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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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27中國高鐵意外的“歪理”


2011年7月25日下午12:31


這一篇網誌倘若是在內地發表,有可能會被“冠”以“尋釁滋事罪名”。
 
伊德 並不是“工程師”,對鐵路系統運作不了解;對鐵路意外事故調查方法更不知道從何“入手”;但是,伊德 有收看“DISCOVERY”頻道的災難意外調查特輯,清楚明白在文明法治國家的意外調查守則的第一條,就是需要盡可能保存意外事故交通工具殘骸的“完整”,以留待日後調查的準確性。
這不是甚麼新概念,而是世界普遍遵守的意外調查標準程序。
 
中國 溫州 昨天發生的“高速鐵路意外”,有關部門竟然在事發後 現場還在進行搜救生還者的時候,就立即把“列車殘骸”就地“掩埋”!
 
這是甚麼樣的一回事呢?
 
“列車殘骸”在事發後不久便遭到人為徹底“破壞”,那麼日後要調查事故原因又怎麼辦呢?
“掩埋列車殘骸”這種手法並不需要大智慧也知道“事情”出了“問題”。
 
這就應驗了一句普遍應用到一般“急於”擠身“發達國家”行列的後起“國家”在沉醉於經濟超強發展背後對自身“基礎”是否穩固“視而不見”的“大過”!
在“模倣”別人的“高科技系統”過程當中,並沒有穩扎的“智識基礎”與“經驗”,可以說就是所有“悲劇”的源頭!
中國 要強大,就要看清楚明白自身的“基礎”究竟是如何的境況;在看到了之後,下決心去“學習”,去“改進”;而不是把“難看的東西”就地掩埋就算了事!
 

中國高鐵意外的 歪理2
2011年7月26日下午2:15


古中國 漢代 曾經發生過這麼樣子的一段歷史。
 
漢代是一個“分封諸侯建國”的封建國家,毎一個得到皇帝發給土地建立諸侯國管治範圍的“劉姓”後人,都會希望透過一席之地“打造屬於自己的國土”,其後患直接威脅到“漢皇朝”的穩定。
劉邦 死後,其妻 呂后 清楚明白到 放任“劉姓後人”在“屬於自己的國土”對“漢皇朝”陽奉陰違的問題必需要正視;於是實行了“分封諸侯而少其力”針對“劉姓後人”勢力過大的現實問題,借助大量增力“細小諸侯國”而削弱身處地方的“劉姓後人”勢力。
這個方法簡單而言,就是“漢皇朝”對各地的劉姓諸侯後人,都以中央命令的方式讓其有權可以從 父親 的“諸侯諸國”範圍內分配得到屬於自己的土地。
如此,“劉姓後人”的個人勢力在一代接一代的分封之下持續被削弱;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之下,理論上而言“漢代中央政府”的安全就得以保障。
 
漢代的所謂的“地方政府”,絕對不是今天的那種“地方政府”模式,而是一個又一個“劉姓後人”的“個人山寨”;有時候,彼鄰的“鄉”“縣”分別位處於不同的“劉姓後人”勢力範圍;故此,在互相較勁的現實情況下,都會期望自己的“地方”會比別人的“好”。
“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讓大大小小的 鄉  縣 地方政府的“官”與“吏”都千方百計把阻礙“自家”地方發展的“問題”向外送出去;若然彼鄰的鄉 縣 是屬於另一個“劉姓後人”的地方,那麼情況便會更加嚴重!
 
當“天災”來臨的時候,“自家”當然是“補救”不了;大量的“農民”為了“生存”紛紛逃離“家園”;有的是為了“繳不出賦稅”,有的是為了“種不出糧食”;於是,一浪緊接一浪的“流民潮”(這個“流民”是指“流離失所之民”)大量出現於漢代版圖上每一個角落。
若然,是同屬一個“劉姓後人”的外來“流民”,一些有“良知”的地方官或許會盡量“收留”,讓“流民”自行在“山林野地”開墾耕地“自力救濟”。
但是,大多數的 地方官吏 都會選擇“驅逐”的手段來對付“流民”;有些“偏激”的例子,地方官吏 會暗地裡派出“武裝”以“擾亂之罪”殘殺“流民”,目的就是要徹底“解決”這個“流民問題”!
有時候,一夜之間,所有“流民”會消失無踪!
 
這種“悲情歷史”直到今天還在不斷的重演!
 
看到電視新聞報導“溫州高鐵災難”有關當局把失事列車殘骸“火速”就地“掩埋”的畫面,心裡有點酸乎乎的感覺!
新中國的“地方官”莫非真的“熟讀了中國歷史”?才能夠如此般的熟鍊地“重施故技”。
或許,真正的所謂“流氓”就是……

        中國高鐵意外的歪理 3
2011年7月27日下午2:04


“貪官殺不盡,庸才趕不走”是五千年中國歷史其中一個抺不掉的“內容”;直到今天,還是如此!
寫了兩大的“中國僚官”真的有點倦了;“倦”的並不是“寫”的文字,而是“文字”裡的“現實”讓人“倦了”!
可能,中國實在太多人了,死掉一千幾百萬人也沒有甚麼的一回事!
故此,“人命”在中國始終都是不值幾分錢!
 
“五十萬”一條人命!
可以嗎?
 
在中國而言,“五十萬一條人命”是“天文數字”!
好!
就“五十萬”買你們不再追究!
這是一個“文明大國”在今天的“極限”了!
說到明白一點,又是一個老問題;“貪官殺不盡,庸才趕不走”的現實!
或許,有人會說“貪官殺不盡,庸才趕不走”是世界性的普遍現實,歐美大國也不是偶而也會出現如此的一回事嗎?
“不錯”!
但是,人家有一套“文明”的司法制度,真的能夠把“貪官”與“庸才”送去坐牢而不會“同流合污”!
這一套“社會價值觀”在中國存在嗎?
 
中國,真的擁有一個五千年的文化遺產寶藏;只是,在逝去了的一百年從來沒有一個有能之士真正把這個“文化遺產寶藏”從墓塚裡掘出來;只是年復一年的讓子孫到墓地去參拜,做做“孝義騷”就算是了!
從一個位高權重如部長級別的幹部 到 普通一個地方 城管人員 都是如此的“濫權瀆職”,“文明大國”之名讓人唏嚧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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