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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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151野蠻的文明 2 脫下文明外衣之後


2010年6月1日上午1:13


我們的文明建立在對本能的壓制之上,每一個體都必須做出一定的犠牲,如人格中的權力慾、進攻性及仇恨性。正由此文明才得以產生─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共享。”《弗洛伊德文集‧性學三論‧附錄》
 
 
    伊德 喜歡 弗洛伊德的學說,但是並不認為 弗老爺 的學說是“神性不可侵犯”。百多年前的心理學思想到了百多年之後的今天,必定會被後人發現了很多不完善,甚至是錯誤的分析;雖然如此,也不能夠抺殺弗老爺 是現代心理學基石建造者其中一位不可多得的重要人物。

    弗洛伊德 對“文明”的定義,是有他的時代感覺;但是,時代感覺必定會跟著時代的改變而作出調整。如果,弗老爺 能夠長命幾百歲,他也必定不斷去修正自己的心理學思想來解釋現代人的心理發展與不斷出現的時代性問題。
 
    或者可以說,人類的“文明”,就是一種在生活裡的“求所得”與“求不得”的現實態度。

    原始人,經常需要去面對“求不得”這種“苦事”;心中想佔有別人的食物,心中想佔有別人的女人,心中想佔有別人的一切;可能在實行起來的時候,便需要以強搶 與 掠奪;這些行為,在原始社會裡並不是甚麼罪惡,而是壯大 自己 與 族人 的手段。

    當人們說 “文明”是人類的一大成就的時候,可能就是在頌揚包含在文明裡的物質生活和享受;也就是“求所得”的成果。倘若,大多數人都享受不到文明 裡的物質生活和享受,而社會卻普遍確認這種“文明價值”,那麼,問題可以是很嚴重的。
 
    現代人,其實也是擁有一種原始性,只是所使用的手段不同;這也可以說是透過“文明的方法”來有效防止了“強搶”與“掠奪”。
 
    有些人,在文明的 演變 和 確立 的過程當中,感受不到自己在 文明 裡可以享受到“自我的滿足”,在“求所得”與“求不得”的現實循環裡,失去“自我滿足”機會的人便會衍生出一種“反文明”“反制度”的傾向,對於現有的文明架構表示質疑;可能他們所質疑的並非文明的本質,而是“誰人來維持的文明制度”。

    “文明”很大程度上而言,是套用在“兩個人以上所組成的群體”裡來表示這個群體裡的“生活習慣”與“道德標準”。在群體裡,同一時間會有很多很多的“求所得”與“求不得”落在每一個人的身上,而“文明”就是要求人需要除去“原始性的實現個人願望行為”,改以“顧及別人的利益”來去實現個人的願望。故此才需要對個人的願望作出某程度上的“犠牲”。

    人 在長時間的“適應”與“訓練”,會懂得如何去平衡“求所得”與“求不得”兩種情況的處理方法。

    這可以說是一種“文明”的維持方法。

    如果,世界上大多數人都懂得這種技巧 和 願意接受這種“文明的代價”,那麼,文明便可以在世界大多數地方得以健康的延續與發展。

    相反,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不再願意接受“文明的代價”,改以原始的手段來“滿足個人所求”,那時候,“文明”便失去了內在的支持,只能夠以一種“物質科技的外衣”來假裝!
 
    從 阿蒙 口中聽到 伊德 所說的“求所得”與“求不得”的另一種詮釋,就是“快樂的自我”與“現實的自我”。細心想了一會兒之後,認為這兩種存在於不同“空間”裡的“自我”可能只是兩種極端的“手法”來為人的“自我”作出較容易讓人明白的區別!

    因為,人從出生那一刻開始,便需要在生活環境裡學習如何去把“快樂”也就是“求所得”放入現實的自我裡。

    這是現實社會的鍛鍊,就如學習騎單車與游泳,一經學懂了之後,便很困難去再一次要求當事人去分離“平衡”與“踏腳踏”的先後,也很難分開“撥手”與“跬腳”的先後;雖然從理論上是可以,但是實際上兩者已經融合在一個個體的身上,不再需要去明確分離出來。
    但是,當人的“內在平衡”與“現實”出現了問題,便會引發情緒的困擾,嚴重的會無法適應社會,最終可能出現“神經症”。
 
    回到“求所得”與“求不得”這個問題上,現代社會相應兩者之間的距離與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從原始社會開始便一直衍生出很多“禁忌”和“法則”來維持“群體”的成長。

    這些“禁忌”和“法則”,絕大多數都是拿來限制“人”的“無止境求所得”,以換取“社會”大多數人的“求所得”能夠有限度的“實現”。 如果大部份人不認同這種人類禁忌法則,那麼文明便會被摧毁!

    之後,將會由另一批人把另一種文明禁忌法則拿來組織新的世界;到那時候,可能今天認為是“禁忌法則”不可做的事情,都會被重新定性為合理與可做的事情。

    或者,再到了某一個階段,新的“禁忌法則”又會被另一批人所放棄,來一次“還原基本”!
 
    如果,有人選擇不以城市生活作為中心,搬到郊野無人煙的地方生活,那麼,“文明”的作用相對便減少了。到了這個時候,滿足個人願望便可以得到絕對的空間來實現。但是,卻並一定可以完全滿足。

    因為,在不需要理會其他人的環境裡,也表示不可以得到別人的“努力成果”來成為“滿足自我的捷徑”。當所有事情都需要親力親為才能夠“滿足自我”的時候,人就需要重新去鍛鍊如何在不需要理會別人的環境裡去“滿足自我”。
這就是一種“代價”!
 
    滿足自我,其實也就是讓自我去享樂,至於是甚麼方式和途徑,並沒有一個“普遍的公式”。要在社會群體裡實現“滿足自我”,就必需要考慮到其他人的“實現滿足自我”,這是一種對“現實”的適應和接受!
 
    坦白說,“文明”的最重要部份並不是外表的“物質科技”,而是人內裡的“人格”是否有能力適應“求不得”的“現實”,而不走回頭路再次選擇以“原始的方式”來“滿足自我”!
 
    突然間,又想到了“同胞”在“上海世界博覽會”的“滿足自我”行動!或者,在中國的土地上所提倡的“社會文明”也只是披帶著一件“物質科技”的外衣;在外衣底下,還是一個“原始人”
 
    這一篇有關“文明”的網誌,是昨晚跟阿蒙激情討論之後的產品,當中包含了很多“阿蒙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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