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文明建立在對本能的壓制之上,每一個體都必須做出一定的犠牲,如人格中的權力慾、進攻性及仇恨性。正由此文明才得以產生─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共享。”《弗洛伊德文集‧性學三論‧附錄》
需要“犠牲”的人絕對不是我!
“權力慾”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呼喚著不滿足現狀的那群人!
“進攻性”時時刻刻都提醒著那群人在遇上“此路不通”路牌的時候必需要“推倒它”!
“仇恨性”在每次“寃家路窄”的時候,總是教人按捺不住,要去“算舊賬”!
或者,人們都習慣了在文明的外衣之下,深藏著一份“蠻野的本性”,只需要一丁點兒的刺激,便會爆發出“獸性”。
可能,“文明”發展到了今天的境況,正處於一個三义路口;某些人在“文明”外衣裡找不到“實現自我”的途徑,眼看著別人擁有自己卻落空了,心裡不平,怨天怨地,到最後找到了一個有代表性的對象來洩忿;先來一個“董建華下台”,再來一個“曾蔭權你同我混出來”;之後又來質問一句“不要問我替社會做了甚麼,要先問下政府為我做過甚麼?”
“文明”走到今天變成了已經回到了“文明”還未被詮釋為“犠牲個人滿足”之前的孕育期。
“個人的慾望滿足”再一次被提升到需要被重視的層面,在這個基礎之上,需要運用甚麼的手段來達到目的,便成為了新一代“熱烈表態”的“潮流”!
或者,“文明”的價值是不需要質疑的,問題是在於運用“野蠻的手段”來達到“認為是文明的目標”是否合宜?
當“物質文明”走得比“精神文明”快很多的時候,碰上了個人在社會裡的“自我實現”沒有方法“達成”;那麼,“文明”的普遍意義便會被“野蠻”的手段來從新定義。
當下的“香港”,也正好“路過”了這一條“文明”的三义路口,真的是“各路人馬”齊集一堂,各自表述“何謂文明”!
或者,當人習慣了用“非文明手段”來“追求文明”的時候,前人心中所提倡的“文明”已經扭曲了!
一些只能夠在“非常時期”運用的“非常手段”被濫用,成為了一種慣性“手段”的時候,“進攻性”與“仇恨性”必然會變成為群體的“催化劑”;當群體裡每一個成員都認同“非常手段”的運用,便會演變成為“社會風氣”。
“社會風氣”不可以強行撲滅,只能夠以另一種“社會風氣”所取代。也就是說,“社會風氣”並不是“一覺醒來便出現”,而是經過一段日子在社會裡孕育,到了所有條件都合適的時候,才透過很多個不同的個體展現出來。
故此,當 伊德 坐在電視機前一邊看著“長毛之流”的“不文明舉止”得到無數個八十後個體所跟隨而感覺到“不堪入目”之際,也會撫心自問一句,自己是否也曾經助長過這種“社會風氣”孕育成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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