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黃仁宇 筆下的《萬曆十五年》,看到了 海瑞 的人生是不斷的 糾纏於“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距離”!
明代 的 海瑞 從第一次出任地方縣官,到被參劾回郷著述生平,十五年之後再以二品大員之身委以巡撫之職,是
歷經嘉靖、隆慶、萬曆 三朝的清官;其人生以律己嚴人 為人所稱道,但是卻得不到“官場同僚”的肯定,處處被排擠;被 參劾其人對地方並無建樹,雖保留二品大員官位,卻被安排不再需要負上真正責任的官職,最終以官拜二品之位
告別塵世,沒能夠為心中理想的儒家教誨“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立下不朽的功業,只以一種“不能容於世代”的“復古王道精神”為自己寫下一段
海瑞罷官 的悲歌。
或許,海瑞 本身就是一個“性格有缺陷”的人!
為何會有如此的“論斷”?
海瑞 的父親早逝,由母親以家教的形式養育成人,在單親家庭中成長的 海瑞,沒有了一個活生生的男性在家裡學習模仿“男性的生存之道”,在
海瑞 母親 身兼父職的教導之下,可能就是缺少了這麼的一種“男性做事的權宜手段”,事情都總是以單一的價值道德觀念來處理;在“非白即黑”的大原則之下,讓 海瑞 在明代官場的遭遇並不如意。
可以說,海瑞 整個“官場生涯”都是孤單的!
就恰似是他的婚姻感情生活那樣子,是寂寞的!
海瑞 一生 一妻二妾,都先後被 休 及 自縊 ,沒人可以陪伴走到人生盡頭;他
的家庭生活是苦澀的!
這還可以怎麼說呢?
只能夠說,海瑞 的一生,就是一個典型的“悲劇人物”寫照!
而這一齣 悲劇 卻又是 海瑞 自編自導自演的。
海瑞 一生貫徹 律己嚴人 的道德要求,認定 自己可以恪守清規過活,別人亦當然的同樣可以如此行;如此的對社會“浮誇之風”不容忍,讓
海瑞 必然的跟 社會達官權貴,地方晉紳豪戶發生衝突;這種“衝突”從意識形態上的分歧發展到實質生活上的親身感受,都源自於 海瑞 的行事作風都是以“硬手段”來嚐試在
積習難返的社會浮誇之風 強行拉回到復古王道的簡樸生活。
這種 理想 是 高尚的;但是卻沒有顧及 人性的基本欲望滿足所帶來的反彈!
嚐試去了解 海瑞 的為官之道,就會看到 這位不容於世代的“清官”卻又有一種“為官的矛盾”限制他清楚劃分“公正嚴明”跟“道德禮教”的溶合所帶出來的不公平標準。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郷宦,以救弊。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郷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海瑞 這種偏重 固有禮教道德體制的思維模式,無疑就是奉行“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的權威觀念,是犠牲了“是非對錯”的本質去遷就傳統權威的地位;目的是要維護傳統倫理觀念來維繫社會的穩定,是從個人與個人的相爭體現出“尊卑長幼之別”。
海瑞 這種態度表面看來是明顯地跟 他對於社會浮誇貪婪風氣的“零容忍”有著重大的差別;但是,內裡卻並非如此。
或許,在 海瑞 的心目中認為 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相爭是可以借用“尊卑長幼之別”來取得平衡,就算真的“顛倒了是非黑白”也可以接受。
對於 超越個人範圍的 社會風氣,就必需要嚴格奉行廉潔與簡樸的標準;這種道德要求
海瑞 是身體力行無可指責!只是,社會積習難改的現實,並不接受 巡撫大人 以硬手段來嚐試改變社會風氣;而最致命的,就是天子皇帝只是拿 海瑞 這個人來展示一種道德禮教圖騰的象徵性,而並非寄望於他
真的去復古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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