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要涉及兩種不同的實在,一種是多樣性的東西,即種種可被感覺的性質,一種是純一東西,即空間。”(柏格森)
可被感覺的性質,是“現實”;
純一東西,是空間,一個可以被填滿的“實在”,是“理想”;
把“現實”和“理想”同時擺放在一個人的思想裡,就會出現一種“現實”與“理想”之間的距離;這段距離是從兩個擺放在不同位置上的“存在”製造出來的“空間”,本來就是永遠都不會相遇的兩個點,只是,人卻認為有能力把這兩個點的距離拉近,直到在“空間”裡的某一個位置會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新的“實在”;這個新的“實在”就是人們所說的“實現理想”。
在茫茫人海裡,很多人都是十分清楚把“理想”與“現實”擺放在兩個不相同的位置上,分別以兩種不同的態度去處理這兩種本質上相異的“實在”;只有少數人會認真的企圖把這兩種相異的“實在”融合在同一個位置上;也只有更加小的人能夠真正把這兩種相異的“實在”融合成為一個新的“實在”,是一個可以應用在真實世界上的感觀去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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