之後,全家人一起到上環 茶樓午膳,開始談到“佔中問題”,也說 到伊德 往後的生活。
在此,不談 “伊德往後的生活”,只說“佔中的謬著問題”!

那天 伊德全家離開茶樓之後,伊德 到訪了 二姐的家,為二姐夫 安裝了新的高清解碼器之後,就坐在一起觀看電視直播的“佔中行動金鐘站現實情況”。
在持續了個多小時的“雨傘對胡椒噴霧混戰”之後,伊德 看到了 機動部隊開始配帶上防毒面具。
「要用催淚彈了!」伊德 這樣的對二姐全家人說:
雖然是 配帶上了防毒面具,但是 機動部隊卻沒有立即發放催淚彈,而是以全防暴裝備(沒有更換上標準軍綠色防暴衣服)繼續“雨傘對胡椒噴霧混戰”一段時間。

問題開始出現了!

示威者總是不會願意和平散開的!每一次胡椒噴霧混戰 都會持續數個小時,直到示威者再沒有人“換班”,倦了,才會停止拉扯鐵馬;928 的情況在中午稍後的時間,也是按照住這種安排發展下去,只是,站在前排的示威者多了一把雨傘;大大減低了 警方使用 胡椒噴霧的成效。
前排示威者繼續“雨傘補充”,拉扯鐵馬;機動部隊人員 繼續奪取 前排示威者的雨傘,以確保維持 胡椒噴霧的效力;可以說,前排示威者偶而的 雨傘向前推,對於 前排機動部隊人員而言,是不會好受的;但是有防暴頭盔及防毒面具的保護,也不會有過於能夠承受的損傷。

這是一個關鍵的時刻!

就是 兩個陣形的指揮者,是否都接受這種“雨傘對胡椒噴霧混戰”的膠著狀態持續,直到示威者“倦了”才會停止。
“雨傘”是有效抵禦“胡椒噴霧”的工具,這是 機動部隊 從前沒有遭遇到的“示威招式”!
 機動部隊現場指揮官認為有需要去解決這個問題。

方法最少有兩個。
第一,                                  就是維持這種 “雨傘對胡椒噴霧混戰”;頭排示威者 縱然不怕 胡椒噴霧,繼續 雨傘向前推,但是卻沒有能力衝過突破機動部隊的封鎖線;那麼 就只需要奪取向前推的雨傘就足夠了;示威者再沒有人力資源頭排換班的時候,雨傘 就會停止打開,機動部隊防線也沒有被衝破,警察也可以換防。
第二,                                  就是不能夠讓示威者以 雨傘 作為掩護,在胡椒噴霧發揮不了作用的時候,就要用其他方法驅散最前排的示威者,不再讓示威者 衝擊 與 拉扯鐵馬。
結果,現場 的機動部隊指揮官 決定不接受“雨傘對胡椒噴霧混戰”的膠著狀態,要驅散站在前排 拿著雨傘的示威者;施放了第一枚催淚彈。

第二個關鍵時刻出現了。

第一枚 催淚彈施放之後,警方沒有即時的協同行動。
在這裡,所指的“協同行動”就是沒有在其他相關地段立即佈防,封鎖主要道路,反而讓大批本來沒有參與 衝擊金鐘道路段警察封鎖線的“市民”相繼向事發地點大量聚集,讓金鐘地段的圍觀人群,示威者,記者,形成了相比於施放第一枚催淚彈之前更大的“群眾實體”。

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而言,當群眾被第一枚催淚彈驅散退後不久,再一次走向前集結在 “第一現場”的時候,現場的警方指揮官 方吋亂了!
群眾不散去 反而 從四方八面的靠過來,這是現場指揮官沒有預計到會出現的情況!
這情況不同於 香港世貿會議 的示威者行為模式。
因為,香港世貿會議的示威者 來到香港就是要上演一場示威表演,預計到 香港警察會施放催淚彈;因為,國際性的示威活動,總是需要這種“結束儀式”;故此,當年的香港警方 也預計到會以這種“結束儀式”來為 國際示威者送行。
可以說,大家都是默許對方的。

但是,928下午的金鐘道,情況就並非如此。
警方 與 示威者 都沒有預計會以這種“結束儀式”來為 “佔中行動”落幕;一切都是意料以外的。
香港警方在過去數年面對不同示威人士的“推推撞撞”、“指指罵罵”都只是使用 胡椒噴霧配合警棍在封鎖線前排應對,就足夠控制場面;而示威者亦接受了多年來被 胡椒噴霧 “射中”的滋味;可以這麼的說,已經成為了“遊戲規則”!
當 示威者在 928 拿出了源源不絕的雨傘來抵擋 胡椒噴霧 的時候,“遊戲規則”有人認為是被破壞了;於是,第一枚催淚彈施放了。

回到一個關鍵的問題裡;就是第一枚催淚彈 是否真的恰當地被施放?

答案可以從現在的情況裡找到。

來一個“時光機之旅”;回到 928之前,佔中三子 在接受電台訪問的時候,也坦言,“佔領中環行動”的“落幕儀式”是以警方以“傳統方式”跟 前排示威者 在警方封鎖線上 “推推撞撞”、“拉拉扯扯”、“指指罵罵”一兩天,之後就以四人抬走一人的方法“清場”;大家都認為警方會讓示威者睡在街上一至兩天,到了國慶假期結束之後的首個上班日之前就會“抬走示威者”到“黃竹坑警察訓練學院”。
這才是所有人的心理預期!

回到這篇網誌的 “標題”《一個錯與一個漏》就是今天 為何 警方沒有積極去 “清場”的原因。
或許,“錯”真的是從一個開始;而“漏”就有很多很多!
旺角 曾經有一天真的出現了“清場”的 夢境;只是,指揮官 沒有在現場只剩下不到十個 示威者 的 黃金時機 裡安排交通工具送他們回家休息,而是平白的讓 後續的“支持者”從四方八面 聚集到這個“落腳點”;結果,錯失了一次“旺角回復正常的機會”。
朋友可能會按捺不住的說;就算是真的在這個早上讓“旺角回復正常”,支持者也會可以再來霸佔陣地!
不錯,真的有這樣的可能會出現,但是,就不會在不約而同的情形下 從四方八面走向同一個“落腳點”!
假如沒有了這個“沒有斷尾的落腳點”,人群會在那一個點上集結呢?若然真的又再出現“陣地”,就可以說是跟“佔領中環行動”沒有了關係,是純屬於霸佔道路來去處理!

還是這麼的說“不要做錯與做漏”就是維持治安與法紀的金句!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52 我們追求甚麼

究竟 香港人 心裡所不滿的是甚麼?
為何 在回歸中國十七年之後,從前只是 稚子童齡 的八十後與九十後還是會如此的“懷緬”港英政府時期的 香港生活?
在細說這個問題之前,容許 伊德 借用 一段 香港衛星電視 在香港回歸中國之前的 事時節目裡 一名台灣記者對當時香港人的評價。
這段 時事評論 是關於 當時 香港社會普遍的經濟景氣之下,香港人 在日常生活裡的“豪情消費”,在節目完結的時候,這位台灣記者給了一句“結語”,“這就可以反映出香港人的意氣風發
不錯,香港 在 1997年回歸中國之前的十年歲月裡,真的是 經歷了一段 人人有書讀,個個有工開 的十年經濟景氣日子;是時勢造就香港也好,是 香港造就了適合自己的時勢也好,大家 都在這段景氣日子裡得到了認為是屬於自己的東西,能夠各取了所需。
在這段黃金十年裡,香港人能夠各取所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全球經濟的景氣帶動了全球資金的流動性,選擇了回歸之前的香港作為一個資金集散地;故此,當時的 港英政府並不需要提出任何積極的政策措施,境內境外的投資者都可以在香港這片小小的土地上找到“生財之道”;故此,縱然 房地產,女皇頭硬幣,香港郵票的價格不斷上升,在財來自有方 的景氣之下,香港人並不認為有 天大的問題 需要即時去解決。
香港人 真的沒有想到 天掉下來的“亞洲金融風暴”緊接著“沙士來襲”就把 習慣生活在天空裡的香港人被狠狠地拉回到地平線上。
就是從這個節根兒上開始,香港 在享受 黃金十年 的日子裡沒有去理會的問題 就一個緊接一個的從抽屜裡走出來。
在近乎全民就業的黃金十年裡,香港只會出現“有工沒有人做的情況”,就算是 大大小小的輕重工業相繼遷離香港,讓香港的就業市場出現了一種不平衡的現實情況,港英政府也認為並不是一件急需正視的問題;還不到十年就要把香港歸還給中國,只要稅收有增無減,那麼就 真的不需要有任何長遠的經濟計劃了;甚至 還可以把“民主”這種在英國殖民地政策裡不能夠存在的“理念”變成為一個實質的形態送給香港人;日後從這個“民主理念追求”所產生出來的“燙手山芋”都只是 中國政府的問題吧!
政治 就是如此的了!

風調雨順的日子過去了。
當香港 真的需要憑實力在世界經濟市場上得到生存空間的日子裡,才察覺到從前認為是必然擁有的東西,消失了!
在 風調雨順 的時代裡,就算真的有東西消失了 也不會有人在意;到了 捉襟見肘 的日子來到,才會去慢慢點算出究竟失去了甚麼?又或者,自己的口袋裡根本就不曾存在過這樣的東西!

現在 香港的問題已經沒有理由再去推諉給十七年前的 港英政府。
我們可以給第一任 特首 董建華 同情;因為當年他的左右手根本沒有用心去協助過他去面對難題;在一個外行人去擔任政治首長的現實情況之下,他只能夠放棄港英政府一手栽培的公務員專才,改以自己挑選的政治問責官員來處理一籃子問題;結果,他不成功!
到了 曾蔭權 抓緊機會成為了行政首長之後,確實能夠穩定了整個公務員體系對政府的態度,只可惜,對於所有政治與民生的問題卻 沿襲了 港英政府的遺風,只需稅收能夠平衡甚至有所增加,就不需要去處理所有問題;結果,在就業市場嚴重失衡的情況下,青年人沒有一份可以讓其實現階級往上流動的工作,又負擔不起早已經脫離現實的高樓價,在安居不成,就業不穩的社會裡,對政府施政一丁點兒正面評價也沒有的生活裡,滿肚子寃屈!
後來 特首 曾蔭權 的“貪腐新聞”把這位特區行政首長的民望拉到谷底;市民對於連繼兩任行政長官的表現強差人意的大部份原因都簡單化地歸納到“並非香港人一人一票選出來”這個原因裡;故此,對於直接關係到 行政長官產生過程的“選舉委員會”心感厭惡;這是可以清楚理解的!
所以,到了現任 行政長官 梁振英 在選舉之後爆出大宅僭建醜聞之後,直接導致了 市民對行政長官史無前例的 不信任 與 不尊重的社會現象不斷發酵。

“香港 的不濟,大部份原因是 由不稱職的行政長官所導致”
這就是大部份對香港情況不滿意的市民心裡的一條刺!
“假如,我們能夠自己去選一個真正能幹的人來擔任行政長官,情況必然會不一樣”
這就是今次發起及參與“佔領中環行動”大部份市民心裡的念頭。
當然,政治 從來都並不是沒有選擇的;但是,卻就是因為認為自己沒有份兒去選擇這種心理加劇了香港人對現屆政府的不信任。
生活習慣被嚴重影響。
價值觀念被惡意扭曲。
生活資源被外來者拿用。
感覺到不被尊重。
如此種種現實情況都被歸納為“行政長官不濟”這個理由當中。
很多香港人都憧憬一個 有為 與 能幹 的行政長官能夠透過 一人一票的普選過程走出來, 為香港去悍衛 及 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而並不是處處都要求香港人去 接受現實就是如此!
這種群眾心理預期是不難去理解的。

只是,政治 從來都並不是能夠按照 大多數人的意願去發展!
當 勢頭強烈 的群眾決定透過激烈的手段去為自己心目中的預期以“法制不容”的途徑來爭取的時候,就必然會出現“混亂”與“衝突”。當“混亂”與“衝突”發展到某一個階段,就會產生社會的對立民情;當社會的對立民情形成為 群體 與 群體 之間“爭奪控制權”的時候;政府本來被“批評”的角式反倒過來淡化了。
香港目前的情況就是如此。
也可以說,世界各地每一場針對“政府”的“群眾運動”都會出現“角式交替”的情況;單單以人群面孔來“分類”集會人群,往往都會出現“新的號召人”,這對於負責控制及維持秩序的人員而言,是會出現“無從入手”的情況;但是,只需要把“分類過程”倒過來,從“已分類者”推算下去,就能夠清楚掌握 每一群街頭群眾的“所屬”;其實,是“萬變不離其中”。

來到“萬變不離其中”,香港 今天出現的“政府首長”得不到認受性的風氣;就是基於一種“市民的失落感”沒有得到一種可以預期的改善而產生出來的“反抗”。
“感覺到沒有前途 和 機會”去改善生活,就是為何人群不願意離開 佔領示威地點的原因。
不錯,以佔領街道癱瘓交通作為手段去爭取“各種形形式式的要求”絕對是不應該的行為;但是,當這種行為變成為社會風氣的時候,就已經變成為並不是單純的違法行為;就是違法行為被制止了,這些負面的風氣還是會借助另一次“東風再起”!
那麼,解決問題的方法在那裡可以找到呢?
如何才可以選出一個有認受性的 行政首長呢?

一間僱用了超過一百人的工廠,要如何的制度管理才能夠讓大多數員工都有歸屬感,願意在工作崗位上盡責,也願意遵守工廠的管理制度!
這個問題真的不用多說,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完整答案;問題就只剩下如何能夠找到一個好的最高管理人。
這個管理人並不一定就是“大老闆”,也並不一定需要“大老闆”來處理工廠的日常管理工作。就算 這位 最高管理人 是由 “大老闆”委派到工廠裡,只要 工廠裡大部份員工都尊重他的 最高管理人身份,相信每一項指示都是對工廠及員工有積極作用;在這種 積極作用 的風氣裡,大部份員工都感受到自己的工作崗位得到保障,工資水平足夠家庭經常開支,也知道 只要 擁有認可的資歷 及 經驗 就會得到公平的晉升機會;那麼,就不會有人可以成功在工廠內發起反對 這位最高管理人員的 罷工;若然,情況是相反的,事情就會倒轉過來!
今天的情況就是 在香港不同年齡群體裡都積壓了一份對 行政長官 表現不佳的負面情緒;人數不一定是百萬之眾,只需要在每一個年齡群體裡有足夠數目的人數存在,就能夠產生出一種 勢頭去要求 得到自行選擇 最高管理人 的權利。

要去推倒一套體制,只需要一點兒暴力就可以!
但是,要去恢復一套體制的 法律地位,就並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





2014年10月19日 星期日

145 海防博物館的警察回憶

從前沒有機會能夠放心逗留在博物館裡觀看展品,因為總是在 伊德媽 需要住院的期間才能夠有這樣的時間;但是,縱然有這樣的時間 卻又沒有參觀博物館的心情;因為,伊德媽 在醫院裡。
故此,在過去了的十九年裡,伊德只有一次的機會 以“一星期的套票優惠”在 接近兩個星期的 伊德媽 住院接受檢查的期間,在 下午三時到六時這段病房交接更的時間,到過 位於 尖沙咀 的三間博物館;太空館、香港歷史博物館 和 香港科學館;卻不享受!
或許,生活就是如此般的樣子!
擁有不到的時候,會朝思暮想。
當真的握在手裡的時候,卻已經熱情不再;只剩下一點點的回憶!

過去了的那個星期五,伊德 獨個兒 到了 位於香港島的 海防博物館。
這個 海防博物館 有一條戶外的展覽徑,途經多個戶外展品的地點擺放了不同時代的海防巨炮,對於真正有興趣軍事展覽品的朋友而言,倒是有點兒吸引的。
伊德 坐在位於海旁洞穴外的“魚雷展覽室”外的椅子上,看著 防波堤上的小屋,吃著一片 嘉頓蛋糕,喝上自備的白開水,嘗試去享受一刻的獨之趣味;心裡 卻 憶起故人!

慈母 把 自由 交還給與孩子了!
只是,十數個寒暑的相依相伴,還是需要一段時間去適應沒有了她的日子!
坦白的說,博物舘裡的展品對於 伊德 而言,都是用來學習英語的教材;因為,伊德 每到一件展品前駐足的時候,都會用 數碼相機把 展品介紹牌上的中英文內容拍攝下來,好讓回到家裡之後再用“文書處理”的方法記錄在檔案裡,以此來學習。
故此,來到 博物館 也是為了一份功課!
沒有想到 會看到“它”


“它”就是已經在 香港警察隊 退役了的“沙利臣裝甲車”。
1980年代 還是被應用在 皇家香港警察隊防暴隊伍裡 的 支援車隊;那時候的“沙利臣”車身是藍色的。

擺放在 海防博館 展示的這一輛是 駐港英軍 送給 香港的記念品,是標準的 軍綠色。


伊德 為這輛實物回憶 拍照留念的時候,禁不住 用手觸摸了 車身裝甲一會兒,回憶起 那時候一小隊 藍帽子警員 在防暴演習的時候擠進 裝甲車箱內的情境。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144 誰人是第一滴血

還記得《First Blood》這齣荷李活電影嗎?
電影裡的主角 今天已經升級成為 史泰龍伯伯了;數十年前的退役軍人受盡歧視,以軍人的手段來對歧視他的地方警長作出 反擊,就是電影的主要情節。First Blood 在美國人的俗語意為“先動手”;更深的意會就是“先動手讓事情變得不可收拾”;“Who is the First Blood?”就是說“是誰人引起這個爛攤子?”
《第一滴血》的結局,是警長被 史泰龍 槍擊到重傷近乎沒命!而 史泰龍 就接受勸告投降承擔後果。
坦白的說,伊德心裡認為這齣電影當然是被歸納為“火爆動作片”,但是同樣也是一齣“悲劇”。

兩固多星期以來,都沒有正式在網誌裡寫下直接跟 “佔中事件”有關的篇章;都是重新上載 舊文章 以提醒朋友們事情的結果其實大家都是知道的,只是不願意去認真面對這些機率,選擇“幹了才看發展會如何”的心境,從來都沒有計劃過如何去善後。
另一方面,伊德其實也是在盡一個公民責任,不在事情不受控制的時刻去 添油煽風。在一個“大時代”的氣氛當中去思想自身的問題,去整理一下情緒上的留白,好讓穩定下來之後,再以一種“持平的態度”來為“頭條人物”去“定屬性”!

“示威者衝擊警察”
“警察毆打示威者”
Who is the First Blood?
已經選邊站了的朋友,心裡必然有了答案,不用多說了!
伊德 真正想去尋底蘊的,不是當下的事情,而是一段更久遠的日子裡究竟是誰人帶出這種“衝擊文化”在社會形成風氣。

“示威者”以不顧他人的安全及意願架設非法路障阻塞交通;走到警察封鎖線前叫嚣辱罵警察,搶奪及推倒鐵馬;之後就舉高雙手說自己是和平示威!
這“怎麼的說也不是道理”!
是“流氓”!      
幹了“流岷”行為之後,坐下來了;就要求執法的警察要以和平的手段來對待“示威者”!
這是“歪理”!
但是,在文明與法治的社會裡,不能夠“以暴抗暴”,只可以“以武抗暴”就是必需要去認同的“道德觀念”!
“武力的使用”是有其守則標準,是需要按照等級對等的程度來運用武力;當武力的使用超出了對等的程度,就可以界定為暴力。
另一方面,“壞人”總是會在“法律制度”裡找到“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得到“罪名不成立”的判決。
這是大家在文明法治社會裡都必需要去接受的現實;也是 警察必定要去履行的職責;就是“捉賊要拿贓”,需要人證與物證;否則就要釋放心目中的“流氓惡霸大賊小偷”。
這就是警察的堅毅與老練;沒有了這種“特質”或放棄了這種“德性”,就會孕育出一個又一個的“壞果實”,自己吃了也不自知!
三十多年前,學堂的班主任曾經告誡學員要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們只是警察,並不是判官”!
“倘若,日後你們為了心裡認定是沒有理由不去幹的原因,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判官”,那麼就需要自己去承擔後果。“

“替天行道”並不是必然的使命,很多時候都只是 人 自身的主觀錯覺所使然。

面對“流氓惡霸大賊小偷”的時候,警察第一件事情需要去警覺的,並不是如何去“替天行道”;因為這個“道”不是屬於警察的,而是屬於“法官”所擁有的。
警察 第一件事情需要去警覺的,就是提醒 自身 “不要錯與漏”!
倘若 警察 自身 做錯了、做漏了;就會讓“流氓惡霸大賊小偷”得到“脫身的機會”;反倒過來“拿著把柄”指控警察幹了壞事!

現實 就是如此的!

“學生年青人流氓惡霸大賊小偷”可以一起不分你我的走在街上推推撞撞指指罵罵,並不需要負上甚麼責任;天亮之後和平散去就甚麼事情都看似是沒有發生過,到了入夜時份,又來幾次路障阻塞,推推撞撞指指罵罵之後,再高舉雙手就可以標示自己是和平示威。

如此世態,警察就更加需要自制與忍耐!
若不然,放下了“身段”一起走入“火鍋裡”鬥過你死我活,就是自己“做錯了與做漏了”。警察 是要把人從“火鍋裡”拉出來,而不是走進去。

時代不同了!
公然去破壞法紀,衝擊法治的除了“流氓惡霸大賊小偷”,還有“大學教授議員學生青年”;在場面“大集燴”的時刻,就只得一個“原則”,就是只能夠在“當下去做當下應該要做的事情”;當那個“當下”過去了,就要“停止”!

“不要做錯與做漏”就是維持治安與法紀的金句!

來到這裡,已經再也不知道究竟誰人是“First bl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