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往往是不會依循 人 的意願而行,在
盡人事而待天命 的日子裡,人還是需要在某程度上在心底裡 預留一個 最壞的打算!
對於一個 腦部曾經受過重創的人而言,能夠脫離昏迷狀態,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是,脫離了昏迷狀態並不就可以斷言一切安好,可能…只是能夠自行呼吸,但是,卻失去了所有自主能力;一直守候在病床邊的親人,能夠繼續在如此般境況下生活嗎?
這並不是要去評定“堅強與否”的問題,而是人可以承受苦痛的程度可以達到那一個階段?而心理準備又是否足夠?不同的“人生經歷”可以在這種磨難當中轉變成為“堅強”的原素嗎?
要去為遭逢 劫難 的人祝願的同時,也需要為如此般的“惡行”討回公道;一個政府是否“有為”,並不是從庫房有多少“盈餘”來衡量,而是從“是非對錯”需要評定;“公義”需要“伸張”的時候,去說應該說的話,去做應該做的事!
“要求 菲律賓 有關當局 調查事件真相
這絕對是 香港政府應該要去表達的要求,只是,向一個“如此不堪入目”的菲律賓政府提出這個要求,得回來的,會是如何的一個“調查報告”?
“算了吧”!
當 菲律賓這個國家的政府部門,從 最高位置 的總統 一張笑臉傻痴痴亞奎諾三世 ,地方警察首長的處任者 是穿上警察制服去 擄人勒索 殺人放火 的警司,到 在大街上巡邏的軍裝警察也不知道是真還是假的現實裡;期盼在他們手中進行的“全面調查”會得到真相!!!
去做一個夢吧!
要為遭逢“家破人亡”的受害者 討回公道,而對方就是 菲律賓 如此般的國度,只會換來又一次“殺人滅口”、“毁屍滅跡”!
從 菲律賓政府部門交來的“報告”,是事實的全部嗎?
絕對不會是!
在一個“國會議員”跟“警察首長”一起參與走私販毒,擄人勒索的社會傳統裡,一切都只是幻象;幻象 就是無法去理解,也無法運用常識與理智去判斷;只能夠不了了之!
香港,並不像 美國,“以暴易暴”並不是香港人的本性;香港人一直以來都清楚明白一個道德要求,就是“縱使別人真的不堪入目,自己也無必要一起沉淪”!這已經說過了,不多言!
在“國防”“外交”沒有自主權的現實裡,香港要為無辜受害者討回公道,必先得到“國家”的“支持”,若不然,一切也只是徒然!
要為“家破人亡”的 梁太 與 一對孤兒
討回公道,香港政府能夠實質做到的,並不多!
事態發展,中國政府的態度才是香港人真正需要關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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