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主管錦囊 引言
在香港,保安這個行業從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普遍在香港市民心目中都有一個認知,就是一個沒有認同感的工種,只會在真的找不到其他工作的時候,才會接受現實去做一個甚麼都需要做的“後生”,通常大公司的“後生”都需要在晚上在公司留宿,看管公司大樓兼顧“看更”的工作;雖然是一個低下層級別崗位,但都是“公司”直接聘用的員工,幹得好,又勤力,有人推薦介紹就能夠晉升到其他部門。
這就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香港寫照。
也這就是“工作無分貴賤,人品才有高低”!
當時從事“看更”工作的市民,不需要甚麼學歷,亦不需要有牌照認可,只要有人聘用就可以上班;這個年代沒有任何監管規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本子”去辦事,當然會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
直至香港政府針對保安行業進行立法監管(香港法例460章),實施保安人員發牌制度,開始從根本上改善整個保安行業。
但是,要把保安這個行業的型像從“看更”轉變成為“保安員”並不是政府發一個“保安牌照”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從“工作知識”,“工作態度”,“工作紀律”各方面從根本上的改變,並不是所有保安從業人員都可以在短時間內達到要求;故此需要每一個保安主管人員日復一日去訓練,提醒及監管自己的下屬。
正如一個家庭的孩子在外出的表現讓人感覺到“沒有家教”,一般而言都是“家長”的責任;故此,保安人員的表現是否專業,就是保安主管們的責任;在此直言為“有沒有家教”。
而“家教”這東西,是要“以身作則”的。一個保安主管能夠好好約束自己的行為,不濫權、不結黨、不設局、監管有序、上呈下達,定必能夠獲得下屬的尊重。
當然在現實的保安行業裡,保安主管還需多一手準備,讓自己在君子與小人之間找到存活的空間,才能夠有命看得到夜盡天明的晨光。
針對這個“家教問題”,希望這本錦囊可以作為所有保安主管們的指南針,每一個人都盡一分力,讓保安行業能夠有正面的發展,從而改變香港市民對保安這個行業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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