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在某些時候要多做,但是在另一些時候就需要有所保留!
“言詞”
“文字”
“行動”
“感情”
也需要“知”之甚詳,“行”之恰當,才可以讓人“感動”、“鼓舞”。反之,“言”而冗長,“行”而失禮,卻會換來“厭煩”、“追究”。有時候,言行禮儀,就算是知交友好,也應留有禮遇,才不至於“失儀”,在不自覺間“得失友好”、“傷了感情”!
有意冒犯,莫怪他人。若然無意犯禁,便難以釋懷!
無意犯禁,情可恕!
若君言無意也是意,就讓此意成鑒戒,記取以來日!
(註:自己最不喜歡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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