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單不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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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

 

防暴隊 驅散與拒捕 2


     大家都會在媒體新聞報導看到在示威遊行人士與防暴警察防線之間那條無形的分隔線範圍內的,都會有一些站在最前線的意見表達者。這些站在示威人士與防暴警察之間的人,是甚麼人?

     不能夠一概而論。

     這些站在示威最前的人,有一些是在計劃示威遊行的時候已經安排約定好、有些是在示威遊行進行期間不自覺地行到最前端、有些是在開始出現狀況的時候心靈突發異響走到最前線。

     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認為自己有能力在情況開始出亂子的時候化解衝突。這種被別人確認或發自內心的舉動,在示威者與防暴警察之間的三八線上,往往都會換來“倒地受傷”!

     因為在兩種不同立場中間試途化解雙方的衝突而又沒有任何背後的支援,都是不會成功的!這些認為自己是中立的人,通常都會以一個理由去作為調停人,就是認定身後的示威者沒有任何破壞行為,是和平示威,要求防暴警察不要使用武力驅散。

    派遣防暴警察到場就是因應在群眾集結遊行現場己經對巿民日常生活出現影響,交通中斷,在沒有事前妥善安排人群控制的大量群眾集結,就是一種高風險的情況,只需要一個人的針對性口號,一個發洩性的行為,就會點燃起群眾的激昂情緒,一發不可收拾!

    所有大量群眾集結的地方都存在“風險管理”的問題,所以一般情況之下,事前的評估是需要的。這就可以理解為何警方對於大量人群集結的活動都會提高警覺,做風險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集結地點的環境狀況,可以容納多少群眾、交通運輸可以承受多少壓力、是否有敏感設施在集結地點附近等等…!

    防暴警察的調配基本上就是依照以上的“風險評估”來部署,故此很多時候示威遊行人士跟現場防暴警察的爭辯,都糾纏於遊行示威自由受到警察的阻止。

    倘若遊行示威所表達的是政府施政的問題,而受到警方的阻止,那麼執行“風險評估”之後管制措施的防暴警察,就會被認定為政府執行壓迫反對聲音的打手!

    這就是大多數示威遊行演變成為街頭衝突的源頭!

    當明白了事前“風險評估”的重要性之後,就要去選擇那些地點需要重點去保護,設計好人群驅散路線;不可能把數以萬計的示威者“圍堵”起來,要開放一條離場通道讓集結群眾離開高風險地段;在驅散行動開始之後,預計拘捕人數上限是多少,被拘捕後的疑犯如何安置,調查人手是否足夠,之後交由法院處理的流程是否已經聯絡好等等…都是在風險評估的時候需要考慮的事情。

    有了之前的風險評估,就要把現場地段佈防細節清楚發放到前線人員手上。這些臨場的指揮安排,當然在事前的訓練演習當中可以為所有防暴隊人員給與理論上的認知,但是在真正的街頭衝突裡,就需要本能反應及個人經驗來填補意料之外的狀況!

    當一名住在圍封區域內的年青人表示要返回家居的時候,防暴隊如何處理?

    當採訪媒體人員站在佈防區域內進行拍攝的時候,如何看待這一批人士?

    當執驅散行動之後,有示威者受傷倒地,防暴隊如何處理?

    當看熱鬧人士與示威倒亂人士混集在一起的時候,如何處理?

    當拘捕了示威倒亂人士之後的處理流程是如何?

    以上這些都是在風險評估裡需要有清晰的規定,讓前線面對示威遊行的防暴隊清楚知晰每一個細節,這不單只是保護前線防暴隊,也是能夠保護大量沒有任何倒亂行為的和平示威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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