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穿著制服工作的日子,同僚與同僚之間經常都會以一句“口頭禪”來互相譏諷:「…你今日結了婚未?」
「早上結了…中午沒有…晚上還未決定!」
這樣的答案往往都是出於一些身經百戰的同僚口裡;他們口中的“結了婚未?”不用詳細解釋,大家都會心中明白,是指沒有任何感情“瓜葛”跟別人“上床”去!
在這個習慣性用詞當中的“結婚”,目的只是為了做“那件事”!
這樣的“婚姻”並不需要任何的“協議書”,只需要“你情我願”!有人會說,這是“ 大人 ”的事情;大人懂得如何去處理這種事!
各位“大人”,真的認為自己可以處理好這種事嗎?
曾經在年少的日子當中,在制服同僚們的口中,經常都會聽聞到婚姻是如何的不堪一擊;反而,一些無名無份的人兄人姐,卻可以相親相愛!
愛好“胡思亂想”的小伙子,很自然便會對“一紙契約”的作用,進行“功能”上的剖析!
究竟,各式其式的“協議”、“備忘錄”、“合約”的簽署,是為了讓最好的情況得到多一重的保障!
還是…
只是為了最差的情況定下限!
可能,小伙子想多了!
“想多了”甚麼?
愈是沒有信心,便愈想在“協議”、“備忘錄”、“契約”的條文當中列出更多更詳細的內容!
這種條文上的法律保障,在商業活動裡絕對有必要愈詳細愈安心;若然拿來套用在“婚姻愛情”這種事情上,就有點兒格格不入!
究竟,是甚麼東西讓小伙子感覺到“格格不入”呢?
原來,“大人”有些事情亂弄瞎攪了!
以商業運作模式來“保障婚姻”的“協議”、“備忘錄”、“契約”的基礎,只是“合約精神”,而不是“愛情”!
沒有“愛情”作為基礎的“婚姻協議”,一丁點兒的“愛情”也保障不了,只能確保“情已逝”之後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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